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在直销渠道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赎回最低份额和持有最低限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8月16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在本公司直销渠道(含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和直销中心柜台)的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赎回最低份额和持有最低限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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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方案
管理人对上述基金在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追加申购最低限额进行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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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对上述基金在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和直销中心柜台赎回最低份额和持有最低限额进行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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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上述基金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2.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