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8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1-04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3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9名董事,实到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及换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据此修订,公司拟增补两名董事。同时,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李孝利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提名周娟娟女士、梅长林先生、黎元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增补及换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王玉全、赵军、王月永、崔洪涛、赵小利、周娟娟、梅长林、顾维军、潘爱玲、姜丽勇、黎元组成,其中顾维军、潘爱玲、姜丽勇、黎元为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提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李孝利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周娟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推举顾维军先生、潘爱玲女士、姜丽勇先生三位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顾维军先生为该委员会主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受让长春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9%股权的议案》

2016年5月,新华医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6-2018年)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约定,陈维佳、冯立岗、杨明、李德、陈立国、陈向民等自然人被授予购股权,并于2016年-2020年分期进行了行权,以自有资金对长春博迅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博迅”)进行增资。

截止目前,长春博迅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5.9628万元,其中新华医疗出资1,120.9163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7.81%;陈维佳、冯立岗、杨明、李德、陈立国、陈向民(以下简称“陈维佳等6名自然人”)合计出资25.046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19%。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约定,新华医疗应受让陈维佳等6名自然人在2018年6月30日前以自有资金向长春博迅增资的12.4902万股股份,受让价格按照2020年度长春博迅经审计年末净资产扣减该财务年度末至股权转让日之间长春博迅已宣告分配的股息后的每股净资产计算,同时综合考虑长春博迅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相关条件的完成情况,经核算,公司此次受让陈维佳等6名自然人持有的长春博迅1.09%的股权价格为170.18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约定受让长春博迅1.09%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华医疗持有长春博迅的股权比例将从97.81%增加到98.90%。

本次收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下属子公司常州英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常州英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英德”)成立于2013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为新华医疗的控股子公司成都英德生物医药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英德”)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其中,成都英德出资24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自然人白仲虎先生出资6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其经营范围为微生物、动物、植物、昆虫细胞培养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生物科学技术的过程装置装备、仪器及相关分析测试仪器的研发,制造,销售。

常州英德为成都英德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收购成都英德时开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自设立以来,均未有效拓展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讨论,一致同意注销常州英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梅长林:男,汉族,195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主任医师/教授。历任上海长征医院肾内科教授、主任医师、肾内科主任、内科学教研室主任;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上海医学会内科学分会主任委员;上海医师协会肾内科医师分会会长;解放军肾脏病学分会主任委员;华东地区肾脏病协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长征医院终身教授;中国医师协会肾内科医师分会副会长;中国研究型医院协会罕见病分会副会长;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副会长;肾脏病透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肾脏病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主任。

2、黎元:男,汉族,1965 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任医师。现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影像科副主任、党委书记;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院影像科主任;上海精准医疗国际研究院院长;IHE China 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复旦牛津脑功能磁共振研究所副所长;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医疗 5G 网络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工信部所属智慧医疗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华医学会放射学会磁共振学会委员;美国放射学会(ARRS)会员;《磁共振成像》、《中国 CT 和 MRI 杂志》、《罕少见病杂志》、《中国临床神经科学》编委;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周娟娟:女,汉族,198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内蒙古鲁阳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主管;福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简历

周娟娟:女,汉族,198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内蒙古鲁阳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主管;福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1-04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及换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据此修订,公司拟增补两名董事。同时,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李孝利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及换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提名周娟娟女士、梅长林先生、黎元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任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增补及换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王玉全、赵军、王月永、崔洪涛、赵小利、周娟娟、梅长林、顾维军、潘爱玲、姜丽勇、黎元组成,其中顾维军、潘爱玲、姜丽勇、黎元为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提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孝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梅长林:男,汉族,195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主任医师/教授。历任上海长征医院肾内科教授、主任医师、肾内科主任、内科学教研室主任;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主任委员;上海医学会内科学分会主任委员;上海医师协会肾内科医师分会会长;解放军肾脏病学分会主任委员;华东地区肾脏病协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长征医院终身教授;中国医师协会肾内科医师分会副会长;中国研究型医院协会罕见病分会副会长;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副会长;肾脏病透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肾脏病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主任。

2、黎元:男,汉族,1965 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任医师。现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影像科副主任、党委书记;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院影像科主任;上海精准医疗国际研究院院长;IHE China 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复旦牛津脑功能磁共振研究所副所长;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医疗 5G 网络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工信部所属智慧医疗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华医学会放射学会磁共振学会委员;美国放射学会(ARRS)会员;《磁共振成像》、《中国 CT 和 MRI 杂志》、《罕少见病杂志》、《中国临床神经科学》编委;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周娟娟:女,汉族,198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内蒙古鲁阳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主管;福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山东鸿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1-04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8月30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美路7号新华医疗科技园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30日

至2021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1、议案1.02、议案2.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8月24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5、登记地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邮政编码:255086

联系电话:0533一3587766

传真:0533一3587768

联系人:李财祥、李静

2、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期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幅较大,请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理性投资。

●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1年8月11日、12日、13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控股股东近期筹划的重大事项已终止,并于8月11日通过《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披露(公告编号:2021039)。确认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联化”)吸收合并台州市黄岩联化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药业”)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台州联化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联化药业作为被吸收合并方依法予以注销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近日,全资子公司台州联化吸收合并联化药业的工作已全部完成,联化药业依法完成注销登记,台州联化取得了由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554006922U

名称: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

法定代表人:冯玉海

注册资本:捌亿壹仟贰佰肆拾捌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04月12日

营业期限:2010年04月12日至2030年04月1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联化药业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业务已由台州联化承接。台州联化和联化药业的财务报表此前均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82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季红进先生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导致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一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卞红梅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期限一致。

卞红梅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就任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备查文件

第六届一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卞红梅女士简历

卞红梅,女,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曾任盐城丰鼎针织品有限公司总账会计、财务负责人,江苏苏伟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年3月进入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内部审计师。

卞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卞红梅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监管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1】00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之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方对所涉及问题进行核查及回复,但由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问题仍需要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拟延期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预计将于2021年8月21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1-030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王苒先生、王奕翔先生、顾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上述人员分别在公司上市前投资方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启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任职,现因任职单位工作安排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王奕翔先生同时不再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三人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上述董事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的辞职自其提交书面辞呈至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公司及董事会对王苒先生、王奕翔先生、顾凯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倪安琪女士、监事孙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上述人员因职务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倪安琪女士同时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辞任后倪安琪女士继续担任公司采购主管职务;孙伟先生曾在宁波燕创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倪安琪女士、孙伟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不足三人,因此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上述人员仍继续履行监事职务。倪安琪女士、孙伟先生任职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监事会对倪安琪女士、孙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补选监事工作。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了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20),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216,348,200元人民币”变更为“302,887,480元人民币”。《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792186252U

名称: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向朝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零贰佰捌拾捌万柒仟肆佰捌拾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9月25日

营业期限:2006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五金交电制品,塑料制品;汽车(不含小轿车)及摩托车销售;销售:有色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材(不含油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21-036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2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发行 3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以及1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发行了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超短期融资券名称: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

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1华银电力SCP002;

超短期融资券代码:012102946;

超短期融资券期限:180天;

起息日:2021年8月13日;

兑付日:2022年2月9日;

发行总额:5亿元;

发行利率:票面利率2.94%;

主承销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无 。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取得承德黎河肥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取得承德黎河肥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根据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隆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化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与王继刚先生、董精芬女士签订的《承德黎河肥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隆化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了本次增资款和一期、二期、三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承德黎河肥业有限公司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及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包括股权转让、增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董监高变更登记),至此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取得承德黎河肥业有限公司51%股权交割完成,承德黎河肥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8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承德黎河肥业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取得由隆化县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 称:承德黎河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567321859XJ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隆化县隆化镇二道营村(隆化城南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广忠

注册资本:9977.5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03月28日

营业期限至:长期

经营范围:化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液态磷酸一铵、氮磷液体肥料、复合肥)(不含危险化学品)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不含快递),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取得

承德黎河肥业有限公司51%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1-028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取得

承德黎河肥业有限公司51%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13日,公司股票在连续11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林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若在未来19个交易日中,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0.98元/股),将触发“林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林洋转债”。

一、“林洋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4号)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418号文同意,公司3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17年11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林洋转债”,债券代码“113014”。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林洋转债”自2018年5月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8.80元/股。由于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8日、2019年7月19日、2020年7月17日和2021年7月9日实施了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林洋转债”转股价格于2018年7月18日起由8.80元/股调整为8.76元/股;于2019年7月19日起由8.76元/股调整为8.59元/股;于2020年7月17日起由8.59元/股调整为8.54元/股;于2021年7月9日起由8.54元/股调整为8.44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13日,公司股票在连续11个交易日中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林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若在未来19个交易日中,公司股票有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0.98元/股),将触发“林洋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林洋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林洋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3-83356525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林洋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68

债券代码:113014 债券简称:林洋转债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林洋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