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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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733,761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32.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3,716.59万元,扣除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8,232.95万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4,194.0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289.60万元。2019年3月27日,主承销商长江证券将募集资金净额181,289.60万元及用于支付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募集资金4,194.03万元,合计185,483.63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12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止2020年12月末,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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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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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为银行理财产品,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和资金投向
光大银行宁波分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八期产品184
(1)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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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预先确定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光大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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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1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192,968.98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4,600万元,占公司2021年3月末货币资金的2.3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含本次)本金余额为75,010万元,占公司2021年3月末货币资金的38.87%。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或“货币资金”;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列报于“货币资金”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息收入”。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具体表现为:银行保证本金,但不保证具体收益率,实际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益不确定风险;公司无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权利,在产品存续期间内,公司不得提前支取,可能导致公司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产品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的上升而提高,公司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并实施好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9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含本次)的情况
(一)前次披露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告日至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回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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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含本次)的总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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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均为2020年数据(经审计)。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编号:2021-028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外部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内部董事直接递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四)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二、本次会议审议2项议案,全部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杨育武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杨育武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二)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其中:
1.选举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为:主任委员 彭韶兵(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 黄勤、骞西昌。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为:主任委员 杨育武,委员 骞
西昌、丛春义、梁涛、黄勤。
投票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为:主任委员 杨映川,委员 黄勤、杨育武。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为:主任委员 黄勤,委员 杨育武、
彭韶兵。
投票表决结果: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附件:
杨育武先生
杨育武,男,1961年11月生,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
1983年8月至2003年3月,历任西安113厂军品设计研究所产品科设计员、八室室主任、设计所所长助理、总设计师兼设计所副所长、副总工程师兼设计所所长。
2003年3月至2013年8月,历任113厂副总经理;113厂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西控科技董事;113厂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西控科技董事; 113厂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西控科技董事长、总经理,中航动控董事;113厂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西控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航动控董事;中航动控董事、副总经理,113厂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西控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航动控董事、党组书记、副总经理,113厂董事长、西控科技公司董事长。
2013年8月至2016年9月,历任中航动控董事、党组书记、副总经理,无锡动控副董事长,西控公司董事长,西控科技公司董事长;中航动控董事、党组书记、副总经理,无锡动控董事长,西控公司董事长,西控科技公司董事长;中航动控董事、党组书记、副总经理,无锡动控董事长。
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任中国航发成发董事、党委副书记,无锡动控董事长。
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7年5月2018年6月,任中国航发成发董事、党委副书记,公司党委副书记。
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018年6月至今,任中国航发成发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公司党委书记。
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成发工业园118号大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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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杨育武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骞西昌、梁涛,独立董事鲍卉芳、彭韶兵、黄勤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钱越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熊奕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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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改《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办法》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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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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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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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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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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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序号1属于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议案序号3、4、5以累积投票方式投票,全部候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均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文鑫、李晓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众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编号:2021-029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通过邮件或者直接递交给公司监事。
(三)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二、本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全部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通过了《关于审议〈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郭昕任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郭昕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4日
附件:
郭昕先生
郭昕,男,1963 年5月生,博士,中共党员。
1983年8月至1999年11月,历任中国燃气涡轮研究院11室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整机实验部副主任、二室主任、整机实验部主任、江油实验所副所长。
1999年11月至2006年3月,历任中国燃气涡轮研究院副院长;副院长兼江油发动机实验研究所所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江油发动机实验研究所所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院长。
2006年3月至2011年4月,历任中国燃气涡轮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中航工业技术基础研究院董事。
2011年4月至2014年1月,历任中航发动机研究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中航工业航空发动机研究院董事,中国轻型燃气轮机开发中心主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发动机工程部商用发动机办公室主任;中航发动机研究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中航工业航空发动机研究院董事,中国轻型燃气轮机开发中心主任。
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发动机工程部商用发动机办公室主任。
2016年6月至今,任624所科技委主任。
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9号),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106万股,发行价格为24.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6,250,600.00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6,417,454.41元人民币,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39,833,145.59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JNAA6058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有限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8月12日在深圳市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8月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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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其上级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结算账户服务事宜,及时、准确地办理人民币资金收付结算业务。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钱伟、刘新萍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名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11、若丙方发现甲方从专用账户支取款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公告相关事实;若在丙方提醒后甲方未作纠正,且后果可能危及丙方利益的情况下,丙方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告。
1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3、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果三方协商不能解决,则可将争议提交丙方总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2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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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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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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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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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南发展春华12%股权转让事项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12%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健康产业布局,公司拟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湖南发展春华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春华”)12%股权。2021年5月28日,湖南发展春华12%股权转让信息在湖南联交所披露并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挂牌期自2021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止。2021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湖南联交所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江西南水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水”)已被确定为湖南发展春华12%股权转让项目受让方。同日,公司与江西南水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江西南水以人民币2,068.382万元受让公司所持有的湖南发展春华12%股权,并由湖南联交所进行了审核确认。2021年7月5日,公司收到了湖南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出具的《产权交易鉴证复核通知书》。2021年7月22日,经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湖南发展春华完成了股东变更手续,并根据经营需要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1-023、2021-028、2021-031以及2021-032公告。
结合本次湖南发展春华12%股权转让批复情况、收款时点及湖南发展春华章程修订等情况,自2021年7月起,湖南发展春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公司处置湖南发展春华12%股权可获得2,068.382万元对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持有的湖南发展春华剩余42%股权价值重新计量后,本次12%股权转让预计可实现综合收益约2,614.55万元(含本次转让款超出原始投入的收益651.682万元)。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禹文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