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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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武保福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2021-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1-09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武保福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武保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武保福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对公司股东武保福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

2021年8月13日,公司收到武保福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武保福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武保福先生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前武保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83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2021年5月24日,武保福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60,000股,减持后武保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23,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武保福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武保福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武保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1-097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李小拴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李小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李小拴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对公司股东李小拴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

2021年8月13日,公司收到李小拴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李小拴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李小拴先生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前李小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83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2021年5月26日,李小拴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60,000股,减持后李小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23,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李小拴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李小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李小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1-098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刘清洋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刘清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刘清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对公司股东刘清洋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

2021年8月13日,公司收到刘清洋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刘清洋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刘清洋先生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前刘清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83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2021年5月28日,刘清洋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60,000股,减持后刘清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23,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刘清洋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刘清洋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刘清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