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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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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9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购买联合创泰100%股权事项。2021年6月30日,联合创泰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2021年7月1日,公司已按照约定支付了15亿元的交易款,联合创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将于2021年7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依据联合创泰交割前后公司的业务结构分布判断,公司主营业务由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的生产、研发、销售变更为电子元器件批发业,预计公司未来收入及利润主要来源于半导体分销业务与半导体投资业务。

为了筹集购买联合创泰100%股权的交易价款,2021年6月1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署了《并购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向贷款人申请了金额为人民币9.6亿元,期限为5年的并购借款,同时将全资子公司聚隆景润100%股权质押给贷款人,并由聚隆景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1年8月4日,公司收到与贷款人签署的《补充协议》(编号:兴银深后海补充20211011)、《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编号:兴银深后海股权质押字(2021)第 1011A 号),公司将联合创泰100%股权质押给贷款人,用于为双方前期签订的《并购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8日、2021年8月5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截至半年报披露日,聚隆景润股权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联合创泰股权质押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2、2021年7年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将部分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明晰战略布局,推进专业化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益,公司拟将现有家用电器配套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聚隆减速器,并在划转完成后将聚隆减速器部分资本公积转增为注册资本。依据公司2021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本次拟划转的资产为1.46亿元,负债为0.38亿元,净资产为1.08亿元。基准日至各项资产实际交割日期间发生的资产、负债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涉及本次内部划转的资产、负债金额及明细项目以实施结果为准。

目前,该事项正在推进中。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小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7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于2021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范永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21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99)。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8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于2021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建彪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21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99)。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审议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21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0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1年8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1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务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