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8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661 公司简称:和林微纳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1-023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于2021年8月3日通过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在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李德志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上述议案内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上述议案内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1-02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3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71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4,2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2,242,452.83元(其中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31,645,283.02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57,547.17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3月2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31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4,635,801.57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2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为382,290.90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59,708,753.4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于2020年11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资金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金额为1905.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028,366.7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22,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0634号)

特此报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1-025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江晓燕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江晓燕女士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江晓燕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江晓燕女士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江晓燕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方面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晓燕女士通过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2万股,并承诺对所持有的股份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减持的规定及本人作出的承诺进行管理。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聘任赵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赵川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赵川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赵川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512-87176306

传真:0512-87176310

电子邮箱:zqb@uigreen.com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80号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附件: 董事会秘书赵川先生简历

赵川先生,现年33岁,本科,无境外永居权。2012年9月至2015年7月,担任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8月至2020年6月,担任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7月加入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赵川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赵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