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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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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上表中不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是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账户,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4,295,090股,持股比例为1.05%。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方隽云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星期一)以直接发放、邮寄、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上午10:3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兴亮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提交监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文件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内审部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此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859 股票简称:洁美科技

转债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转股价格:27.63元/股(2021年6月3日生效)

转股期限:2021年5月10日至2026年11月3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3号”文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7号”文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洁美转债”,债券代码“12813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10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5月1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1月3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7.7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年5月25日,鉴于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132.96万股,回购价格为10.19元/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411,329,479股。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7.77元/股调整为27.83元/股。

2021年6月3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且公司已进入转股期,截至当时已新增转股740股,股本基数发生变化,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相应调整,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7.83元/股调整为27.6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5日及2021年5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洁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二、“洁美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1年第二季度,“洁美转债”因转股减少62,000.00元(620张),转股数量为2,230股。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余额为599,938,000.00元(5,999,380张)。

公司2021年第二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备注:2021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股份数量132.96万股,股本由411,329,479股减少为409,999,879股;截止2021年6月30日,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2,23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0,002,109股。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洁美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571-87759593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洁美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9号文)核准,于2017年3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57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2,328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22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249.74万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63,600万元,老股转让资金净额6,464.13万元,发行费用总额6,185.6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76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4,873,924张,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1,114,625张,由主承销商包销11,451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45,283.0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95,754,716.98元,已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07,401.1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3,647,315.8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8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其中4,000万元用于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2.6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即2021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8日,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4,000万元。

2.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其中9,9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现金: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2.6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即2021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8日,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转出18,8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转出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转出14,8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已于2021年6月2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4,9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现金的余额为13,900.00万元。其中,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流余额4,000万元,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流余额9,900万元。

3.募集资金补流的期后事项

2021年7月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3,6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归还募集资金8,500万元,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300万元,其中,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流余额3,400万元,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流余额6,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5月2日,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公司决定以增资的方式向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光电)投入募集资金15,500万元、向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电材)投入募集资金12,900万元。上述增资的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洁美光电和浙江电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须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本公司与子公司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4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2019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满)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2)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7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6,046,035.13元。其中“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在公司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转入相应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后实施了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7〕2648号《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洁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洁美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截至2020年11月10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41,749,967.14元。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1,749,967.14元。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254号)。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1,749,967.1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2)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2.6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即2021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8日,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转出18,8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转出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转出14,8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已于2021年6月2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4,9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现金的余额为13,900.00万元。其中,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流余额4,000万元,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流余额9,900万元。

2021年7月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3,6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归还募集资金8,500万元,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300万元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2020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020年12月24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湖州分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2020年12月25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购买了工商银行安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2021年2月8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杭州城西支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30天结构性存款。

2021年2月2日,公司在工商银行安吉支行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购买的“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理财产品到期,共获得收益307,397.26元;2021年3月11日,公司在招商银行杭州城西支行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购买的“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30天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到期,共获得收益66,164.38元;2021年03月25日,公司在兴业银行湖州分行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理财产品到期,共获得收益221,917.81元。公司已经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及收益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公司“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122.7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公司“年产36,000吨光学级BOPET膜、年产6,000吨CPP保护膜生产项目(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780.7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9,9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一期12,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为募投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洁美光电。因公司吸收合并洁美光电,因此“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一期12,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内容、项目选址、项目实施计划等均保持不变。

(2)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2019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即:“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原因如下:

1、“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2018年11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该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黑色PC材料造粒生产线完成安装调试后进行了多次配方验证及持续改进,2018年下半年公司已根据配方验证的情况逐步进入切换原材料阶段。公司出于谨慎考虑,在上述黑色PC材料造粒自产之前没有进行大规模采购塑料载带生产线,因此,该项目进度有所延期。根据项目目前的进展情况,公司经审慎的研讨论证,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为了确保公司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早日达产,公司将积极推进自产黑色PC材料的切换进度,为塑料载带生产线的订购创造有利条件,尽早实现项目达产。

2、“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利用公司现有厂房1,024平方米,采购先进的研发、试验和检测设备,全面提升公司产品研发和中试水平,扩大产品检测范围,增强检测能力和水平,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2018年11月30日。虽然该募投项目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然而近年来,由于公司所处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现有产品供不应求,为了满足公司现有产品产能扩张,原计划用于实施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厂房被优先用于产品产能扩充,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司业绩,增加了公司的股东回报率,但是也导致了公司实施研发中心的场地不足,因受限于场地该项目的进展较慢,根据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公司经审慎的研讨论证,将该募投项目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为了确保公司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对原有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了适当改造,已经部分实施了该项目,同时,公司也将积极落实项目实施所需的土地,尽早建设新厂房,确保该项目早日完成。

除了上述延期外,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金额、建设内容等均保持不变。除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外,其余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计划进度实施完成。

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受2019年电子信息行业去库存及电子信息产品处于4G向5G换代过渡期等因素影响,公司2019年上半年订单不饱和,公司未将剩余塑料载带生产设备全部采购到位。同时,根据塑料载带产业发展出现的新趋势、新变化,结合公司自身产业链布局等情况,公司计划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拟对后续引进设备的精度、型号做相应调整,使新增设备具备生产更高端的小尺寸半导体用塑料载带产品的生产能力。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经综合评估并审慎研讨,拟将“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延长建设期,使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为了确保公司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早日达产,公司将结合目前塑料载带订单已经明显恢复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塑料载带生产线的订购,尽早实现项目达产。

2020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的议案》,考虑到2020年塑料载带产业发展出现的新趋势、新变化,结合自身产业链布局等情况,公司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公司拟将“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2.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2021年度1-6月实现销售收入6,019.64(不含税)万元,毛利561.68万元;

注2:“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期)”2021年度1-6月实现销售收入21,318.49(不含税)万元,毛利6,948.81万元。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