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市主板信息披露工作
评价结果出炉 优秀和良好合计占比超八成
◎记者 祁豆豆 ○编辑 祝建华
近日,上交所公布了沪市主板上市公司2020至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本次参加评价的对象是2020年12月31日前上市的主板公司,合计1574家,评价期间是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评价结果显示,评为A(优秀)类、B(良好)类、C(合格)类、D(不合格)类的公司分别有307家、958家、256家和53家,占比分别为19.5%、60.86%、16.26%和3.37%。从近三年的评价结果来看,比例结构大致相当,有168家公司连续三年被评为A类。
从整体评价结果看,主板A类和B类公司占比超过八成,表明沪市主板公司整体具备较高的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评价为C类的公司为整体情况合格,但在信息披露有效性、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一定瑕疵。此外,也有少部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较不规范,存在审计报告、内控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信息披露严重违规被上交所公开谴责等情形,根据规则被评为D类。
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主要是对沪市主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并非对上市公司质地或投资价值进行衡量。从实际情况看,信息披露评价结果也反映了部分公司经营质地稳定、信息披露持续较好的情况。A类公司中,多为细分行业龙头企业,超过九成的公司过去三年扣非后净利润均实现盈利,且日常信息披露质量较高。此外,评价结果与上市公司风险情况具有较高的匹配度,近九成风险警示公司的评价结果为C类和D类。
据了解,上交所主板开展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至今已有8年。上交所表示,将继续贯彻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围绕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一主线,按照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要求,切实做好一线信息披露监管,不断完善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的制度安排,大力推动化解上市公司风险隐患,多措并举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服务,为资本市场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