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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27 公司简称:三峰环境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48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1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钦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报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0)。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49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206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3)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50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77 号)核准,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峰环境”)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8,268,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6.84 元/股,共募集资金2,587,353,12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73,698,673.20 元,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3,654,446.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00,000,000.00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5月27日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8-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三峰环境、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大渡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6 月 8 日,三峰环境、中信建投以及三峰环境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东营黄河三角洲三峰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与工商银行大渡口支行、建设银行重庆分行、重庆农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9,935.74万元,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 用于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91,199.2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58,736.5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1,199.20万元,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114.21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天健审〔2020〕8-310号《关于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91,199.20万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重庆市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项目、 东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和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1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