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1-056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9号文同意注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7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上证发〔2020〕51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天合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0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2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8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21年8月17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21年8月17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天合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3、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25,2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525,200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57,56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天合光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25,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8月12日(T-1日)结束,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8月13日(T日)结束。根据2021年8月11日(T-2日)公布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天合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天合转债本次发行525,200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5,252万张(525.20万手),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日为2021年8月12日(T-1日),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8月13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天合转债总计为3,327,035手,即3,327,035,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35%,配售比例为100%。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天合转债为1,022,833手,即1,022,833,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9.48%,网上中签率为0.01059947%。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9,786,715户,有效申购数量为9,649,847,724手,即9,649,847,724,000元,配号总数为9,649,847,724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09,649,847,723。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8月16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21年8月17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天合转债。
四、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期间共收到10,331个账户的申购,其中9,694个账户在2021年8月12日(T-1日)根据《发行公告》的要求提交有效申购资料且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为有效申购;637个账户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申购资料或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为无效申购。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8,511,120,000,000元(8,511,120,000手),最终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的天合转债总计为902,132,000元(902,132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7.18%,配售比例为0.01059945%。
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有效申购金额、获配金额、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申购保证金的退还情况请见附表《机构投资者网下获配情况明细表》。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未获配信息。
五、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
■
六、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天合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1年8月11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路2号
联系电话:0519-81588826
联系人:吴群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联系电话:010-56839515、010-56839595、010-56839542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