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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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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1-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联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和《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及持有人代表共计4,795人,代表份额94,901万份,占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拟认购总份额的94.70%。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901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同意设立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901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选举张联东先生、钟雨先生、陈福亚先生、尹秋明先生、陆红珍女士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901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代表本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本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7)决策本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决策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9)办理本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负责本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本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核心骨干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3个月对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自2021年8月19日起(含该日)至2021年8月25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期,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申购、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开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以相关公告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暂不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的份额余额少于1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暂不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号3层

直销电话:021-20892066

直销传真:021-20892080

客服电话:400-606-6188

官方网址:www.xyamc.com

5.1.2 场外代销机构

(1)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25、27、2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客服电话:95531

网址:http://www.qh168.com.cn/

(2)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http://www.gtja.com/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人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95188

网站:https://www.antfortune.com/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电话: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热线: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东方财富大厦 2 楼

法人代表人: 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以上销售机构接受个人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2、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3、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8月5日披露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8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的情况,现将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8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8月11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8月11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1-049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天津君联博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博珩”)持有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7,440,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6%。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披露《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君联博珩因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大宗交易、询价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4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收到君联博珩《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区间已届满,君联博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5,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君联博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790,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1-00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1-057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 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20日(周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un-novo.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1年8月20日发布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8月23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3日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利虔先生,董事、总经理刘宇晶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赵凌阳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8月23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20日(周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sun-novo.com)。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60748199

邮箱:ir@sun-novo.com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2021-05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08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40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彭文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侯浩杰、李树华、汪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新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谢红军列席本次会议;总工程师代春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娜、马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6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事项概述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动力”)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林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亿纬动力以货币出资6,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本次投资双方将根据项目进度同时按各自持股比例增加注册资金至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50)。

二、交易进展情况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公司和亿纬锂能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393号),决定对公司与亿纬锂能新设合营企业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近日,亿纬林洋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核准颁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26QLEK8E

企业名称:江苏亿纬林洋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8月9日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1-073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月 24日 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20日(周五)17: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IR邮箱:IR@qijing-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1年8月24日13:00-14:00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月 24日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裁汪伟东先生;财务总监姚利群女士;董事会秘书田林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20日(周五)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IR邮箱:IR@qijing-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8月24日13:00-14: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4-65310999

咨询邮箱:IR@qijing-m.com

六、其他事项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月 17 日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2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任凯先生、林科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吕玉梅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选举邹非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答邦彪、毛爱凤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三安光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1-052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许仲秋先生于2021年8月13日将持有的公司4,000,000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在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许仲秋先生累计质押数量为19,666,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2.66%,占公司总股本的12.24%。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许仲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文慧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656,7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8%;累计质押28,186,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4.56%,占公司总股本的17.55%。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许仲秋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手续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解除质押的情况

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许仲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文慧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656,7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8%;累计质押28,186,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4.56%,占公司总股本的17.55%。

其中,许仲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1,387,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4%;累计质押数量为19,666,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2.66%,占公司总股本的12.24%。许文慧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2,269,6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4%;累计质押数量为8,52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9.44%,占公司总股本的5.30%。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1一08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16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660号,以下简称“工作函”)。

一、监管工作函全文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月1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称,公司涉及与徐文彪两起借贷纠纷案件,涉案金额共2.6亿元,公司非《借款协议》载明的借款人,亦非借款协议的保证人,仅在《借款协议》中印有公司公章及法人章。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请公司立即核实诉讼所涉《借款协议》的具体情况,公司实质上是否为借款人或保证人,是否应承担借款清偿责任。

二、请公司立即核实前述事项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行为,如是,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占用方、具体方式、金额和拟采取的解决措施。请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表意见。

三、公告提及,案件主要当事人姚国平已涉其他案件被刑拘,请说明姚国平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姚国平所涉刑事案件是否与公司有关。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收到本函后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请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事项,落实上述监管要求,尽快核实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与风险提示

1、公司高度重视《工作函》所提出的问题,正积极组织各方认真落实《工作函》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