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8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21-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情况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达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调查通字【2015】2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64)。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30日、2016年3月5日、2019年1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2016-029、2019-056)。2021年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公司于2021年6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披露的《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达的《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编号:新证调查字【2019】21号),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未及时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2019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9】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官网查询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目前上述调查已结案,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详见(2021-063)。

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收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编号:2021-047),目前上述调查已结案。

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

号:深证调查字(2021)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

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二、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除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字(2021)1号)的相关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其余立案调查均已结案或收到证监局《处罚决定书》。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 告编号:2021-077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一02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吉林省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长春欧亚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的议案》。

长春欧亚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新生活)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因新冠疫情不可抗力及疫情防控等因素受到重大影响,无法继续履行与吉林省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房地产)签订的《租赁合同》,决定终止上述《租赁合同》。

该合同系盛世房地产与欧亚新生活于2019年4月9日签署,经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主要内容为:欧亚新生活租入盛世房地产拥有的盛世城物业(租期2019年04月9日至2036年10月18日),交易金额169,080万元。详见2019年4月10日、5月11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19-007、013、020号。

董事会认为:本合同的终止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对降低资产负债率和促进中长期经营有积极作用;终止《租赁合同》可能会存在法律诉讼风险。

董事会同意:欧亚新生活终止与盛世房地产签订的《租赁合同》。

目前欧亚新生活与盛世房地产就终止合同后相关事宜正在进行洽谈磋商中,后续公司将依法合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23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吉林省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长春欧亚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的议案》。

长春欧亚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新生活)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因新冠疫情不可抗力及疫情防控等因素受到重大影响,无法继续履行与吉林省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房地产)签订的《租赁合同》,决定终止上述《租赁合同》。

监事会认为:本合同的终止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对降低资产负债率和促进中长期经营有积极作用;终止《租赁合同》可能会存在法律诉讼风险。

监事会同意:欧亚新生活终止与盛世房地产签订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珠海市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总金额12.78亿元,本次拟投资项目主要方向为基建、设备、科技等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博冠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冠”)近期拟参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苏北街东侧、梅界中路北侧,三溪科创小镇启动区4号地块的竞拍事宜。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竞拍主体基本情况

(一)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主体名称: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75088415F

3、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厂房1一楼-1、二、三、四楼

4、法定代表人:王兆春

5、注册资本:13,968.8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5年5月30日

7、经营范围:电子测试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关设备维修、升级(测试)及相关商务服务和技术服务,智能制造产品生产,租赁。

(二)珠海博冠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1、主体名称:珠海博冠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QDWC08

3、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永田路126号202

4、法定代表人:陈均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6年6月7日

7、经营范围:ICT/FCT测试治具、测试系统、测试设备、测试自动化软件的研发、设计、销售。

根据约定,公司及博冠作为联合体将共同出资竞买上述地块,并委托公司代表联合体参加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双方将按照公司出资比例95%,博冠出资比例5%交付竞买保证金、地价款(含相关税费)及后期建设费用等。

三、交易对方情况

交易对方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为政府机构,负责人田金林,办公地址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四号。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履约能力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宗地编号:珠自然香工2021-003号;

2、宗地位置:苏北街东侧、梅界中路北侧,三溪科创小镇启动区4号地块;

3、宗地面积:18245.75平方米

4、规划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O)

5、容积率:6.6

6、绿地率:≥20%

7、出让年限:40年

8、竞买起始价:人民币3366元/平方米

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843万元

10、建筑密度:一级建筑覆盖率≤50%;二级建筑覆盖率≤30%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博冠使用自筹资金参与本次竞拍。

六、其他约定

1、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向香洲区人民政府提出签订《珠海市新型产业用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申请,如《珠海市新型产业用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未能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地价支付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地价款。

七、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博冠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基于现有的生产能力以及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导向等多重因素的综合考虑,有利于推动公司项目的顺利建设,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拍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规定,对本次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土地挂牌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1-081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暨项目投资协议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暨项目投资协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65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8月15日,你公司提交公告称,拟受托管理会东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会东国资)持有的会东金川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股权,并与会东国资签订《股东权利委托协议》。公告指出,该受托管理是为后续介入标的公司的管理并为进一步合作做出的安排,公司不收取受托管理费。经事后审核,现有以下事项需请你公司作出说明并补充披露。

一、关于标的公司。

你公司未在公告中披露标的公司会东金川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等重要信息。公开资料显示,标的公司存在多起合同纠纷,且存在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股权冻结、行政处罚、资产抵押等情况,并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自身风险巨大。你公司应当全面核实标的公司情况及相关风险,并补充披露:

1.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业绩情况、资信情况等,经营运转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资不抵债、破产等风险;

2.标的公司涉及的法律纠纷及其他风险,及其形成原因及处理进展;结合标的公司的风险、经营、资信、负债等情况,说明公司受托管理标的公司少数股权的主要考虑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是否对后续合作等构成实质性障碍;

3.结合标的公司治理和董事会构成等,说明公司受托管理5%股权情况下,是否有权派驻董事,是否能够影响标的公司生产经营;

4.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本次交易是否审慎,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二、关于其他股东。

根据公告,标的公司股东方除会东国资外, 攀枝花市天亿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公司)、广州钿融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钿融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75%和20%。公开资料显示,天亿公司和钿融公司所持标的公司所有股权均处于质押及冻结状态,且天亿公司、钿融公司存在多起合同纠纷,均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天亿公司还曾受多起行政处罚,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请你公司结合标的公司主要股东天亿公司和钿融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信情况等,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天亿公司、钿融公司存在的风险情况,说明相关风险对公司后续与标的公司的合作是否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关于交易安排。

公告显示,会东国资将其持有标的公司5%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知情权等除收益权、处置权之外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公司行使;公司在不损害会东国资利益的情况下按自身意愿进行表决。同时,该受托管理是为后续介入标的公司的管理并为进一步合作做出的安排,公司不收取受托管理费。请公司自查并补充披露:

1.根据此前公告,公司并未从事磷化工相关业务。结合目前的交易安排,说明公司是否具备与介入标的公司的管理相关的经验、能力和人才储备,并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2. 会东国资未来是否继续参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如是,说明公司与会东国资之间的决策机制安排;

3.公司如何保证相关意愿表决不损害会东国资利益,双方是否就标的公司后续收益分配及损失分担进行约定,并说明公司将如何处理受托管理股权期间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4.本次交易是否需要征得其他股东事先同意,公司是否与会东国资、天亿公司、钿融公司以及标的公司等相关方就后续合作计划达成任何约定或默契,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并说明具体情况,充分提示风险。

四、其他。你公司应当全面自查并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筹划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重要时间节点、主要参与方、负责人等。自查公司是否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是否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管控工作,并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供本所核查。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立即披露,在3 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fxzqb@fuxin-cn.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了让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及业绩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计划于2021年8月24日下午16:00-17:00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4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一)董事长、总裁:刘富林

(二)保荐代表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投行部高级副总裁:刘霆

(三)董事、副总经理:洪云

(四)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春光

(五)董事、研发中心主任、半导体器件事业部副总经理:曹卫强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8月24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fxzqb@fuxin-cn.com。公司将在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757-28815533

邮箱:fxzqb@fuxin-c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1-013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21年8月13日、8月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8月13日、8月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13日、8月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1-057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T+1日)主持了天合光能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天合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凡参与天合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022,833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手(1,000元)天合转债。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制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自2020年10月26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申购或者买入委托。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要求。

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但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不能将其所持科创板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特此公告。

发行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17日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1-017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股票于 2021年8月13日、8月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13日、8月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得到控股股东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存在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6日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7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达环保”)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2021-065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蓝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刘宇先生授权公司职工董事宋军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刘宇、代康伟、郑正、冷炎,独立董事欧阳明高、方建一、杨实、林雷,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3人。监事萧枭、徐婧鹤、付金豹,职工监事孟繁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胡革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杰、刘丽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