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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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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083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6人,实到6人。公司副董事长刘定国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骆睿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提名骆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志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同时,公司董事会指定沈志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承刚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代燕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章程》原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订为“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前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履行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手续。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于2021年9月2日下午14:30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084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监事何国林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应到4人,实到4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黄志杰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黄志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变更的公 告》。

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085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1年8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2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粤兴六道六号中科纳能大厦 A 区8A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骆睿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黄志杰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9月1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粤兴六道六号中科纳能大厦 A 区8A 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 沈蕾

电 话:0755-23101922

传 真:0755-29663108

电子邮箱:hxfz@huaxunchina.com.cn

5、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7”,投票简称为“华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本公司(本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认可其在该次股东大会代本公司(本人)签署一切文件的效力。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表决说明:

1、议案对应的表决结果栏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 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特此授权。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086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吴光胜先生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决定对吴光胜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骆睿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提名骆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吴光胜先生担任董事长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公司2021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黄志杰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黄志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附件: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骆睿先生:1981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骆先生于2003年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北京交通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工学硕士学位;2019年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2006年4月至2013年2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海外区域主管、总裁助理、副总裁;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历任深圳市银信网银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CEO;2014年11月至2019年05月任深圳市前海信息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深圳市前海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骆先生加入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历任副总裁、CTO、高级副总裁;2021年01月至今任华讯科技总裁;2019年07月至今任深圳市太赫兹科技创新研究院执行院长;2021年5月20日至今任深圳市重投华讯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骆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骆先生与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存在关联关系,现任华讯科技总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志杰先生:1985年出生,注册会计师专业大专学历,现任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黄先生于2013年3月加入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历任会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部副总监,2021年3月至今任华讯科技财务总监。在加入华讯科技之前,黄先生曾任职于深圳市洋鑫行实业有限公司、武汉绿健爱尚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黄志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先生与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存在关联关系,现任华讯科技财务总监,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1-087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一、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志华先生(简历请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董事会指定沈志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承刚先生(简历请见附件)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代燕女士(简历请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沈志华先生:1962年出生,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 沈先生于2012年1月加入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下属公司,在加入前沈先生曾任职于深圳市信太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幻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市粮油贸易公司。2012年1月至2021年3月历任福建省华讯方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5年6月至2021年8月任贵州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21年8月任贵州华讯方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南京华讯方舟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沈志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沈先生与控股股东华讯科技存在关联关系, 2015年6月至2021年8月曾在华讯科技间接控制的贵州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7年4月至2021年8月曾在华讯科技控制的贵州华讯方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承刚先生:1983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总监、项目总监,湖北华恺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武汉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楚天时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承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2007年8月至2020年11月其曾在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担任总监、项目总监职务,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其曾在华讯科技间接控制的湖北华恺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除此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其他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承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代燕女士: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宏达房地产公司出纳、历高铭牌制造厂成本核算会计、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往来、资产核算会计、深圳市千益电气有限公司全盘会计、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总账主管、公司财务主管。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代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代燕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沈志华先生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粤兴六道六号中科纳能大厦A区8A

邮编:518100

电话:0755-23101922

传真:0755-29663108

电子邮箱:hxfz@huaxunchina.com.cn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条款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