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8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25 公司简称:新凤鸣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102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5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16,792,452.89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2,483,207,547.11元。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和已预付的保荐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772,641.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贰拾肆亿柒仟玖佰肆拾叁万肆仟玖佰零伍元陆角整(¥2,479,434,905.60)。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15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差异系部分系已履行置换程序但尚未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一般账户的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洲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中信银行嘉兴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系已履行置换程序后尚未实际转出至一般账户的余额及相应的银行存款利息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其他

无。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103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099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新凤转债”赎回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

● 赎回价格:100.526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9月1日

●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新凤转债”持有人可选择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15.65元/股转为公司股份。截至2021年8月18日收市后距离2021年8月31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剩9个交易日,特提醒“新凤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 “新凤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新凤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 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新凤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100.526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新凤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风险提示: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新凤转债”当前收盘价为126.79元/张)与赎回价格(100.526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26日连续2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或不低于)本公司“新凤转债(113508)”(以下简称“新凤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新凤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1年7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新凤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新凤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凤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新凤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26日连续2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或不低于)“新凤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65元/股)的130%(含130%,即20.35元/股),已满足“新凤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凤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526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1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5日)票面利率为1.5%;

计息天数: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9月1日共128天(算头不算尾);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100*1.5%*128/365=0.526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526=100.526元/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面值每100元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526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421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面值每100元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526元(含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本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持有人实际面值每100元可转债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526元。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本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新凤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次,通知“新凤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9月1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新凤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1年9月1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新凤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1年8月31日前(含当日),“新凤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可转债面值(100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15.65元/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1年9月1日)起,“新凤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8519631

联系人:吴耿敏 庄炳乾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德胜路888号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100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 2020-102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1-101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债代码:113623 转债简称:凤21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敏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1-102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