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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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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59 公司简称:古越龙山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21-033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长孙爱保先生主持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古越龙山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21-036《古越龙山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21-03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陈国林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真审核后,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本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查,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编号:临2021-035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6月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酒制造》(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1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二、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三、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口径为酒类业务。

四、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21-036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古越龙山”)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4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9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31号”文核准,截至2021年4月16日,古越龙山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及个人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103,018,248股,发行价格为9.3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9,099,888.88元,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952,427,089.77元于4月16日划转至本公司募集资金指定账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494,818.2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9,605,070.60元。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706.07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0万元,2021年1-6月份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2,706.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为82,702.70万元 (包括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国农业银行绍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分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没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没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份)

编制单位: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