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8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68 证券简称:中科星图 公告编号:2021-024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0年6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9,15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086.6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68.40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说明:销户转出金额93,488.79元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账号:110902695810110)2020年11月26日销户时账户剩余利息,已转入基本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于2020年6月29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9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基于GEOVIS数字地球的PIM应用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西安中科星图空间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星图”),并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西安星图的注册地址;同意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向西安星图增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西安星图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区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说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账号:110902695810110)于2020年11月26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7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53,400.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26,0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结构性存款未赎回金额20,900万元,七天通知存款未赎回金额18,56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568 证券简称:中科星图 公告编号:2021-025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朱晓勇主持,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8日

公司代码:688568 公司简称:中科星图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本次理财赎回金额: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3000万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3000万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304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304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3000万元理财产品自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9月18日

赎回理财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委托理财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1年5月10日,楷德悠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20期02号96天”3000万元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该理财产品于2021年8月16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并取得收益人民币288,000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差异。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6号)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力图”)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29,328.40万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于2020年8月5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088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楷德悠云,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德悠云”或“控股子公司”)增资6,509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同时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楷德悠云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819.4万元,借款年利率为6%,专项用于“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入实施主体的方式,调整后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楷德悠云增资6,509万元,以自有资金增资716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同时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楷德悠云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819.4万元,自董事会决议生效日起不再收取利息,专项用于“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24.08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5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304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购买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304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08月17日

(2)产品名称: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304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3)产品代码:1201216304

(4)存款期限: 1个月整

(5)利率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6)收益起计日: 2021年08月18日

(7)到期日: 2021年9月18日

(8)收益支付日:2021年9月18日

(9)产品预期收益率(年):1.4%/3.15%/3.35%

(10)产品收益计算方式:计息方式30/360:每个月30天,每年360天,以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11)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304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三)本次楷德悠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304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存款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期限为1个月整,以上理财产品到期后赎回,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为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0.76%,货币资金余额为32,042.87万元。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9.36%。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进行的,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四)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六、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力图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佳力图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近十二个月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现金管理额度基础上,调整至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公司及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近十二个月委托理财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照公司”)股权转让事项,与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易物联”)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一、交易概述

2021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业务组织管理架构调整及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为重整、创新、提升中国市场,加大对拓展内销市场的投资力度和合资力度,推进依靠创新产品,提升设计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快速提升国内市场份额,做大做强国内市场。通过引入智易物联进行增资扩股,一方面拓宽国内销售市场,另一方面调整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智易物联原股东QI XIAOMING先生签署《投资协议》。公司认缴出资8,500万元,占智易物联85%股权;QI XIAOMING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智易物联15%股权。上述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阳光照明关于业务组织管理架构调整及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根据《投资协议》有关经营的约定将全资子公司城照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智易物联。转让以城照公司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报告中净资产金额扣减未分配利润为交易价格,同时与智易物联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城照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87,658,796.51元,扣减未分配利润9,324,929.30元后为78,333,867.21元。智易物联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78,333,867.21元购买该股权。(中汇会审{2021}6261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

三、交易对方情况:

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自然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1年2月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6号2-1001

法定代表人:QI XIAOMING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应用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8月1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通江中路208-209号F幢楼

法定代表人:陈以平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照明电器及其附件(除灯管)、应急照明灯具、LED照明产品及其他灯具、电工器材、空气开关、配电箱、换气扇、浴霸、小家电、厨卫设备、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照明系统工程设计、安装;钢管杆的生产、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节能环保工程的承接、设计、施工和综合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照明系统的开发、销售、服务,照明系统的设计安装;建筑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近三年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五、本次股权转让的目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将不会导致城照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市公司引入智易物联管理团队,主要为重整业务组织管理架构,快速提升国内市场份额,做大做强国内市场。加大对拓展内销市场的投资力度和合资力度,推进依靠创新产品,提升设计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这将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期赎回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1-106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期赎回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4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务组织管理架构调整及签订投资协议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1-03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务组织管理架构调整及签订投资协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1年3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中物流”)所属广汇美居物流园区部分楼座被纳入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政府2021年度老城区提升改造项目(公告编号:2021-011)。

2021年4月9日、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拟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按照“拆一补一、就地安置”的原则对纳入征收范围的广汇美居物流园区部分楼座以产权置换的方式被政府征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征收决定颁布之日的房屋市场公允价值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正式评估/审计值较预评估/预审计值向下浮动幅度不超过6%的范围内,签署征收补偿协议(公告编号:2021-022、2021-027)。

2021年8月17日,亚中物流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市区征管办”)和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片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监督方):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乙方(实施方):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片区管理委员会

丙方(被征收人):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征收资产

经甲、乙、丙三方确定征收乌鲁木齐市天津路美居物流园A座、B座、C座、D座、E座、F座、G座、H座、J座、O座、N座,共计房屋面积619,335.646㎡。

2、产权置换

依据《新疆广汇美居物流园老城区提升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乌高(新)告【2021】6号)及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审计局出具的《关于新疆广汇美居物流园老城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成本审计结果的函》(乌高(新)审函【2021】6号),丙方在自愿前提下同意由乙方对丙方被征收房屋面积进行产权置换。

经三方协商,同意按照“拆一补一、就地安置”原则,补偿面积不低于原房屋产权面积,交付后评估估值不低于2021年4月26日(征收决定颁布之日)房屋市场公允价值5,412,862,900元的方式进行产权调换。如交付后补偿面积不足或评估估值低于2021年4月26日房屋市场公允价值,差额部分须由甲方采用货币或实物资产等补偿方式予以补足。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甲方同意自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至实物补偿资产移交丙方期间,每年按照不低于经审计确认的美居物流园被征收资产2017年-2019年三年的营业利润平均值167,029,113.54元为标准计算停产停业损失给予丙方货币补偿(2020年发生疫情,故未作为计算依据)。停产停业期暂定四年,按年支付补偿金额,补偿年限以实际交付为准。

4、房屋搬迁要求

丙方在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如有承租、欠缴各类费用、债务纠纷由丙方自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丙方隐藏不告知,属于重大违约,乙方有权追究丙方的法律责任。

5、违约责任

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未按约定时间进行搬迁的,甲方、乙方有权利对房屋进行拆除,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

如果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完成搬迁,每拖延一日按照未拆除部分价值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7、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三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次补偿协议书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广汇美居物流园成立于2003年,是乌鲁木齐家居建材市场之一。近年来随着线下家居建材销售行业性萎缩,美居物流园出租率已出现持续下滑,收入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在新疆两次新冠疫情的连续影响之下,美居物流园商户流失严重,2020年被征收资产产生的营业利润为负。

2、公司将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和协调,遵守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拆迁建设工作“成熟一片、拆除一片、建设一片”的指示精神,妥善安排本次征收工作,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将紧抓美居物流园老城区改造提升的政策机遇,研究依托 K、L星品汇(不在本次征迁范围内)商业运营的成功经验,发挥美居物流园改造升级的后发优势,植入新零售、体验式消费等元素,在政府补偿资产基础上构建新的美居商业圈,实现美居物流园业态彻底转型和全面升级。

4、根据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至实物补偿资产移交亚中物流期间(暂定四年,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新市区征管办每年按不低于经审计确认的美居物流园被征收资产2017-2019年三年营业利润金额平均值给予亚中物流货币补偿,预计对公司业绩将产生正面影响。置换资产评估值高于目前征收资产的账面值,在置换资产交付时将会对公司产生正向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数据以经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征收补偿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