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8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1-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2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签署《海宁高质创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设立海宁高质创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协议约定,该合伙企业总规模为7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5,500万元,占该合伙企业的22.14%。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伙协议、协助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34号“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抓住新一轮科技产业发展机会,拓展声表面波射频芯片压电晶圆材料的业务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盈利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设立天通凯巨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机关登记核准名称为准),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35号“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36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4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海宁高质创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机关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海创投基金”)。

●投资金额: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通股份”)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5,5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中的“2、存在的风险”内容。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与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鑫投资”)、 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皮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正时尚”)、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美大”)、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星人”)共同发起设立海宁高质创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机关登记核准名称为准),并签署《海宁高质创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亿元,其中公司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5,500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金额的22.14%。合伙企业将主要以自有资金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产业并购投资等活动。

2、审议程序

2021年8月16日,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该事项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伙协议、协助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GP)

1、基本信息

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企业名称: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8CJE04Q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12-01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1805室

法定代表人:陈兴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坤鑫投资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与其他第三方影响公司的利益安排。

3、坤鑫投资已取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资格,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码为:P1062168。

(二)有限合伙人(LP)

1、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344074601E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06-26

公司住所:海宁市海洲街道广顺路407号皮革城大厦1802室

法定代表人:徐侃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证券、期货除外)、投资管理信息咨询。

2、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676183847X

注册资本:40,010.22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06-05

公司住所: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298号

法定代表人:郑安政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艺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羽毛(绒)及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日用百货销售;鞋制造;箱包制造;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鞋和皮革修理;体育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04358

注册资本:64,605.164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12-29

公司住所: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

法定代表人:夏志生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家具制造;家居用品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554013049C

注册资本:40,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04-08

公司住所: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新城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黄卫斌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海宁高质创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认缴规模:人民币7亿元

3、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东路500号鹃湖科技创新园18幢301室

5、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

以上信息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7、合伙期限:自首期实缴款到位之日起,经营期限为7年,前3年为投资期,后4年为退出期。

8、出资缴付:

全体合伙人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各合伙人具体出资时间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书为准,各合伙人应按照出资通知书的要求将该次出资款足额缴付至募集账户。

合伙企业首期实缴出资规模为认缴总规模的40%,在合伙企业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资到位;第二笔实缴出资规模为认缴总规模的30%,实缴时间为首期实缴资金已投出90%之后或剩余资金不足以完成投资计划时;第三笔实缴出资规模为认缴总规模的30%,实缴时间为累计实缴资金已投出90%之后或剩余资金不足以完成投资计划时。

9、投资范围:本合伙企业专注于投资符合国家发展方向的战略新兴产业,特别是契合海宁市产业布局的相关领域,重点投向泛半导体、生命健康、航空航天、人工智能等,以及海宁上市公司相关的产业。

10、投资方式:主要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产业并购投资。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即坤鑫投资被选定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任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并推举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1)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达到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10%的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

(二)管理费

管理人将每年向合伙企业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为基数收取基金管理费,具体为:投资期内,全体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总额的1.5%/年计算;退出期内,按尚未退出的剩余项目投资成本的1.5%/年计算。

(三)入伙、退伙机制:

1、本基金在存续期内封闭运作,原则上不新增合伙人。若新合伙人入伙的,须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且须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

(四)投资决策

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项目投资的最终决策与退出决策。由普通合伙人坤鑫投资提议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有与项目/公司投资相关的事务、以及被投资项目/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重大事项,均需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批准的决议后方可实施。

投资决策委员会共7席,由普通合伙人推荐。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一人一票。投资决策委员会举行会议应由全部成员中半数以上(不含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包括以非现场或书面方式出席)。投资决策委员会就投资项目审批之事宜,应当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5票及以上(含5票)表决通过方可投资。

(五)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1、在基金存续期限内,就每一项目退出后实现的现金回流(包含项目分红)和基金清算时的收益在扣除税金、基金的各项费用后按比例进行剩余收益分配,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合伙协议》为准;

2、单项目在基金投资期内完成退出的,先分配本金部分,若有剩余再分配“门槛收益”,最后分配“超额收益”。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亏损和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六)终止和解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被终止和解散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届满;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企业所有项目提前退出,经普通合伙人提议;

(6)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合伙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7)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经营;

(8)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9)普通合伙人被除名且根据本协议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对全体合伙人(包括作为普通合伙人的管理公司)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各合伙人均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则未履行的一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依托在自身产业领域的资源与优势,通过与当地多家上市公司、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海创投基金的方式,投资于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项目,有助于推进产业价值链拓展,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促使公司业务经营和资本运营达到良性互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同时,充分借助外部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管理经验及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帮助公司及时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有助于提高公司对外投资的质量,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参与本次投资,本次出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9%。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设立海创投基金事项尚需签署正式合伙协议、进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后续能否完成募集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

(2)海创投基金未能寻求到合适投资标的的风险。

(3)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同时海创投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合伙企业的设立及管理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时刻关注政策变化、市场情况,寻找优质项目,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该合伙企业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海宁高质创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3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3名,实到董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5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天通凯巨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机关登记核准名称为准)(简称“天通凯巨”)

●投资金额: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天通凯巨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持有其100%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内容。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抢占未来电子信息科技产业发展先机,拓展声表面波器件用压电晶圆材料的业务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盈利能力,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通凯巨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机关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二)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了的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以7材料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通凯巨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9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钽酸锂、铌酸锂及其它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

股权结构: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和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压电晶体材料(LT和LN)是声表面波(SAW)器件(滤波器)最核心的基板材料。随着市场对声表面波器件的需求日益增长,作为基板材料的压电晶圆市场也持续增长。由于压电晶圆材料在电子信息产业链中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使得其长期受制于国外的垄断。为了加速国产化替代进程,公司在江苏徐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利用相关资源及配套进一步提升公司压电晶圆材料的产能、市场占有率、综合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由于该项投资是公司区域外投资,公司将通过加强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早实现收益来降低投资风险。

2、在关键技术工艺、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以及行业竞争方面的风险。公司自2016年开始投入压电晶圆材料的研发,目前已申请相关发明专利十多件,涵盖了产品开发和生产的主要环节,初步实现技术的自主可控。但是仍面临未来技术迭代和竞争对手发展的影响对产品未来市场发展和盈利实现形成的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持续加强市场及行业发展研究,尤其是强化和行业头部客户的合作,不断提高产品的研发能力,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本次对外投资的公司为新设立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及最终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30 股票简称:天通股份 编号:临2021-036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和八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的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及八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日期:2021年1月1日。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八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7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tdga@tdgcore.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刊登在2021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审阅。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召开时间: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公司参加人员

董事长潘建清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郑晓彬先生、董事兼副总裁潘正强先生、董事会秘书冯燕青女士、财务负责人芦筠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将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20日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tdga@tdgcore.com。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8月23日上午10:00~11: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0701330

传真:0573-80701300

电子邮箱:tdga@tdgcor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30 公司简称:天通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91,948,998股,其中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68,758,387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23,190,611股。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8月23日。

● 本次上市后股改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88,892,226股。

一、相关情况

(一)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情况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北汽蓝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18年2月12日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18年2月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18年9月27日实施完毕后复牌。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存在追加对价安排。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的相关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以下简称“发股限售股”)。有关发股限售股情况如下:

1、核准时间

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99号),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0)。

2、股份登记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9)。

3、发行对象及锁定期安排

(1)发行对象

(2)锁定期安排

本次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中,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广州”)、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汽车”)、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天津金星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泛海云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根据北汽集团、北汽广州及渤海汽车在本次重组中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因自本次重组交易完成至2019年2月22日收盘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超过20个交易日低于10.76元/股,且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10.76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根据前述承诺,北汽集团、北汽广州及渤海汽车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在36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二、关于本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改限售股持有人关于本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1)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泰克”)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川新泰克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包括基于该等非流通股份获得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经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并完成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四川新泰克将其持有的公司168,758,387股股份全部无偿划转至北汽集团,并于2019年7月17日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北汽集团已针对前述无偿划转股份出具继续履行股份锁定义务的承诺如下:北汽集团从四川新泰克无偿划入的北汽蓝谷168,758,387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其他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原非流通股东承诺

其他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原非流通股东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所持有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包括基于该等非流通股份获得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送股垫付承诺

对于未明确表示同意(包括明确表示反对及未明确表示意见)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四川新泰克代为支付该非流通股股东应承担的送股义务。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向北汽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偿还四川新泰克代为支付的股改对价,并在取得北汽集团的同意后,由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

(二)发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中,北汽集团、北汽广州及渤海汽车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详见2019年2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3);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天津金星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泛海云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所作出的承诺。

三、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送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完成后的股本即以股本958,671,182股为基数,以2018年9月18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355,349,13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958,449,137股(其中本次发股限售股为2,663,798,13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96,900,000股。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告(资本公积转增部分)2018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5)。

(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99号),公司向3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38,310,2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9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的3,355,349,137股增加至3,493,659,33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96,759,337股(其中本次发股限售股为2,663,798,13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96,900,000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2号),公司向16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93,650,79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21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3,493,659,337股增加至4,287,310,13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

四、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股改限售流通股的变化情况

2019年8月21日,公司第一次安排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上市流通数量为37,000,390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0)。

此外,股东持有股改限售流通股与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所载内容发生变化的情况如下:

备注:

1、北汽集团持有公司1,267,937,269股股份,其中股改限售流通股168,758,387股。

2、上述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下所列示的持股比例以公司2021年5月2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五、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对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书出具之日,北汽蓝谷相关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做出的承诺;北汽蓝谷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北汽蓝谷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北汽蓝谷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对本次发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有关事项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认为:1、北汽蓝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2、北汽蓝谷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3、北汽蓝谷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中信建投对北汽蓝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七、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91,948,998股,其中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68,758,387股;发股限售股上市数量为223,190,611股。

(二)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8月23日;

(三)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1、本次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2、本次发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四)本次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四川新泰克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将其持有的公司168,758,387股股份转让给北汽集团,并于2019年7月17日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

(五)此前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2019年8月21日,公司第一次安排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上市流通数量为37,000,390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0)。

本次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

八、本次股本变动结构表

九、上网公告附件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7日、6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推动公司的产业升级与发展,加强产融结合,落实公司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资本增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喀什中汇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中汇联银”)拟与中新合富(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合富”)、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绿发”)签订《重庆绿能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各方拟共同投资设立重庆绿能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产业基金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中新合富、喀什中汇联银作为普通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100万元、200万元,重庆绿发、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6,900万元、2,8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二、进展情况

近日,该产业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由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重庆绿能启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20MAABXEEP79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16日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2021年08月16日至永久

执行事务合伙人:喀什中汇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新合富(重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联科科技,证券代码:001207)于2021年8月16日、8月1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以及2021年6月23日披露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0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1-066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新能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