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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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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比例增加至5%以上的提示性公告

2021-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比例增加至5%以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1-060),公司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均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及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57万股需回购注销,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向登记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75,7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并于2021年8月16日完成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2,886,916股减少至142,011,216股。公司股东北京天联行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联行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4.994803%被动增加至5%以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持股变动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天联行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994803%被动增加至5.025603%,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天联行健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3、股东天联行健本次权益变动因公司总股本减少导致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根据《上司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免于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天联行健后续如减持公司股份,需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