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8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7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因霍东先生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履行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续贷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等相关公告,霍东先生及其配偶赵佳女士于2021年8月13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尚欠兴业银行本金约1.36亿元。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正常,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对公司后续经营无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霍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对公司经营发展发挥着重要的凝聚力和领导作用,霍东先生及赵佳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发展的稳定性,有利于公司解决当前经营困难问题,不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等不利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第四届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石山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15: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85,880,3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3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5,803,8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2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76,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7%。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6人,代表股份599,3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人,代表股份522,8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5人,代表股份76,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霍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844,4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582%。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3,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4.0145%。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霍东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霍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赵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844,4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582%。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3,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4.0130%。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赵佳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赵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王石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851,4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64%。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70,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5.1809%。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王石山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王石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刘长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844,43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582%。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4.0123%。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刘长勇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刘长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章凯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844,4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582%。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3,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4.0110%。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章凯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章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孟湫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844,4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582%。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3,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4.0112%。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孟湫云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孟湫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2.1 选举狄瑞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844,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582%。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3,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4.0120%。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狄瑞鹏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狄瑞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周茂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851,4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64%。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70,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5.1796%。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周茂清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周茂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鲍禄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5,844,4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582%。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3,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4.0113%。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鲍禄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鲍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杜辉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5,844,4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582%。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63,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4.0137%。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杜辉强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杜辉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刘春阳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5,851,4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64%。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70,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5.1809%。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刘春阳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刘春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7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16:30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霍东先生委托董事刘长勇先生代为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王石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同意选举霍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因霍东先生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履行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向兴业银行申请续贷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等相关公告,霍东先生于2021年8月13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尚欠兴业银行本金约1.36亿元。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正常,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对公司后续经营无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霍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对公司经营发展发挥着重要的凝聚力和领导作用。董事会认为:霍东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发展的稳定性,有利于带领公司解决当前经营困难问题,不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等不利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同意选举王石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霍东(主任委员)、狄瑞鹏、王石山

2、审计委员会:狄瑞鹏(主任委员)、周茂清、王石山

3、提名委员会:鲍禄(主任委员)、周茂清 、王石山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周茂清(主任委员)、狄瑞鹏 、刘长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石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长勇先生、章凯先生、黄浩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石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逾川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亚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黄浩先生

黄浩,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多年从事并熟悉金融、投资、风险等相关业务管理工作,曾就职于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2014年底至2019年初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副行长。2019年3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刘逾川先生

刘逾川,197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工商银行、广发银行,长期从事会计、信贷等管理工作。2009年至2018年担任云南乐柏商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0月入职仁东控股,担任深圳前海民盛天宫供应链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逾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3、张亚涛先生

张亚涛,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专业,曾就职于武汉凡谷、邦讯技术证券部。张亚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张亚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7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17:0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杜辉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杜辉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7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霍东、赵佳、王石山、刘长勇、章凯、孟湫云

2、独立董事:狄瑞鹏、周茂清、鲍禄

霍东先生为董事长,王石山先生为副董事长,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霍东(主任委员)、狄瑞鹏、王石山

2、审计委员会:狄瑞鹏(主任委员)、周茂清、王石山

3、提名委员会:鲍禄(主任委员)、周茂清 、王石山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周茂清(主任委员)、狄瑞鹏 、刘长勇

以上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杜辉强(监事会主席)、刘春阳

2、职工代表监事:陶明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王石山

副总经理:刘长勇、章凯、黄浩

财务总监:王石山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董事会秘书人选尚未最终确定,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现状,为保证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序开展,董事会指定董事长霍东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四、公司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刘逾川

2、证券事务代表:张亚涛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

联系电话:010-57808558

传真:010-57808568

邮箱:Dmb@rendongholdings.com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公司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康晓岳先生、柴晓丽女士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晓岳先生、柴晓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2、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崔朕先生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7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106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