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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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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0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4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429,289,919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12,094,480.7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6,576,138.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5,518,341.92元。新增股份2021年8月10日上市,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8月9日披露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2、转让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泰化学向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上海多经60%股权。详细内容见公司披露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多经成为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泰化学的参股公司,中泰化学继续持有上海多经40%股权。中泰集团股权转让款全部支付完毕,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

3、收购中泰集团所持金晖兆丰、华泰重化工、中泰盐化股权

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收购中泰集团持有的金晖兆丰7.992%的股份、华泰重化工1.6736%的股权、中泰盐化3.41%的股权。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金晖兆丰、中泰盐化已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目前华泰重化工尚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0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报告全文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摘要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债权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转增独享资本公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边德运先生、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李良甫先生、于雅静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债权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转增独享资本公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融资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向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疆蓝天诚达物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4、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佑物宇”)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为:大佑物宇信用担保。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边德运先生、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李良甫先生、于雅静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章程修订具体内容、章程全文详见2021年8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0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摘要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债权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转增独享资本公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赵永禄、谭顺龙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债权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转增独享资本公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融资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向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疆蓝天诚达物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4、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佑物宇”)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为:大佑物宇信用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监事赵永禄、谭顺龙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1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0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现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或“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11日、12月28日召开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和2015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名称于2019年8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变更后为“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纺织集团”)54%股权、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纱业”)49%股权、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100%股权,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378,125,380股。同时向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76,0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77,049,180股,发行价格7.32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蓝天物流、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投资项目建设、补充蓝天物流营运资金及偿还中泰化学银行贷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年4月1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6】788号文《关于核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7,049,18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截止2016年4月22日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鉴于利润分配事项,需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由原来的7.32元/股调整为7.30元/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由原来的不超过377,049,180股调整为不超过378,082,192股。根据发行方案和申购簿记情况,最终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发行数量为377,049,1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9,999,997.6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377,049,180股,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9,999,997.60元,扣除发行费用86,414,210.48元(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83,399,999.96元,公司自行支付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014,210.5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73,585,787.12元。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的财务顾问费用及承销费用83,399,999.96元后的余额2,676,599,997.64元,已于2016年7月26日存入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65101560065742360000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1740006号验资报告。

(一)本次募集资金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在本次交易第一次董事会召开后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2016年10月18日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金富纱业130万纱锭项目二期”、“金富纱业20万纱锭项目”、 “新疆富丽达9万吨/年绿色制浆项目”及“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分别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41,099.52万元、32,185.69万元、131.67万元、159.61万元,共计人民币73,576.49万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瑞华核字[2016]第01740012号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1、中泰化学用募集资金向新疆富丽达增资95,402.82万元,按1:1折为新疆富丽达的注册资本,其中:27,947.96万元用于新疆富丽达9万吨/年绿色制浆项目;67,454.86万元通过新疆富丽达以增资方式投向金富纱业。

2、中泰化学与新疆富丽达按照金富纱业现有的股权比例同时向金富纱业进行增资,中泰化学向金富纱业增资64,809.57万元,新疆富丽达向金富纱业增资67,454.86万元,增资资金均按1:1折为金富纱业的注册资本,资金用于金富纱业130万纱锭项目二期和20万纱锭项目建设。

3、中泰化学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蓝天物流增资35,744.75万元,增资资金按1:1折为蓝天物流的注册资本,资金用于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补充蓝天物流营运资金。

4、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67,358.58万元用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后,剩余71,401.44万元用于偿还中泰化学银行贷款。

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按上述方案实施后,中泰化学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办理注销,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将全部转入中泰化学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确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方案经公司2016年8月18日召开的五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告,公司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完成了向标的公司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的增资及偿还公司银行贷款。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分别于2017年1月16日、2017年2月8日经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8月3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新疆富丽达、蓝天物流均于2016年7月12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金富纱业于2016年7月14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年8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疆富丽达、金富纱业、蓝天物流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金富纱业和中泰纺织集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泰纺织集团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37,604,754.85元,金富纱业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12,974,525.75元。

中泰化学2020年9月30日七届十次董事会、2020年10月15日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余额及利息收入中泰纺织集团42,210,216.24元、金富纱业20,989,566.49元已全部转入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的九州证券账户一并销户。

四、蓝天物流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蓝天物流银行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一)蓝天物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中泰化学分别于2016年12月1日、2017年12月4日召开了五届四十三次、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蓝天物流将17,000万元、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已归还至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泰化学于2018年3月28日六届十八次董事会、2018年4月13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蓝天物流拟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蓝天物流于4月12日在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立证券账号,国债逆回购业务由公司财务结算中心进行操作,并按照既定的流程履行审批手续。

截至2021年6月30日,九州证券账户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蓝天物流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中泰化学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新疆的网络情况以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蓝天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优化、完善,继续投入8,538.00万元进行开发建设,并将剩余的8,237.82万元(含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中泰化学分别于2018年9月21日、2019年9月24日召开了六届二十四次、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蓝天物流将5,500万元、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已归还至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0年9月30日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蓝天物流将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1-6月,蓝天物流投入8,406,744.90元。截止2021年6月30日,蓝天物流累计投入47,009,911.67元。

截止2021年6月30日,蓝天物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五、结论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审批权限、决策程序、监督及信息披露等均能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0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共计216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范建平,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司建军,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文俊,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16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0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纺织集团”)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粘胶纤维、差别化纤维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具有年产39万吨粘胶纤维产能,为中泰化学纺织板块业务和管理平台。基于中泰纺织集团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为了调整中泰纺织集团资本结构,中泰化学拟以自有资金210,000万元增资中泰纺织集团,分期到位,用于补充纺织集团运营资金。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中泰纺织集团仍为中泰化学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授权并同意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增资扩股的全部手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9.3条和《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简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8月6日

注册资本:237,851.799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新武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218国道东侧、库塔干渠北侧

主营业务:粘胶纤维、差别化纤维的生产及技术开发。

2、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三、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1BJAA150950号)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审计值为依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泰纺织集团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146,824,789.98元。中泰化学以1.32:1的价格向中泰纺织集团增资,即每1.32元增资款折合每1元注册资本(出资额)。

中泰化学拟增资金额210,000万元,其中159,090.909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0,909.090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泰纺织集团注册资本变更为396,942.7087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资定价原则为:以2020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对中泰纺织集团整体资产进行审计,并以中泰纺织集团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审计值为依据,确认增资入股价格和增资金额。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1BJAA150950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泰纺织集团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146,824,789.98元。

3、增资及增资资金的确定:本次增资中泰纺织集团的增资总额为210,000万元(大写:贰拾壹亿元整)。本次增资由中泰化学单向增资,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放弃增资权利。

4、增资价格和折股比例:此次增资以审计净资产值3,146,824,789.98元为定价依据,增资价格按1.32:1确定,即每1.32元增资折合每1元注册资本(出资额)。

5、本次拟增资金额210,000万元,其中159,090.909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0,909.090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中泰纺织集团注册资本变更为396,942.7087万元,股权比例变更为:

6、上述增资资金于本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至中泰纺织集团账户。

7、本次增资前后的滚存利润由增资前后的股东共享,按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分配。

8、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泰纺织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机构保持不变。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旨在优化中泰纺织集团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补充经营中的流动资金,同时提高其自身融资能力和资信水平,促进中泰纺织集团做强主业,增强中泰化学粘胶纺织主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符合中泰化学的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风险可控,但仍受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政策变化和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并不断适应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及市场的变化,通过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等方式,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2月及2021年6月财务报表;

3、《关于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07

关于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以债权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

公司转增独享资本公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转增独享资本公积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泰化学”)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纺织集团”)持有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中泰纺织”)4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阿拉尔中泰纺织主营业务为粘胶纤维、差别化纤维的生产和销售,具有年产34万吨粘胶纤维产能。为满足阿拉尔中泰纺织生产经营需要,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其融资能力,保障阿拉尔中泰纺织可持续发展,中泰纺织集团拟以26亿元债权向阿拉尔中泰纺织实施转增独享资本公积,改善阿拉尔中泰纺织资产状况。

阿拉尔中泰纺织股东新疆中泰高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中泰纺织集团对阿拉尔中泰纺织以债权转增独享资本公积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于雅静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高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U3GQ2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5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洁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五路236号7楼

主营业务:金融产品研发和应用;投资顾问;投资与资产管理;债权的收购和处置;债权清收服务;债务重整;投资信息咨询;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财务顾问;房地产投资。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疆中泰高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全资子公司。

(四)截至本公告日:新疆中泰高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阿拉尔中泰纺织的债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宫正

注册地址:新疆阿拉尔市2号工业园纬二路东755号

主营业务:粘胶纤维、差别化纤维、棉浆粕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

(三)股权结构

注:中泰纺织集团与新疆泰昌实业有限公司、阿拉尔市吉冠实业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高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阿拉尔中泰纺织为中泰纺织集团的实际控制企业。

(四)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减资事项

根据2020年3月阿拉尔中泰纺织各股东签署的《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重组(暨增资)补充协议》约定,未认缴注册资本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缴足,逾期一个月不缴的,则视为放弃出资,各股东按实缴到位的出资确定股权比例;自2021年8月1日起,阿拉尔中泰纺织的股权比例按实缴到位的注册资本出资情况确定,对未缴足出资部分依法办理减资手续。经阿拉尔中泰纺织股东会决议,拟对股东未出资部分16,311万元办理减资手续。减资完成后,阿拉尔中泰纺织股权比例如下:

(六)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阿拉尔纺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以债权实际金额转增独享资本公积,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阿拉尔中泰纺织各股东(以下简称“各方”)签订《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债权转增独享资本公积协议书》,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本协议拟转增阿拉尔中泰纺织资本公积之债权:各方同意中泰纺织集团将应收阿拉尔中泰纺织26亿元债权转增为阿拉尔中泰纺织独享资本公积。

中泰纺织集团对阿拉尔中泰纺织没有转增资本公积的债权按原财务记账处理和偿还。

(二)本协议项下债权转增阿拉尔中泰纺织独享资本公积是指上述26亿元债权转增为阿拉尔中泰纺织资本公积后,该部分资本公积由中泰纺织集团独享,之后当以该26亿元资本公积转增阿拉尔中泰纺织股本(注册资本)时,由中泰纺织集团独享和单方增资,其他股东不享有以该资本公积获得注册资本的权利。

(三)各方同意,当满足下述条件时,本协议项下独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注册资本):本次债权转增资本公积后,阿拉尔中泰纺织实现盈利,且通过持续性盈利后,阿拉尔中泰纺织的净资产值恢复和达到每一元注册资本净资产值为1元。上述阿拉尔中泰纺织的净资产值计算时,阿拉尔中泰纺织的净资产值应当扣除本次债权转增的资本公积金额。上述净资产值的最终确定以聘请符合上市公司和国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各方同意和确认在本次债权转增资本公积日为2021年8月1日,自该日起,阿拉尔中泰纺织资本公积余额从0元增加至26亿元。

(五)本次独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特别约定

1、各方同意待上述独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注册资本)并由中泰纺织集团独享增资实施后,阿拉尔中泰纺织持续经营产生利润先用于弥补历年亏损,弥补后产生的可分配利润(税后)按下述顺序依次分配:

(1)阿拉尔中泰纺织可分配利润先由中泰纺织集团独享分配,用于补偿中泰纺织集团债权转增资本公积期间(即中泰纺织集团债权转增资本公积之日至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注册资本)期间)原债权可获得的利息收益损失。

中泰纺织集团有权独享的可分配利润按债权转增资本公积期间年数,每满一年独享可分配利润1.2亿元,不满一年的,按月份数折算。

(2)阿拉尔中泰纺织当年产生的可分配利润补偿上述中泰纺织集团独享的可分配利润,不足部分转由阿拉尔中泰纺织下一年可分配利润继续补偿,直至补偿完中泰纺织集团有权独享的可分配利润。

(3)上述中泰纺织集团有权独享的可分配利润补偿完后,后续阿拉尔中泰纺织的可分配利润由各股东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权比例予以分配。

2、阿拉尔中泰纺织在持续经营过程中,若本协议独享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前,发生企业注销或破产清算事宜,则各方同意和确认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偿付相关负债后,剩余财产在上述独享资本公积的金额范围内优先偿付甲方;补偿后仍有剩余财产的,按本次调整后的实缴股权比例分配。

(六)财务记账调整和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登记变更

1、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同意阿拉尔中泰纺织按本协议约定时点和内容进行债权转增资本公积账务记账调整。

2、当满足本协议约定的独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条件时,各方即按本协议约定签署、出具转增股本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阿拉尔中泰纺织办理增资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及时出具上述工商管理部门所要求的文件。

(七)标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后,阿拉尔中泰纺织董事会、监事会暂不做调整。

2、本次增资后,原相关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继续有效,便于标的公司顺利开展经营。

(八)本协议由协议各方加盖各自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后并经中泰纺织集团和阿拉尔中泰纺织股东会以及中泰纺织集团控股股东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债权转增独享资本公积暨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关联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阿拉尔中泰纺织20万吨粘胶纤维新建项目于2018年9月建成投产,该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借款和金融机构贷款,2019年以来受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及原料涨价等不利影响,导致阿拉尔中泰纺织生产成本增加,经营业绩受较大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率高,影响其银行融资及信贷业务。本次以债权转增独享资本公积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满足阿拉尔中泰纺织生产经营需要,资本公积的增加和债务的减少,有利于阿拉尔中泰纺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融资能力,降低信用风险,保障阿拉尔中泰纺织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以债权实际金额转增独享资本公积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风险可控,但未来独享资本公积是否能够转增注册资本并实现相关投资的保值增值,仍受宏观经济环境、阿拉尔中泰纺织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及其未来的经营状况等不确定因素影响, 公司相关投资的收回存在一定的风险。

八、截止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与新疆中泰高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214.55万元(未经审计),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九、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债权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转增独享资本公积是为满足阿拉尔中泰纺织生产经营需要,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融资能力,保障阿拉尔中泰纺织可持续发展。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债权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转增独享资本公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债权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转增独享资本公积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高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2月及2021年6月财务报表;

6、《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债权转增独享资本公积协议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0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下属公司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纺织集团”)、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能源”)、新疆蓝天诚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诚达”)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子公司中泰纺织集团向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不超过30,000万元,具体金额、利率、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由中泰化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全资子公司新冶能源向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不超过30,000万元,具体金额、利率、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由中泰化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全资孙公司蓝天诚达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利率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由中泰化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融资事项视各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办理贷款及担保手续。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七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8月6日

注册资本:237,851.799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新武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218国道东侧、库塔干渠北侧

主营业务:粘胶纤维、差别化纤维的生产及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3、股权结构如下:

4、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中泰纺织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5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利国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内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仓储服务;房屋租赁。碳化钙(电石)的生产及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下转14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