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9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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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冶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新冶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新疆蓝天诚达物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蓝天诚达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9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永强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办公楼
主营业务:普通货物运输;煤炭销售;货物运输代理;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租赁;装卸服务等。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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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蓝天诚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蓝天诚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期限与金额:
1、中泰纺织集团向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不超过30,000万元,具体金额、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2、新冶能源向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不超过30,000万元,具体金额、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3、蓝天诚达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1年。
以上担保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具体根据下属公司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放款时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主体经营稳定,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88,892.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14%,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982,492.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1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1.0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新疆蓝天诚达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021年6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0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持有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多经”)40%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持有上海多经60%股份,现上海多经控股子公司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物产”,上海多经持有51%股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支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中泰化学担保4,000万元;
2、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中泰化学担保800万元;
3、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中泰化学担保2,000万元;
4、向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中泰化学担保800万元;
5、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中泰化学担保4,000万元;
6、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中泰化学担保4,000万元;
7、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安支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中泰化学担保6,000万元;
8、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中泰化学担保2,000万元。
上述综合授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等,具体形式、期限与利率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担保方式:由中泰集团提供6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化学提供4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共计提供23,600万元担保,中泰集团向中泰化学本次40%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海多经为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于雅静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玉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复兴东路7号305室
主营业务:石油沥青、矿产品、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食用农产品(不含蔬菜、水产、鲜肉)、橡塑制品、棉花、建材、饲料、纺织品及原料、钢材、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及制品、纸制品及原料、化肥等的销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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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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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泰信物产系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多经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多经为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5、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泰信物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期限与金额:
本次为泰信物产提供担保金额共计23,600万元,贷款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目前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具体根据泰信物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放款时签订相应的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且有反担保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止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与泰信物产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27.67万元(未经审计),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88,892.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14%,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982,492.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1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1.0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海多经的控股子公司泰信物产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中泰集团按照持有上海多经股权比例共同提供担保,并由中泰集团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及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持有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并由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且由中泰集团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独立财务顾问及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上述关联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东方投行对中泰化学本次关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021年6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1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七届二十三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至2021年9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债权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转增独享资本公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融资且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1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2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向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3新疆蓝天诚达物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4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5、审议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4、5、6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七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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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9月1日上午9:30至下午19:3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54,传真号码:0991-875169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
2、投票简称:中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9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日9:15至2021年9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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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