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8月19日起增加国金证券作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
注: 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如有)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8月19日起增加宁波银行作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
注: 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如有)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客服电话:95574
网址: www.nbcb.com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山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8月19日起增加山西证券作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
注: 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如有)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351一8686815,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8月19日起增加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作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
注: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如有)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33389888
网址: www.swhysc.com
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交银施罗德
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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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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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因工作需要,经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增聘季参平先生担任交银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与魏玉敏女士共同管理该基金。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注册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
交银施罗德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因工作需要,经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增聘季参平先生担任交银施罗德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与魏玉敏女士共同管理该基金。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注册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新增长江证券为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ETF(QDII),场内简称“恒生生物”,认购代码:159892)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9月17日期间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认购本基金,认购币种为人民币。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8月19日起在长江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具体业务办理以长江证券的规定为准。长江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本基金的发售代理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长江证券网站:www.95579.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8月19日起,以下3家销售机构上线代销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各基金业务开放情况及业务办理状态遵循其具体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及新增上线代销机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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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开放相关业务的时间、投资者可办理基金业务的类型遵照基金实际业务开放情况及本公司相关公告执行,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如上述基金处于封闭运作期、暂未开放或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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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超越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超越科技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34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超越科技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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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根据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8月19日起,增加盈米基金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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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自2021年8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盈米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盈米基金的规定为准。
三、调整申购起点金额
自2021年8月19日起,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申购上述基金(除中信建投双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1671,C类011672外),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
四、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盈米基金提交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盈米基金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五、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六、办理场所
自2021年8月19日起,投资者可按盈米基金规定的办理方式办理上述基金(除中信建投双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1671,C类011672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七、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按盈米基金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八、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九、扣款日
投资者应与盈米基金约定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十、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盈米基金就上述基金(除中信建投双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1671,C类011672外)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固定扣款(申购)金额,基金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元起(含1元)。
十一、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十二、交易确认
以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盈米基金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十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按盈米基金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按盈米基金规定的办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盈米基金的有关规定。
十四、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指定方式办理下列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折扣率以盈米基金的官网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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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yingmi.cn
联系电话:020-89629066
2、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cfund108.com
联系电话:4009-108-108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1-057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关于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联众”、“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近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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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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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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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29,600万元。公司未超过股东大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七、备查文件
1、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