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1-058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9号文同意注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天合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0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525,2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2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发行。认购不足525,200万元的部分则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8月13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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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8月17日(T+2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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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可转债网下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8月17日(T+2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网下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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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网下申购资金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网下发行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16,582手,包销金额为16,582,000元,包销比例为0.32%。
2021年8月19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联系电话:010-56839515、010-56839595、010-56839542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