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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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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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办公经费、超额业绩奖励及中介费构成。2018年度、2019年度,由于明益电子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过其承诺的累计净利润,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公司分别计提256.82万元和477.58万元的超额业绩奖励。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373.48万元、4,175.19万元和4,089.28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2.71%、3.74%和3.49%。2019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2018年度增长1,801.71万元,主要系:(1)管理人员数量增加;(2)2019年明益电子与宏亿电子系全年纳入合并范围;(3)2019年印度晨丰完成设立并纳入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支出与公司管理模式、资产规模、业务状况相匹配。
3、研发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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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913.23万元、5,020.18万元和5,126.8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6%、4.49%和4.37%。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基本保持稳定,整体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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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38.66万元、238.26万元和1,020.06万元,财务费用率分别为-0.04%、0.21%和0.87%,金额较小,占比较低。2020年度公司财务费用金额较大主要系汇率波动造成的汇兑净损益金额较大。
(六)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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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金额为279.31万元、844.24万元和580.72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为2.64%、6.79%和5.28%,占比较小。
(七)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金额为1,184.56万元、606.10万元和584.68万元。2018年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系利用IPO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2019年随着公司IPO募投项目的逐步投入,理财产品收益有所降低。2020年度,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期货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
(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0.00万元、964.87万元和-99.86万元。
2019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宏亿电子未实现承诺效益补偿款。公司2018年度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宏亿电子67%的股权。根据双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由于宏亿电子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累计净利润未达到承诺业绩,公司确认宏亿电子未实现承诺效益应补偿款金额为964.87万元,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20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期货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九)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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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起公司执行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将原分类为资产减值损失的坏账损失,单独列示为信用减值损失。2019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455.82万元。2020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597.72万元。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包括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和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十)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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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593.77万元、-1,105.28万元和-104.59万元。
2019年度,公司商誉减值损失为-950.61万元,主要为宏亿电子的商誉减值损失。
(十一)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313.66万元、311.71万元和51.22万元,占净利润比例为2.97%、2.51%和0.47%,占比较低。公司经营业绩对营业外收入不存在重大依赖。
(十二)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69.41万元、159.64万元和203.64万元,占净利润比例为0.66%、1.28%和1.85%,占比较低。
(十三)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其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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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1,419.80万元、2,018.64万元和519.99万元,占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5.72%、21.98%和5.40%。
2019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2018年增长598.85万元,主要系宏亿电子未实现承诺效益补偿款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2020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大幅下降,主要系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合计金额为484.82万元,较2019年度大幅下降所致。
(十四)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公司最近三年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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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金流量和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现金流量总体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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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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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137.75万元、4,474.23万元和-2,233.44万元。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减少10,663.52万元,主要系下游客户以票据方式结算的情形增多,致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增长较慢,同时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以及2019年明益电子与宏亿电子系全年纳入合并范围,因此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2018年有所上升。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减少6,707.67万元,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上升较快。2020年末,公司预期铝带等原材料的价格将会上涨,因此支付的原材料采购金额有所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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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345.59万元、-5,256.25万元和-10,149.3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波动主要与公司购买和到期赎回理财产品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变化有关。
3、筹资活动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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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67.89万元、1,944.45万元和10,036.9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波动主要与公司取得借款和偿还债务的金额有所变化有关。
(二)重大资本性支出
1、报告期内已经发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金额分别为14,228.07万元、14,842.02万元和17,525.42万元。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
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部分。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5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投入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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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和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本次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扩大生产能力、把握市场机遇的必要手段
近年来,全球LED照明市场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室内通用照明、建筑照明、景观照明、背光源和户外LED大屏幕等方面均实现爆发式增长。在未来3-5年,随着技术的成熟和成本的下降,LED在通用照明领域市场渗透率将进一步提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照明电器生产和出口国,产品销售到全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9年全年,中国照明全行业出口额约为454.38亿美元,同比略有增长为2.48%。根据《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不断突破,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产业规模稳步扩大,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半导体照明产业整体产值达到10,000亿元,LED产品销售额占整个照明电器行业销售额的70%,市场潜力巨大。公司在保持现有的客户、产品、技术等竞争优势的前提下,为应对LED照明市场的快速增长,亟待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加大对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的生产投资,丰富产品种类,加快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水平,提高产品生产效率以及仓储及物流效率,从而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
公司掌握并积累了在压铸件行业的工艺和技术,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拓展至厨具配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领域。近年来,国内集成灶行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市场规模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数据显示,2015年-2019年,我国集成灶市场零售额规模从48.8亿元增加至161.5亿元,年复合增速为34.88%;集成灶零售量从69.0万台增加至209.8万台,年复合增速为32.08%,零售额增速和零售量增速均较快。此外,公司所在地浙江地区是国内集成灶行业龙头如浙江美大、火星人等企业的聚集区域,该等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为公司拓展厨具配件相关产品的销售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发展条件。
2、本次项目的实施是公司解决人员短缺、人力成本上升等困难的重要途径
目前,在国内经济改革转型的大趋势下,公司与国内制造企业一样,均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方面,劳动人口的供应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劳动力数量无法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人力成本逐年持续上升,成为公司保持快速发展的障碍。为解决人员短缺、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等困难,公司通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提升LED照明结构件工厂的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过程的可控性,利用物联网技术和监控技术,将人、数据、资源进行深入融合,使产品的制造过程得以全面优化,真正实现高能效、高柔性的智能制造。
3、本次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提升综合竞争力、满足战略发展需要的重要途径
公司在LED照明结构件细分行业深耕细作,在LED照明结构件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拥有雄厚的技术与研发实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依托LED照明结构件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通过收购明益电子部分股权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布局,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增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能力和协同效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满足公司长远的战略发展需要。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本次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在LED照明领域,“十三五”是我国从LED照明产业大国转向强国的关键时期,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3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旨在培育经济新动能,推进照明节能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厨具制造领域,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工信部于2016年7月印发《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有助于推动厨房电器产业向智能、绿色制造的方向发展,实现产业消费的升级,集成灶及相关产品作为新型厨房电器与“十三五”规划的目标相契合,未来可依托技术研发、技术革新实现持续发展。
此外,智能制造是我国制造业紧跟世界发展趋势、重塑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所在,是改造传统制造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智能制造的发展将加快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突破性创新,本次项目的实施也是顺应我国制造业智能化生产转型的发展趋势,符合产业发展方向。
2、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的研发投入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研发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浙江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省级企业研究院为研发平台,通过与国内高校、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合作,为公司的创新工作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公司曾完成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省重大专项项目的实施与验收,积极参与多项照明行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订,拥有多项自主研发专利。公司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持续的研发投入为本次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基础。
3、建立了深厚的人才储备
公司始终重视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了覆盖研发、设计、销售等各领域的专业人才团队。公司拥有长期在一线从事产品设计、工艺研究、质量技术控制等工作的专业人才,培养了强大、稳定、经验丰富的销售和管理团队,为公司的智能化生产提升、市场开拓、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深厚的人才储备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人力保障。
4、具备专业的管理能力
公司拥有一流的专家及管理团队,并遵循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形成了规范、完善的治理结构,建立了基于产品产业价值链、经营价值链及业务主流程为依托的组织架构,并通过流程梳理、职权分配等方式保证了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形成了职能完善、责权明确、反应迅速、运作高效的支持平台。公司注重信息化建设以提升管理效率,通过搭建信息化系统及网络平台,加大在行政、供应、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应用力度,不断提升公司内部业务运作和处理效率。公司专业的管理能力为本次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5、具备长期稳定的客户基础
公司经过多年经营,积累了稳定的客户群体,与国内外知名照明企业均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成为其重要的供应商,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在客户树立了良好的口碑。长期稳定的客户基础为本次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市场保证。
6、具有区域产业集中优势
浙江省是我国照明行业以及厨电行业的主要产销地,省内拥有国内主要照明产品生产企业以及浙江美大、火星人等厨电行业龙头企业,对LED照明配件以及厨具配件产品需求较大。公司位于浙江省海宁市,具有明显的物流、服务和沟通优势,有利于产品和服务的区域覆盖,具有较强的区域优势,能够实现规模化生产和销售。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公司拟通过向明益电子提供专项借款用于项目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的生产线建设;②厨具配件的生产线建设。
本项目建设期2年,建成投产后,将有利于公司在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同时利用现有工艺及技术积累,拓展至厨具配件产品领域,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高产能利用率,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项目的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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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主要设备选型
本项目主要机器设备投资6,645.00万元,其中1,180.00万元用于购置注塑生产设备,1,510.00万元用于压铸加工设备,3,955.00万元用于公用设备,具体采购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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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主要工艺流程
本项目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1)LED灯罩
①将塑料粒子按比例放入混料容器内搅拌混合均匀,经过干燥器加热干燥后通过供料系统自动投加到注塑机、吹塑机内;
②注塑机、吹塑机将塑料粒子加热熔化后注入模具压制成型,半成品取出后自然冷却;
③经去毛刺处理,并通过检验,合格品包装入库。边角料和次品收集后由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
(2)大功率LED散热器及厨具配件
①将铝锭用熔化炉熔化,加入少量除渣剂,并吹入氮气。铝合金熔体从除气装置的出口流出,再运输至铸造车间,倒入铸造机保温炉。保温炉加热采用天然气,经机器人机械臂将保温炉内的熔液舀至压铸机的模具内,然后加压成型,冷却后取出。
②利用抛丸机进行密闭作业,使工件的表面达到一定的粗糙度,提高了工件后续喷涂的漆膜附着力,同时改变工件的焊接拉应力为压应力,提高工件的使用寿命。
③将铸件在干式研磨后经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处理,然后清洗去除油脂,通过喷塑线进行喷塑和固化后,经过检验并将合格品包装入库。
明益电子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拥有在照明行业及压铸技术领域的专业人才队伍和专利技术。本项目将综合利用现有设备及部分外购等方式,将铝铸件成品通过机加工、喷塑、固化、检验等环节完成产品生产。
5、项目能耗与节能措施
(1)项目能源消耗
本项目年总用电量为1,253.05万kWh,在项目投产过程中,同步实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年可节约用电约100万kWh。
本项目年需生活用水9,000吨,清洗生产线用水3,196吨,循环冷却水用水20吨,项目总耗水量为12,216吨,均为自来水。
(2)项目节能措施
1)工艺和设备节能措施
本项目通过采用塑料注射成型伺服驱动与控制技术、电磁加热技术、伺服控制系统、自动光学摄像产品分拣技术等先进生产设备和技术,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充分考虑了能效比、能效等级等参数,兼顾节能和环境保护,有效降低产品能耗。
2)配电系统节电措施
本项目配置1台S13-M-2600/10/0.4变压器,并对变压器进行了集中补偿,以提高配电系统的节电效率。
3)空压系统节能措施
本项目空压站采用集中供气,采用恒压供气系统,可以减少因卸载控制和压差而产生的浪费,既保证了稳定的供气压力又降低了高负荷电流损耗。
4)水的合理利用和节水措施
本项目将采取包括工艺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水平衡测试、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并对节水情况进行定量考核等措施,提高水的合理利用率。
5)照明系统节能措施
本项目光源选用LED灯,并配合低能耗的输配电配套设备、充分合理的利用自然光照明等措施共同提高照明系统的节能水平。
6、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对现有环境的影响非常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明益电子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条例和标准,制定了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环保工作由明益电子现有的行政部门负责。
本项目投产后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有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方面。噪声主要为压铸过程中的机械噪声和风机噪声,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废气主要是粉尘,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少量包装废纸、塑料件、生活垃圾等。对此,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投入募集资金用于购置环保设施,对项目废气废水等进行处理;通过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加强厂界周围植树绿化等方式对项目固废、噪声进行处理。
本项目已取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嘉环海建[2021]34号)。
7、项目的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建设路北侧及园区四路西侧,项目建设面积5.93万平方米,属于工业用地性质,系出让所得。明益电子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61691号)。
8、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40年(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55%(税后)。项目经济效益良好,具备财务可行性。
9、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通过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011-330481-04-01-137782)。
10、项目产能情况
本项目投产后预计未来可实现的产品产销量分别为LED灯罩4.71亿只,大功率LED散热器3,000万只,厨具配件100万只。
(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晨丰科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完成对公司LED照明结构件制造系统的智能化改造,包括购置智能化辅助生产设备、智能化辅助检测设备等;(2)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包括仓库建设及装修、购置智能化物流设备及仓储系统;(3)信息化平台建设,包括购置MES等信息化建设硬件及软件产品,实现管理信息化、制造过程信息化、物流信息化。
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2年,项目投资建成后,有利于大幅提升公司LED照明结构件产品制造系统的智能化、信息化程度,从而实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产品竞争力。
2、项目投资概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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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主要设备选型
本项目主要机器设备投资6,660.00万元,其中3,401.00万元用于购置LED散热器制造系统,950.00万元用于购置IT(信息化)设备,2,309.00万元用于购置智能物流系统,具体采购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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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嘉环海建[2021]10号)。
5、项目的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盐官镇天通路6号、天通路8号,属于工业用地性质,系出让所得。公司已取得相关房屋及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6、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建设期2年。本项目不涉及生产,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其效益主要表现为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优化物流仓储结构、降低人工成本,进而提高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具体如下:
(1)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通过搭建智能软件系统,实现生产数据信息可自动流转、产品生产质量可追溯,公司将有效掌握对生产过程中的人员、设备、物料、工序以及工位等基础信息数据,了解生产线的各加工单位的产能情况,从而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实现精益化制造和精细化管理,从而降低成本消耗,有效控制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
(2)优化物流仓储结构
通过搭建智能物流系统、智能仓库系统,公司采用计算机控制,对产品信息进行存储和管理,避免货物流转处理过程中的差错,有效利用仓库储存能力,便于清点和盘库,合理减少库存,加快储备资金周转,节约流动资金,从而提高仓库的管理水平,优化物流仓储结构。
(3)降低人工成本
公司通过购置自动化投料装置、工业机械手、自动化搬运设备等,能够实现模仿人工作业,按给定程序、轨迹和要求实现自动抓取、搬运等操作,可有效避免因人为的操作失误而造成的损失,从而节省人力,降低人工成本。
7、项目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11-330481-07-02-195326)。
(三)收购明益电子16%股权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明益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受让陈常海、邬卫国分别持有的明益电子9.60%、6.4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明益电子67%的股权。本次收购交易对价2,880.00万元。
2、明益电子基本情况
■
3、收购前后股权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明益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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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常海、邬卫国所持有的明益电子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等任何权利限制,亦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等纠纷的情况,股权清晰。
4、明益电子主营业务
明益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10日,主营业务为LED照明结构件、模具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将进一步拓展业务至厨具配件等领域。
5、明益电子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0〕10130号审计报告,明益电子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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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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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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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定价依据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明益电子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611号)。
本次评估同时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明益电子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621.48万元,收益法的评估值为18,000.00万元,评估增值11,378.52万元,增值率171.84%。
本次交易定价采用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基于评估结果,明益电子16%股东权益对应的交易价格为2,880.00万元。
7、本次收购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关系
公司本次收购明益电子少数股东持有的16%股权主要是满足公司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收购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对于重要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布局,发挥明益电子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效应,实现公司稳定快速发展的战略目标。本次交易是对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收购,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9,2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为契机,充分发挥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为了满足业务快速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根据目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9,2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现有业务的持续发展,需要相应的营运资金支持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营业收入规模的稳定增长。2016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8,150.74万元、77,679.85万元、87,707.44万元、111,699.59万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4.31%。随着下游行业的持续发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预计未来几年内公司仍将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将持续增加,公司亟需补充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以支持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按照年复合增长率24%测算,未来三年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增加额为2.46亿元,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200万元。
(2)推进公司业务战略布局提供资金保障
公司稳步实施各项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有效地推动了公司的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升级优化,实现了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投入资源推进各项业务战略布局,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业务战略布局的顺利实施和稳步推进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在LED照明结构件产品领域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控制将进一步增强,为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公司也可将业务布局延伸至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以及厨具配件生产,实现公司在LED照明行业以及压铸件行业领域的多元化发展,扩充产品品类,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均将大幅度提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的存在,短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贡献程度将较小,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被摊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状况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与改善,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转股后)将进一步增加,财务结构将更趋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第六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1、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
2、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
3、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4、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5、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7、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8、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9、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10、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发行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
联系电话:0573-8761 8171 传真:0573-8761 9008 联系人:陆伟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010-59026670 联系人:韩正奎、赵昱
投资者亦可在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