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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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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89 公司简称:泉阳泉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姜长龙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1-039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3日

至2021年9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二)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长春市延安大街1399号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时间:2021年9月2日(星期五)9时至16时。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金明、果春花

联系电话:0431一88912969

传真:0431一88912969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2021一036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董事会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际情况,公司及时、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1-038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39号《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编号:临2021-037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2021一03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拟修订为: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除以上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