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提示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对本期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募集说明书摘要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债券信息网网站(www.chinabond.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或虚假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一旦发现发行人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投资者将中止提供融资,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止提款,并有权要求发行人回售债券。发行人承诺募投项目收益优先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交易场所有关规定,通过相关媒介和方式进行公告,并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披露要求在存续期内进行持续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
发行人承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四、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已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重点提示,国家发改委、中债登和上交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备案,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五、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声明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由律师事务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信用承诺声明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审计机构、发行律师、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信用承诺书,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七、投资提示
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0]244号文件注册公开发行,注册不代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预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2019年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接受《2019年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2019年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为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权益,发行人及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已订立了《2019年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协议约定,如发行人未按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相关义务,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将代理投资者行使相应的权利。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八、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1安经开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叁亿元整(RMB300,000,000.00)。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期,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300个基点(含本数),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部分或全部回售给发行人,回售部分债券可选择转售或予以注销。此外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起,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四)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300个基点(含本数)。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债券票面利率不变。
(五)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起,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六)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本期债券持有人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刊登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本期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接受上述调整。
(七)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若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4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第3年末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债券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八)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27日。
(九)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十一)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二)增信方式:本期债券由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九、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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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风险提示与说明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依据
本次债券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0]244号文件注册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已经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及股东批准。
二、本期债券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1安经开债”。
(三)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RMB300,000,000.00)。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的期限为7年期,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300个基点(含本数),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部分或全部回售给发行人,回售部分债券可选择转售或予以注销。此外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从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第3、第4、第5、第6、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本金。
(五)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300个基点(含本数)。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债券票面利率不变。
(六)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起,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七)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本期债券持有人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刊登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本期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接受上述调整。
(八)发行利率确认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若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4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第3年末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债券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九)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末,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本金在当期兑付日支付,未回售部分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至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第3个计息年度末未回售部分债券面值总额的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第3个计息年度末未回售部分债券面值总额为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扣除第3个计息年度末回售部分债券面值后的金额)。
(十)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十一)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二)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十三)发行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四)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8月27日。
(十五)簿记建档人: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21年8月24日。
(十七)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21年8月25日。
(十八)起息日:自2021年8月27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8月2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九)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21年8月27日起至2028年8月26日止;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1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止。
(二十)付息日: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8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8月27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十一)兑付日: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8月27日;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的8月27日,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十二)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的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十三)兑付价格:本期债券兑付价格为100元,与面值一致。
(二十四)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二十五)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六)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七)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十八)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九)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三十)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上市安排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认购人承诺
认购人承诺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概况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6.80亿元,所募资金中的5.00亿元将用于安庆市胜利路地下综合管廊(秦潭路-环城东路)建设工程项目、1.15亿将用于安庆市方兴路地下综合管廊(天柱山大道-皖江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剩余0.65亿元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用途概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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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募集资金3.00亿元,所募资金中的1.85亿元将用于安庆市胜利路地下综合管廊(秦潭路-环城东路)建设工程项目、1.15亿将用于安庆市方兴路地下综合管廊(天柱山大道-皖江大道)建设工程项目。
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用途概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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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项目审批情况
(一)安庆市胜利路地下综合管廊(秦潭路-环城东路)建设工程项目
安庆市胜利路地下综合管廊(秦潭路-环城东路)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安庆市方兴路地下综合管廊(天柱山大道-皖江大道)建设工程项目
安庆市方兴路地下综合管廊(天柱山大道-皖江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关于募投项目专营权的批复
关于募投项目专营权的批复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关于募投项目收费标准的函复
关于募投项目收费标准的函复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一)安庆市胜利路地下综合管廊(秦潭路-环城东路)建设工程项目
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安庆市方兴路地下综合管廊(天柱山大道-皖江大道)建设工程项目
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项目建设优势与市场需求状况
综合管廊是21世纪新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它避免了由于埋设或维修管线而导致路面重复开挖的麻烦,由于管线不接触土壤和地下水,因此避免了土壤对管线的腐蚀,延长了使用寿命,它还为规划发展需要预留了宝贵的地下空间。科技部、住建部都已把综合管廊作为新城建设、旧城全面改造的一项市政管线综合布置的新科技在做深入的研究和推广。
在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中,推进综合管廊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城市化发展战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能够有效解决城市道路反复开挖、地下空间肆意浪费、市政管线损毁事故频发等问题,保障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提升城市整体环境。
目前,经开区市政道路建设及片区土地开发利用等工程正在紧张有序得进行,区内市政排水管线也随道路的实施而同步进行了实施。根据经开区建设需求,在市政排水管线随道路同步实施的同时,其它市政管线如电力、通信、给水、燃气的建设工作也需提上日程,鉴于各市政管线对于经开区发展及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性,迫切需要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经开区市政管线建设,从而改善城市面貌,促进经开区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五、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偿债保证措施
偿债保证措施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开发区滨江新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孵化中心C1幢南楼3楼
法定代表人:王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9年9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711795612E
邮政编码:246002
电话:0556-5322952
传真号码:0556-5322147
经营范围:筹措城市建设资金;组织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投资、经营有收益权的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国家鼓励的新兴产业和开发区管委会支持的工业园区项目;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允许经营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由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00,000.00万元,由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100.00%股份。
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资产质量较高,经营稳健,资信良好。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会审字(2021)第01320030号)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46,346.46万元,负债总额为869,194.2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77,152.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77%。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19,674.45万元,利润总额为20,700.80万元,净利润为20,528.91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
发行人历史沿革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历次实收资本变更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历次实收资本变更及验资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股权结构表
发行人股权结构表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发行人股东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发行人公司治理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组织结构
发行人组织结构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管理制度
发行人管理制度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独立性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概况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2家,二级子公司共5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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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重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共2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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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联营企业基本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表: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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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政府兼职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政府兼职情况如下:
表: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政府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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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成立于1999年9月,经营范围为:筹措城市建设资金;组织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投资、经营有收益权的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国家鼓励的新兴产业和开发区管委会支持的工业园区项目;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允许经营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作为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资产运营的唯一主体,业务范围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和排他性。公司主要业务为:负责筹措城市建设资金;组织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投资、经营有收益权的市政公用设施;授权对区内存量土地进行一级开发整理、经营运作;投资国家鼓励的新兴产业和开发区管委会支持的工业园区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746,346.46万元,负债总额为869,194.2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77,152.23万元,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19,674.45万元,净利润20,528.91万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743,376.82万元,负债总额为861,224.5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82,152.31万元,2021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35,457.11万元,净利润2,195.64万元。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整理业务收入和代建工程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代建工程和土地整理业务产生的成本。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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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9,073.09万元、57,094.10万元、87,113.55万元和35,437.37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30,142.93万元、46,356.24万元、78,416.08万元和33,493.19万元。2019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相较于2018年减少11,978.99万元,降幅为17.34%;主营业务成本相较于2018年增加16,213.31万元,增幅为53.79%,主要系发行人2019年土地整理业务成本提高所致。2020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相较于2019年增加30,019.45万元,增幅为52.58%;主营业务成本相较于2019年增加32,059.84万元,增幅为69.16%。
1、代建工程业务营业收入及成本分析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发行人代建工程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36,177.53万元、20,825.00万元、19,121.25万元和3,225.00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26,262.00万元、14,994.00万元、14,279.00万元和2,322.00万元。2019年代建工程收入相比2018年降低了15,352.53万元,降幅42.44%,主要系业务模式调整所致。2020年度代建工程收入相比2019年降低了1,703.75万元,降幅8.18%。
2、土地整理业务营业收入及成本分析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32,413.00万元、33,563.39万元、23,618.52万元和4,959.89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3,646.67万元、29,185.56万元、20,537.85万元和4,312.95万元。2019年度土地整理业务营业收入及成本相对2018年度增加了3.54%和700.33%,主要系财政局结合经开区土地开发进度,特设2017年和2018年为过渡期,过渡期除15%收益率外,增设一定额度的补偿收益,2019年后仅按照实际支出的款项加15%收益率进行结算。2020年度土地整理业务营业收入及成本相对2019年度下降了29.63%和29.63%,主要系2020年度土地整理业务结算减少和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3、供应链货物销售业务收入及成本分析
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发行人供应链货物销售业务营业收入为41,928.96万元和26,295.06万元,营业成本为41,864.73万元和26,218.42万元,毛利率为0.15%和0.29%。供应链货物销售业务为发行人2020年新增业务板块,该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实际利润较低。
4、担保业务营业收入及成本分析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发行人担保业务收入分别为299.27万元、210.12万元、239.25万元和65.70万元。由于担保业务的特殊性,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担保业务营业成本均为0万元。
5、租赁业务营业收入及成本分析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发行人租赁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45.62万元、249.05万元、341.82万元和140.52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1.36万元、0.20万元、0.56万元和45.68万元。2019年租赁业务收入较2018年增加203.43万元,增幅445.92%,主要系租赁业务增加所致。2020年租赁业务收入较2019年增加37.25%,主要系2020年度发行人租赁物维修及物业管理支出减少所致。
6、绿化工程业务营业收入及成本分析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发行人绿化工程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126.49万元、2,230.86万元、1,770.02万元和710.25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112.91万元、1,949.21万元、1,469.67万元和557.81万元,呈波动态势,主要系发行人当年度绿化工程业务量增加或减少所致。
7、主营业务中仓储及装卸业务营业收入及成本分析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发行人仓储及装卸业务业务中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11.18万元、15.67万元、93.72万元和40.94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119.99万元、227.27万元、264.27万元和36.34万元。
2018年度,发行人新增仓储及装卸业务,主要是为进出口货物提供保税仓储及装卸服务。该业务目前主要依靠财政补贴收入,由于财政补贴次年结算,故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该业务成本较大、利润为负值,2021年1-3月该业务利润由负转正。
九、发行人各板块分析
(一)土地整理业务板块
1、业务概况
安庆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授权委托发行人,对授权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根据安开管字[1999]62号、安开管字[2008]93号和发行人与经开区管委会签署的《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整理项目总承包建设框架协议》文件,发行人承担拆迁和开发整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该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
2、业务模式
发行人对待开发整理地块进行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和开发整理。土地整理达到可出让标准后经由安庆市土地储备中心通过“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相关单位摘牌后将出让金缴纳至安庆市土地储备中心,同时安庆市土地储备中心、安庆经开区管委会与摘牌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再由安庆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土地出让金上缴至安庆市财政局,市财政扣除相关税费再拨付剩余土地出让金给经开区财政局,再由经开区财政局全额返还至发行人,或根据发行人土地开发成本的投入情况以成本加成的模式支付发行人款项,加成成本比例根据发行人开发的土地具体情况而定。2019年开始,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主要采用开发成本比例加成的模式,加成比例为15%。
3、账务处理
发行人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土地开发整理成本,如规划设计费、场地平整费、道路工程费等,按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土地整理成本,借记“存货”,贷记相关科目,相应现金流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土地开发整理完成后,由安庆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后将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商业或者综合用地,随后通过“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相关单位从土储中心获得出让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发行人以经开区财政局返还的土地出让金确认收入,或以成本加成的模式确认收入,加成成本比例根据发行人开发的土地具体情况而定,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相应地块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存货”。财政局按土地出让金作为委托开发土地收益给予发行人,或按开发成本加成作为委托开发土地收益给予发行人,发行人收到财政局支付的土地整理收益时,借记“货币资金”,贷记“应收账款”,相应现金流计入“销售、商品、购买劳务收到的现金”。
4、土地整理情况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发行人实现土地开发收入分别为32,413.00万元、33,563.39万元、23,618.52万元和4,959.89万元。2020年,公司实现土地综合开发收入2.36亿元,主要是对起步区三期、起步区二期一号泵房、起步区一期、起步区二期、泉河村、沙帽塘地块等的土地整理收入。
5、经营现状
2020年,发行人土地开发整理业务确认收入2.36亿元,结转成本2.05亿元。近年来,安庆市土地收储均价随着拆迁费用的增加而逐年上升,使得发行人土地整理营运资金需求相应增加。发行人近三年的土地整理明细情况如下:
表:近三年发行人土地整理情况明细
单位:平方米、万元
■
(二)代建工程业务板块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已陆续完成了安庆经开区一期、二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根据《关于建投集团公司2018年城中村改造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通知》,公司根据当年工程完工进度情况,结算收入3.65亿元(税前)。2019年,根据《关于建投集团公司2019年城中村改造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通知》,公司根据当年工程完工进度情况,结算收入2.08亿元。2020年,根据《关于建投集团公司2020年城中村改造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通知》,公司根据当年工程完工进度情况,结算收入1.91亿元。
1、业务模式
(1)委托代建业务模式
根据安开管字[1999]62号和安开管字[2008]93号文件,经开区管委会将辖区内的城市道路、桥梁、管线、绿化和其他公共基础设施以及拆迁还建安置房等政府性投资项目委托给公司投资建设,该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
安庆经开区管委会每年向发行人下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及投资预算计划。根据发行人与经开区管委会签署的《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总承包建设框架协议》,由发行人组建项目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和协调工作。发行人自筹资金,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和对外关系协调处理等事宜。项目完工后,发行人将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委托方,委托方按照协议内向发行人支付工程款,工程款包括经决算审计后的项目实际投入成本以及按照实际投入成本的15%计算的款项。
(2)政府回款业务模式
发行人以政府回款模式运作的项目主要是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大道以西旧城(城中村)改造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建内容为对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大道以西旧城(城中村)进行旧城改造,加强该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公共设施配套不足,“脏乱差”现象,规范城区规划布局,完善区域城市交通网络,逐步解决“城中村”问题,2012年,由发行人与安庆市财政局签署相关协议。项目采取“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还款期内逐年支付、资金分期支付”的方式,同时保证回款资金的支付,安庆市政府现决定,每年从安庆市财政收入中安排资金支付上述回款,并将该资金的安排纳入财政预算,后为方便款项支付,由发行人与经开区财政局签署了协议书,由经开区财政局收入中安排资金支付回款,并将该资金的安排纳入财政预算。
发行人签订的该项目不存在违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4]463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的情形。
2、账务处理
发行人以工程合同、工程监理报告、工程款支付审批单、发票等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工程建设成本核算,借记“存货”,贷记相关科目,并以各工程项目为对象设立明细账予以核算,相应现金流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定期进行验工计价,根据工程审定单,发行人确认相关收入,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确认相关项目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存货”。发行人收到市政基础设施回款时,借记“货币资金”,贷记“应收账款”,相应现金流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21年3月末,发行人重点在建项目主要为中兴大道以西旧城(城中村)改造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圆梦新区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海军安庆医院新院区(上海市同济医院安庆分院)建设项目及安庆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共4个项目。以上项目情况如下:
(1)中兴大道以西旧城(城中村)改造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大道以西旧城(城中村)改造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8.00亿元(含建设期利息1.59亿元),目前该项目征地拆迁、双塘水库(龙潭湖)综合整治、还建房工程及规划二路、支路一等部分道路均已基本完工;天柱山西路、支路二、社区七路等道路正在建设中,部分国有建设用地正在收储。发行人的具体运作模式为:2012年,由发行人与安庆市财政局签署协议书。按照发行人与安庆市财政局签订的协议书,项目采取“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还款期内逐年支付、资金分期支付”的方式,安庆市财政局从2013年6月初分七年支付给发行人25亿元,其中,2013-2014年每年支付2亿元,2015年支付3亿元,2016-2017年每年支付4亿元,2018-2019年每年支付5亿元,共计25亿元。为保证回款资金的支付,安庆市政府现决定,每年从安庆市财政收入中安排资金支付上述回款,并将该资金的安排纳入财政预算。回款资金具体来源为一般预算收入及土地出让收入。截至2020年末根据协议约定共21.62亿元回款已全部到位。
(2)圆梦新区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关于该项目,发行人已与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总承包建设框架协议》。项目估算总投资13.29亿元,项目对开发区范围内圆梦新区三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征迁集体土地2,411.76亩,拆除集体土地上房屋约6.15万平方米,拆迁补偿安置人口约820人,拆迁安置户数约234户;新建联兴东路、元桥西路等12条市政道路(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路灯工程、景观工程、交通工程及环卫工程),道桥总长度16,187米(含桥90米),新建地下综合管廊4,500米。截至2021年3月,项目范围内征地拆迁工作已全部完成,西宁路、元山南路及元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沥青摊铺基本完成;长风西路工程正在整理路床土方。
(3)海军安庆医院新院区(上海市同济医院安庆分院)建设项目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03亿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开发区三期和平西路以东、元山南路以北、和平东路以西、天柱山路以南区域。该项目占地面积124亩,总建筑面积155,926㎡;地上17层,地上建筑面积为113,926平方米,其中1-4层为急诊部、门诊部、医技部、保障系统和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等,建成床位1,000张;地下1层为停车场,建筑面积为42,000平方米。截至2021年3月,国际医学部、综合楼及行政楼主体基本封顶,门诊楼主体一层、住院部主体三层基本完成。
(4)安庆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
安庆综合保税区项目拟依托安庆(皖西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转型升级,规划用地约2.23平方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整个地块的基础设施(道路建设、桥梁、场地平整、开闭所等)、核心监管区和保税物流区(内贸库)的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1.41亿元,截至2021年3月末,巡关路路基土方、围网基础浇筑基本完成,监管仓库及查验中心主体基本完成,信息化机房装修基本完成。
5、发行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
发行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一个,主要情况如下:
安庆经开区老峰镇A-1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1.04亿元,目前安置房主体已完工、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正在施工,小区附属土方回填已结束,由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安庆盛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承接商,以政府单一采购来源的方式进行实施操作,最终由开发区管委会下属财政部门按期支付购买款。2018年8月10日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与安庆盛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庆经开区老峰镇A-1地块棚户区改造二期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根据《购买服务合同》第七条,开发区财政局支付给盛唐公司的购买服务价款共计1.2亿元,购买价款自2019年至2023年每年按照6月和12月分两次支付,经开区财政也将该项购买价款支付计划纳入开发区财政预算支出计划。根据安庆市开发区管委会《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相关内容,该项目已纳入安庆市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手续合规。
发行人上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手续合规,符合《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的相关规定。
(三)供应链货物销售业务
1、业务概况
供应链货物销售业务为发行人2020年2月新增业务。该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安庆圆梦保税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梦物流公司”)具体开展,圆梦物流公司系安庆皖西南综合保税区运营主体一安庆皖西南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依托皖西南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口岸优势,拓展各类进出口贸易业务。受2020年初新冠疫情影响,目前该公司供应链货物销售业务主要以钢材等大宗商品为主,通过商品买卖差价赚取业务利润。后期,待国际疫情得到稳定控制后,将逐步开展进出口贸易业务。
2、业务模式
钢材等大宗商品供应链货物销售业务方面,一般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再寻找上游供应商,上下游同时签订合同,在供货期间内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期与上下游同时进行对账、结算,保证上下游供货数量的一致性。进出口商品供应链货物销售方面,将与招商引资入驻园区的供应链公司合作开展贸易业务。
3、结算方式
以银行账户结算为主,主要采用预付、预收方式进行结算。
4、业务开展情况
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发行人供应链货物销售业务收入为41,928.96万元和26,295.06万元,供应链货物销售业务尚处于业务开拓期,未来发行人将不断扩宽供应链货物销售业务渠道,深化供应链货物销售业务模式。
(四)担保业务板块
担保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安徽太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担保”)的担保收入及自有资金投资收入。太极担保主要为安庆中小企业和自然人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客户涉及行业包括商贸、建材、农业、林业等。2021年3月末,太极担保已经与桐城农商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安庆农商行、徽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商业性银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关系,银行授信总额达到4.66亿元。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担保业务收入分别为299.27万元、210.12万元、239.25万元和65.70万元,持续下降主要系出于风险控制考虑,太极担保压缩对外担保规模,且担保费率按规定下调所致。2021年3月末,前五大担保客户期末担保责任余额6,485.00万元,占太极担保当期净资产的34.78%,担保集中度一般。
1、太极担保前五大担保情况
太极担保2020年12月末前五大担保情况如表所示:
表:太极担保2020年12月末前五大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太极担保截至2021年3月末前五大担保情况如表所示:
表:太极担保2021年3月末前五大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2、担保风险情况
2021年3月末,太极担保在保业务共30笔,担保余额为15,694.00万元。由于担保对象主要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中小企业和自然人,太极担保已发生代偿。2021年3月末,太极担保累计发生代偿29,019.00万元,经采取催收、诉讼等各种途径对代偿款项目进行处置,已收回部分代偿款,应收代偿款余额为5,123.67万元,大多数仍处于诉讼追偿阶段,存在一定代偿损失的可能。
3、担保制度
发行人担保业务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服务安庆市经济建设,构筑企业信用体系;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努力防范担保风险;程序规范、决策民主、操作简便、财务透明;依法经营、平等自愿、安全高效、市场化运作。担保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发展规划,被市政府确定重点扶持的项目和发展前景看好的企业及自然人。公司担保责任余额不能超过自身实收资本的10倍,对单个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累计不能超过本公司自身实收资本的10%,同时不能超过被担保人的有效净资产60%。
4、担保风控制度
发行人担保业务遵循“调审分离”原则,即由担保业务部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风险管理部评审并提请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风险审批委员会审议、处理。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风险审批委员会是本公司项目审定的最高的决策机构。“两个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对项目进行审定。
(五)其他业务板块
发行人主营业务中除土地整理业务、代建工程业务、供应链货物销售业务和担保业务外业务板块主要为租赁业务、绿化工程,2018年新增仓储及装卸业务。
发行人对发展潜力大、前景好的多个行业以发行人自身名义进行投资扶持,对所投资的股权进行管理,获取投资收益,并将投资收益用于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开发区产业发展政策,发行人作为对外投资主体,积极拓展多种投资业务,对发展潜力大、前景好的产业进行投资扶持,并对所投资的股权进行管理,获取投资收益。发行人对外投资由开发区国资委会议审定,并根据发展需要继续持有或按市场情况挂牌出让被投资企业股份,分红由投资企业股东大会批准后分配。截至2021年3月末,发行人投资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20.20万元、安庆葫芦塘公园建设投资公司93.00万元、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投城镇化一号基金(有限合伙)10,000.00万元、安庆海源海汇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000.00万元、安庆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0.00万元以及安庆宁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00.00万元,目前此项业务作为公司未来的一个业务发展方向。
十、发行人未来战略发展规划
发行人未来战略发展规划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十二、发行人所处区域情况和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所处区域情况
发行人所处区域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财务情况
发行人的财务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发行人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权的安徽分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亚会(皖)审字(2019)0007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均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编号分别为亚会(A)审字(2020)1456号、亚会审字(2021)第01320030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投资者在阅读下文的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变动情况
(一)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发行人截至2021年3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亿元、%
■
(二)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8年度无新增合并单位。
(2)2018年度无减少合并单位。
2、2019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9年度无新增合并单位。
(2)2019年度无减少合并单位。
3、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20年度,安庆经开区海源产业招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2)2020年度无减少合并单位。
4、2021年1-3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21年1-3月无新增合并单位。
(2)2021年1-3月无减少合并单位。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2、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3、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注:财务比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存货周转率(次/年)=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流动资产周转率(次/年)=营业收入/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7、总资产周转率(次/年)=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8、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股东权益
9、2021年1-3月为年化数据
(二)发行人财务分析
1、发行人财务概况
发行人财务概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营运能力分析
发行人营运能力分析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5、现金流量分析
现金流量分析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资产结构分析
发行人资产结构分析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负债结构分析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有息债务情况
(一)报告期各期末有息债务余额和类型
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和类型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最近一期末有息债务到期分布情况
发行人有息债务到期分布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最近一期末存续的债券情况
发行人存续的债券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截至2020年末前十大有息负债情况
发行人截至2020年末前十大有息负债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债务偿还压力测算
发行人偿债压力测算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变化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对外担保情况
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受限资产情况
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八、关联交易情况
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至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 发行人信用情况
一、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跟踪评级安排
跟踪评级安排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截至2021年3月末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截至2021年3月末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债券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债券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已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已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七、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工具情况
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工具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八、高利融资情况
高利融资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担保情况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八节 税项
税项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一、信息披露安排
信息披露安排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内容
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债券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债券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内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内容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节 债权代理人
债权代理人主要内容详见《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二节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的主体资格、本期债券发行的实质条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加强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简化发行核准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平台公司发债的通知》《企业债券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对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文件的补充说明》以及《实施注册制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适当。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已经国家发改委注册,可以实施本期债券发行。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的注册文件;
(二)《2021年第一期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告、经审计的2019年财务报告、经审计的2020年财务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2021年1-3月的财务报告;
(四)担保人经审计的2020年审计报告;
(五)本期债券担保函;
(六)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权代理协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二、查阅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发行人: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开发区滨江新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孵化中心C1幢南楼3楼
法定代表人:王亮
联系人:包文珍
联系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孵化园C1楼3楼
联系电话:0556-5322952
传真:0556-5322147
邮政编码:246000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吴斌、朱家川、汤晓悦、孙玥、徐煦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址:www.ndrc.gov.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
网址: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21年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一部分。
如对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第十四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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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销团成员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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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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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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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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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账户及资金监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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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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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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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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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担保机构: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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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本期发行的主承销商和债权代理人作为证券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参与各类业务活动时,可能存在不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
本期债券发行时,主承销商和债权代理人与发行人拟开展或可能开展的业务活动包括:为发行人提供证券承销与保荐、投资顾问等服务;在二级市场以自营资金或受托资金投资发行人发行的债券、股票等金融产品等经营范围内的正常业务。主承销商和债权代理人将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判断是否与履行主承销商和债权代理职责存在利益冲突,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利益冲突,确保其他业务开展不影响主承销商和债权代理人公正履行相应的职责。
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发行人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