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67 公司简称:振华股份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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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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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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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化工》(2020年修订)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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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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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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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采购价格变动原因: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黄石市内硫酸生产企业无法对外销售,为消耗库存,对本市客户售价较低,疫情局势好转之后,硫酸销售价格逐渐恢复;今年上半年,化学原材料价格上涨明显,导致报告期内硫酸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再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参加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前炎先生在首次授予日2021年6月28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已同意暂缓授予陈前炎先生的限制性股票18.00万股。
截至本次会议做出决议之日,激励对象陈前炎先生的限购期已届满,并且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全部授予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向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陈前炎先生共计授予限制性股票18.00万股,授予价格为3.62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8月20日。
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陈前炎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红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参加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前炎先生在首次授予日2021年6月28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已同意暂缓授予陈前炎先生的限制性股票18.00万股。
截至本次会议做出决议之日,激励对象陈前炎先生的限购期已届满,并且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全部授予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向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陈前炎先生共计授予限制性股票18.00 万股,授予价格为3.62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8月20日。
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暂缓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暂缓授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次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本次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公司和本次暂缓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6、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暂缓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1年8月20日为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陈前炎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18.00万股,授予价格为3.62元/股。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8月20日
● 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8.00万股
● 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62元/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6月10日,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袁康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6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3、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3)。
4、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6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97名激励对象授予9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3.62元/股。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7月13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9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3.62元/股,公司股本由本次增资之前的499,036,166股变更为508,236,166股。
6、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8月20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陈前炎先生授予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62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暂缓授予部分权益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做出决议之日,激励对象陈前炎先生的限购期已届满,并且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全部授予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向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陈前炎先生共计授予限制性股票18.00万股,授予价格为3.62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8月20日。
(三)暂缓授予的具体情况
1、暂缓授予日:2021年8月20日
2、暂缓授予数量:18.00万股
3、暂缓授予人数:1人
4、暂缓授予价格:3.6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
(四)关于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前炎先生在首次授予日2021年6月28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暂缓授予陈前炎先生的限制性股票18.00万股,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陈前炎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做出决议之日,激励对象陈前炎先生的限购期已届满,并且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全部授予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向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陈前炎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8.00万股,授予价格为3.62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8月20日。
除以上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暂缓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暂缓授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
(一)本次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二)列入《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以下简称“《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本次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列入《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公司和本次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六)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暂缓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列入公司《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1年8月20日为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陈前炎先生授予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62元/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陈前炎先生在本次暂缓授予的授予日2021年8月20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20日,公司以2021年8月19日收盘价对本次暂缓授予的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成本进行预测算,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28.34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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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现金流。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黄石)律师事务所认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况,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事项及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3、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内容: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 会议时间: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 会议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约调研”
● 会议形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8月25日下午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信箱zsj@hszhenhua.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上午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
会议时间: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会议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约调研”。
会议形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公司出席会议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蔡再华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柯愈胜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前炎先生,以及公司财务总监杨帆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会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互动的模式,于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约调研”微信小程序同步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在线互动交流,具体如下:
(一)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约调研”参与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
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朱士杰
联系电话:0714-6406329
电子邮箱:zsj@hszhenhu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