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1-02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余昱暄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1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关联董事余昱暄先生、曾文章先生、陈嘉兴先生、柯永昌先生、廖植生先生5位董事回避表决,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云南楚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额度内开展票据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家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4、实施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质押担保所产生的共用额度,将形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情形,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本次票据池业务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担保总额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算收取的商业汇票随之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可能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存入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可能出现一定的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确保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票据池中质押的票据的额度,质押的票据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票据池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四、票据池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情况
1、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合规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1-030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3),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2、预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子公司向日立机械销售压缩机铸件,原预计2021年额度为人民币120万元,因经营需求,现增加至人民币130万元。
(2)公司及子公司向台湾汉力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原预计2021年额度为人民币233.60万元,现增加至人民币280万元。
(3)公司及子公司向江西东成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原预计2021年额度为人民币520万元,现增加至人民币600万元。
3、增加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日立机械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日立机械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日元
法定代表人:鹤诚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建贡路108号10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空气、氨气)无油式螺杆压缩机、(空气、氨气)离心式压缩机及相关配件,系统产品的继承,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截止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546.2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359.69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681.3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36万元。
2、关联关系
日立机械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副董事长柯永昌先生在日立机械任职副董事长,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台湾汉力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汉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新台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郭启荣
注册地址:台湾省新北市汐止区茄安路176号
企业类型: 股份制企业
经营范围:机械制造
截止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为新台币22,617.26万元,净资产为新台币6,180.89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新台币4,845.56万元,净利润为新台币-14.12万元。
2、关联关系
台湾汉力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在台湾投资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副董事长曾文章先生担任台湾汉力董事,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江西东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东成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48.26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邱纯枝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东元路169号
企业类型: 股份制企业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中央冷水机、工商用空调及空调设备配件、空气压缩机;中央冷水机、离心式冷水机组、家用空调、工商用空调及空调设备配件、空气压缩机、冷媒压缩机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
截止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为人民币6,08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99万元;2021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0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7万元。
2、关联关系
江西东成为青岛世纪东元投资方控制的企业,青岛世纪东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双方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经营正常,现金流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2021年度,公司子公司向日立机械销售压缩机铸件。
2、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台湾汉力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
3、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江西东成销售压缩机及零部件。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方为公司参股公司,双方之间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充分保证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关联交易在同类产品销售和采购中均占比重都较小,对公司当期及日后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有限。
2、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为保证双方生产经营需要的连续性,在遵循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下,正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4、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相关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意见
我们认为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交易产生的必要事项,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并经我们独立董事充分商讨后,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1-03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云南楚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云南楚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和云南林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林泽”) 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350万元,占比70%、云南林泽出资150万元,占比30%。
2、董事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云南楚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
4、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林泽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01343587675B
法定代表人:赵兴林
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楚风苑小区5幢501室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机械配件、空压机及配件、制冷设备、仪器仪表、润滑油、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环保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赵兴林,持股占比100%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楚雄汉钟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昱暄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楚雄市东南新城富民机电园区
经营范围:通用设备维修(包含泵)、泵及真空设备销售。
出资方式: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四、合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云南林泽商贸有限公司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350万元,占比70%、云南林泽出资150万元,占比30%。
2、合资公司经营期限: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3、合资公司业务安排
(1)合资公司业务范围为直接或间接为甲方客户提供维修服务。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合资公司及乙方不得利用合资公司资源承揽除合资公司业务范围之外的维修服务。
(3)若乙方及乙方相关方(乙方推荐至合资公司的人员或乙方的董监高、与乙方存在其他特殊关系的人员)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且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合资公司经营5年后,合资合同可与乙方洽谈有关甲方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乙方使用真空泵维修技术以及委托维修事宜,但该条款不构成承诺、保证、具体授权或预约条款,具体应以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4、合资公司治理
(1)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人为董事长。甲方和乙方有权推荐担任董事的人选,甲方推荐2人,乙方推荐1人。
(2)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
(3)合资公司不设立监事会,设立1名监事,由甲方委派。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将云南林泽的服务优势与公司真空泵产品相结合,借助地缘优势,拓展公司真空泵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时加快推动公司售后服务业务,可更方便快速有效地服务客户,促进公司整个真空泵产品的发展。
2、投资影响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经营良好,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35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投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投资风险
公司应用于光伏、半导体产业的真空泵产品,其产业政策将变化直接影响市场需求,对行业将造成较大影响,公司真空产品的发展存在一定风险,上述合资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云南林泽公司签署的《出资协议》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21-032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1年8月1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俞江华先生、唐舜铃女士、黄明君先生,共3名,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俞江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票据池业务。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议关于公司在云南楚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