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63 公司简称:派能科技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7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0元,共计募集资金2,167,827,2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33,246,170.5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34,581,029.44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12,496.2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13,968,533.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1-6月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91,353,094.00元,2021年1-6月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6,532,103.20元;截至 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462,720,169.58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3,504,541.66元,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449,215,627.9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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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15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5日,本公司及子公司黄石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7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中兴派能电池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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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96.7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43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449,215,627.9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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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无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无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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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素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核以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4)。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