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68 公司简称:国电南自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1-034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应发议案和表决票9份,实际收回表决票9份。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同意《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解宏松先生递交的书面报告,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解宏松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解宏松先生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第168条之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董文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2021年8月18日起,任期截止日与本届董事会任期截止日相同。
独立董事意见为:
1、我们同意聘任董文女士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2、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我们没有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146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上述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
3、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文女士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董文女士简历:
董文,1975年9月出生,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详见《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二)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同意《关于放弃参与参股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海装”)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重庆海装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其中:(1)中金科元股权投资基金(重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投资总额为60,000万元,其中14,962.593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2)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投资总额为60,000万元,其中14,178.809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3)江苏疌泉航天工融债转股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实际投资总额为40,000万元,其中9,452.539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4)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投资总额为30,000万元,其中7,089.404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5)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实际投资总额为30,000万元,其中7,089.404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6)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投资总额为20,000万元,其中4,726.269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7)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其中2,363.134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扩股战略投资者合计投资总额为250,000万元,合计59,862.157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扩股完成后,重庆海装注册资本增加至131,862.1574万元。公司放弃对重庆海装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权,公司持有其9.6950%的股权将降至5.2937%,重庆海装仍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为:
公司放弃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权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已就上述放弃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关于放弃参与参股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四)同意《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9,600万元,其中: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6,200万元,委托贷款年利率为4.75%,期限3年(委托贷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委托贷款手续费每年不超过1%。;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1,600万元,委托贷款年利率为4.35%,期限1年(委托贷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委托贷款手续费每年不超过1%。;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军管支行向南京河海南自水电自动化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1,800万元,委托贷款年利率为4.35%,期限1年(委托贷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委托贷款手续费每年不超过1%。。委托贷款资金将用于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
独立董事意见为:
1、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2、基于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五)同意《关于清算注销重庆海吉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公司拟清算注销重庆海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海吉)。重庆海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国电南自海吉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清算注销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
详见《关于清算注销重庆海吉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六)同意《关于修改〈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根据会计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详见2021年8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同意《关于修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详见2021年8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八)同意《关于修改〈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投资行为,公司对《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详见2021年8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投资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1-036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解宏松先生递交的书面报告,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解宏松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解宏松先生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第168条之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董文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2021年8月18日起,任期截止日与本届董事会任期截止日相同。
独立董事意见为:
1、我们同意聘任董文女士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2、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我们没有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146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上述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
3、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文女士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董文女士简历:
董文,1975年9月出生,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1一039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注销重庆海吉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公司拟清算注销重庆海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海吉)。重庆海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国电南自海吉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清算注销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
二、清算注销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海吉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重庆大学成教综合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杨志勇
成立时间:2002年3月6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
经营范围:电气设备在线监测及诊断系统、传感器、计算机软、硬件、电力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开发及在生产信息管理中的应用,电工新技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普通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开关电器等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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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庆海吉”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9445号、天职业字[2021]35515号审计报告。
三、清算注销原因
本次清算注销重庆海吉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理顺所属公司产权管理关系,缩短产权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公司管控能力。
四、清算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清算注销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或进行安置。
公司不存在为重庆海吉提供担保及委托理财的情形,重庆海吉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清算注销完成后,重庆海吉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清算注销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9445号)
3、《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 35515号)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1-035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应发议案和表决票3份,实际收回表决票3份。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同意《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详见《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1一037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与参股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海装”)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重庆海装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其中:(1)中金科元股权投资基金(重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投资总额为60,000万元,其中14,962.593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2)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投资总额为60,000万元,其中14,178.809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3)江苏疌泉航天工融债转股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实际投资总额为40,000万元,其中9,452.539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4)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投资总额为30,000万元,其中7,089.404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5)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实际投资总额为30,000万元,其中7,089.404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6)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投资总额为20,000万元,其中4,726.269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7)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其中2,363.134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扩股战略投资者合计投资总额为250,000万元,合计59,862.157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扩股完成后,重庆海装注册资本增加至131,862.1574万元。公司放弃对重庆海装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权,公司持有其9.6950%的股权将降至5.2937%,重庆海装仍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
一、概述
重庆海装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重庆海装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其中:(1)中金科元股权投资基金(重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投资总额为60,000万元,其中14,962.593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2)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投资总额为60,000万元,其中14,178.809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3)江苏疌泉航天工融债转股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实际投资总额为40,000万元,其中9,452.539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4)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投资总额为30,000万元,其中7,089.404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5)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实际投资总额为30,000万元,其中7,089.404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6)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投资总额为20,000万元,其中4,726.269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7)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其中2,363.134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扩股战略投资者合计投资总额为250,000万元,合计59,862.157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增资扩股完成后,重庆海装注册资本增加至131,862.1574万元。公司放弃对重庆海装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权,公司持有其9.6950%的股权将降至5.2937%,重庆海装仍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中金科元股权投资基金(重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中金科元股权投资基金(重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4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460,100.5万元人民币
■
中金科元股权投资基金(重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C座15层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党贵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突出开展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二)依法依规面向合格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债转股;(三)发行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债转股;(四)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江苏疌泉航天工融债转股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名称:江苏疌泉航天工融债转股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点: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9号建邺高新区综合体B2幢北楼4层401-40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航天科工私募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4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产业(债转股)投资子基金;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江苏疌泉航天工融债转股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369弄4号501-1室(一照多址试点企业)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志扬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突出开展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依法依规面向合格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专项用于债转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821室
注册资本:7,07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洪凤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407
注册资本:305,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前海中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9月14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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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135号D座2层(东升地区)
注册资本:5,6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龙红山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4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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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经开园金渝大道30号
法定代表人:王满昌
成立日期:2004年1月9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风机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7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前)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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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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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庆海装”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110B009587号。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重庆海装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11141号),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重庆海装资产账面价值为2,731,246.35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2,446,294.83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284,951.53万元;资产评估价值为2,814,291.55万元,负债评估价值为2,446,294.83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67,996.73万元。资产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83,045.20万元,增值率为3.04%;负债较账面值无增减变化;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83,045.20万元,增值率为29.14%。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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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无形资产土地评估增值的原因主要为近年土地价格逐年上涨等因素所致。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包含了帐外无形资产所致。
三、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融资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方一:中金科元股权投资基金(重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方二: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方三:江苏疌泉航天工融债转股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投资方四: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方五: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投资方六: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方七: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认购:投资方实际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元,其中人民币598,621,574元计入注册资本(即合计认购598,621,574股),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3、支付方式:现金。
4、支付期限:自余款支付日起,投资方一支付全部认购价款的义务即视为履行完毕,投资人即按本协议规定取得公司股份,享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作为公司股东的全部权利并相应承担作为公司股东的义务及风险。投资方二至七在先决条件得到满足或被投资方二至七以书面形式豁免后,资方二至七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余款(即保证金以外的剩余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5.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协议自签署完成之日成立并生效。
6、违约责任:
(a)如果公司违反协议中的陈述、保证或承诺,导致投资方一遭受损失(包括投资人持有的目标集团成员股份价值的减损)、损害、责任、权利请求、诉讼、费用和支出(统称“损失”),则应由公司作为违约方向投资方一赔偿该等损失。
(b)如果投资方一违反协议中的陈述、保证或承诺,导致公司产生损失,投资方一应当对受损失者进行赔偿。
(c)投资方二至七任一方未能按期支付协议约定的增资价款的,融资方保留对其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因投资方二至七任一方未按期支付增资款,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就损失额向守约方履行赔偿义务。因违约方违约造成其认缴出资额无人出资的,融资方增资后的股权结构按实际增资扩股情况确定。
(d)融资方及投资方二至七任何一方违反协议保密义务,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e)融资方及投资方二至七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对违约而导致的对方损失或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五、放弃优先权的主要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重庆海装为公司参股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发电机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引进与开发应用,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零部件等;根据公司聚焦主业发展战略,公司暂无对重庆海装投资计划,因此公司决定放弃股权优先认缴权。本次放弃股权优先认缴权,重庆海装增资扩股后本公司持有股权比例由9.6950%降至5.2937%。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放弃参与参股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110B009587号)
3、《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11141号)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1-038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公司子公司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自信息”)、江苏国电南自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南自”)、南京河海南自水电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海南自”)
● 委托贷款金额: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9,600万元,其中:向南自信息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6,200万元;向江苏南自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1,600万元;向河海南自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1,8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向南自信息提供委托贷款期限3年(委托贷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向江苏南自提供委托贷款期限1年(委托贷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向河海南自提供委托贷款期限1年(委托贷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
● 贷款利率:向南自信息提供委托贷款利率4.75%,向江苏南自提供委托贷款利率4.35%,向河海南自提供委托贷款利率4.35%。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9,600万元,其中: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南自信息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6,200万元,委托贷款年利率为4.75%,期限3年(委托贷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委托贷款手续费每年不超过1%。;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江苏南自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1,600万元,委托贷款年利率为4.35%,期限1年(委托贷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委托贷款手续费每年不超过1%。;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军管支行向河海南自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1,800万元,委托贷款年利率为4.35%,期限1年(委托贷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计算),委托贷款手续费每年不超过1%。。委托贷款资金将用于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4位独立董事杨淑娥女士、狄小华先生、李同春先生、黄学良先生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款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南自信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大道310号
主要办公地点:南京市浦口开发区星火路8号
法定代表人:杨乘胜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主营业务:安全防范系统及产品、交通智能化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工业自动化系统、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技术转让、服务及系统集成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
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南自信息主营业务为安全防范系统及产品等,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392.54万元、11,823.15万元、20,148.22万元。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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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南自信息”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9159号审计报告。
2、 江苏南自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注册地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邗江河路88号
主要办公地点:南京市浦口开发区星火路8号
法定代表人:申泉
注册资本:35,1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力系统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及装置、电子式互感器、智能开关、智能用电自动化系统及装置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技术咨询;交直流电源、预装式变电站等电力自动化装置及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技术咨询;水工机械设备及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等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屏柜、机箱、箱变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物业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
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江苏南自主营业务为电力系统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及装置等,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6,905.85万元、25,987.31万元、27,859.40万元。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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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江苏南自”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9213号审计报告。
3、 河海南自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河海南自水电自动化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8号D楼、E楼
主要办公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8号D楼、E楼
法定代表人:余泳
注册资本:3,909.03万元
主营业务:水电站自动化系统、水利工程自动化系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水资源监控与调度系统、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岩土工程及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数字流域、电力系统自动化等自动化产品以及仪器仪表的研制、生产、销售、服务;水利、电力、冶金和石化等行业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咨询与工程总承包;上述自动化系统产品的出口销售和工程承包等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60.49%,南京河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36.29%,徐群持有3.22%。
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河海南自主营业务为水电站自动化系统、水利工程自动化系统等,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768.33万元、29,953.02万元、34,510.95万元。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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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河海南自”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8669号审计报告。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提供委托贷款是为了支持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在确保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力。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对于委托贷款事项可能存在委托贷款对象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风险。公司将采取相应解决措施:
1、公司将严格执行事前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加强委托贷款贷后管理,加强过程监控,每季度跟踪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变动和收支现金流监测,监督子公司委托贷款资金使用,督促子公司按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在本次委托贷款收回之前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委托贷款对象不得新增其他融资或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
2、公司将持续关注委托贷款对象情况,在子公司年度财务指标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有权宣布委托贷款提前到期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委贷资金收回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6,500万元,委托贷款余额为公司前次向全资子公司南自信息提供的委托贷款。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自有资金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55,320万元,其中向南自信息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8,000万元。2016年10月11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委托合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南自信息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向南自信息提供委托贷款8,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自2016年10月13日起至2021年10月12日止,委托贷款利率为4.75%。南自信息公司提前归还委托贷款1,500万元,委托贷款余额为6,500万元。
公司无委托贷款逾期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南自信息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9159号)
4、《江苏南自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9213号)
5、《河海南自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8669号)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