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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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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1-05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控制权变更事项

2021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苏化集团同意向海南锦穗转让其持有的蓝丰生化股份总计3,4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占蓝丰生化总股本的10%。格林投资持有上市公司33,123,295股,占其股本总额的9.74%。格林投资同意将持有蓝丰生化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海南锦穗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等协议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收到苏化集团发来的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苏化集团协议转让予海南锦穗34,000,00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1年5月19日。 蓝丰生化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海南锦穗,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刘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1-05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江苏新沂市经济开发区苏化路1号蓝丰生化会议中心二楼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与会董事审阅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

具体详见2021年8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唐海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唐海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唐海军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详见2021年8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优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王优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王优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详见2021年8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蓝晨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蓝晨新材料”,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蓝晨新材料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资产出资,公司持股100%。

具体详见2021年8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以下六个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具体详见2021年8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唐海军简历:

唐海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天津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研究员、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展部副总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北京君合东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总经理等职务。

唐海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优简历:

王优,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出生,于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深圳市欣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

王优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优女士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1-05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苏化路1号蓝丰生化会议中心二楼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8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和平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2021年8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唐海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任职能力,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唐海军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其及其关联方除存在经营性往来资金外,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往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未发生任何除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26.18%;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820万元,占公司 2021 年 6月 30 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4.2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能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外担保情况符合有关规定和法定批准程序,并能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刚、袁坚、李少华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1-06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唐海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王优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唐海军先生及王优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任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1-06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蓝晨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蓝晨新材料”,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蓝晨新材料注册资本10,0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资产出资,公司持股 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蓝晨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出资方式:货币资金或资产

5、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6、经营范围(暂定):高性能纤维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以上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销售:化纤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7、注册地:江苏省新沂市

(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为准)

三、本次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新材料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开拓公司新材料产品市场业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

2、存在的风险

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可能会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各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目前,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可以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管理,促使子公司合法、合规运作。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投资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资产。此次投资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开拓公司新材料产品市场业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