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966 公司简称:博汇纸业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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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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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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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月15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336,844,288股的30%,即401,053,286股(含401,053,286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用于绿色环保能源综合利用、化机浆配套废液综合利用、高档包装纸板5号机、6号机生产线改造项目等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2、2021年2月4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投资38.33亿元建设三期年产10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及其配套项目。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1-047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7日以书面、邮件、电话通知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8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龚神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细内容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49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龚神佑、林新阳、王乐祥和于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1-048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7日以书面、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8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程晨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9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全部为日常经营性往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满足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纸业”或“公司”)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纸业”)业务经营需求,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47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龚神佑、林新阳、王乐祥和于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全弟、郭华平和谢单事前认可该等关联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2021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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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原因说明:
1、大华纸业向海南金海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贸易”)采购化机浆,2021年度预计金额为6,760.00万元(不含税),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产品结构,目前自产化机浆产量无法满足产线技改后的新产品需求。如不能保证新产品的原料供应,就可能影响生产流失订单,故需外采一部分化机浆。国内化机浆基本以工厂自产自用为主,市场化机浆(尤其是阔叶化机浆)因疫情影响供应量不稳定。本次关联采购以阔叶化机浆为主。市场供应较多的针叶化机浆因纤维素偏高,影响纸张的粗糙度、匀度和平整性,生产工艺无法全部替代阔叶化机浆。为充分利用关联方上游资源优势,拟向金海贸易采购化机浆,补充部分原料供应缺口。
2、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金桂”)因自身化机浆生产线改造等原因,无法按年度预计向公司供应化机浆,故取消该笔关联交易预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海南金海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金海贸易成立于2010年8月6日,住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么地道68号帝国中心4 楼405B,注册资本为5,99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主要从事国内、外客户的木片、木浆及煤炭贸易。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海贸易经审计的总资产46,251.75万美元,总负债37,691.88万美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943.33万美元,净利润1,459.52万美元。
(二)关联关系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48.8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持有博汇集团100%的股权,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金光纸业持有金海贸易99.63%的股权,因此金海贸易为由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大华纸业向金海贸易采购化机浆,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合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大华纸业与关联方金海贸易的关联交易中,交易价格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依下列顺序确定:
(1)国家有统一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
(2)国家没有统一定价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3)向关联方采购,不得高于关联方向其他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4)向关联方出售,不得低于向其他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大华纸业向金海贸易采购化机浆,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分摊市场风险,拓宽原材料采购渠道,充分利用关联方资源优势,稳定原材料供应,优化产品结构和提高品质。该等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