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23 公司简称:世茂股份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9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1至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1-041的临时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相关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事项,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悦盛欣”)将其持有的北京世茂大厦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1-042的临时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茂悦盛欣将持有的北京世茂大厦物业抵押给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相关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事项,公司将所持有的茂悦盛欣51%的股权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1-043的临时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将供应商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为基础资产,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享链鑫2021-2023年度供应链定向资产支持票据”(具体名称以实际确定为准),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1-044的临时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21年3月26日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中市协发[2021]43号)的规定,重新制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于2014年制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1-045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0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就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拟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在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1至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1-041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1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至6月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1至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81号)的批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1,668,351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91.3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880,000.00元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3,119,991.3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18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15)第4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148,049.49万元。
(2) 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中期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结存余额为25,038,773.05元(包括累计利息收入22,421,360.95元,累计手续费支出7,705.9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7年10月22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实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
截止日余额中包括累计利息收入22,421,360.95元,累计手续费支出7,705.99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经第七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公司将对原募投项目-青岛国际中心项目拟投金额进行部分变更,变更为厦门集美项目、石狮世茂摩天城项目、深圳前海世茂金融中心项目、杭州世茂智慧之门项目的开发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变更涉及金额总计104,000.00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经第八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公司将对原募投项目-上海天马山项目三期项目进行变更,变更为长沙世茂环球中心项目、深圳坪山商业项目和世茂港珠澳口岸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全部剩余募集资金结存资金,金额为6,218.35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余额及累计利息收入等)。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
本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7,800.15万元。本公司已经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完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
2021年中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8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312.00万元
注2: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发行费用支出,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累计利息收入与累计手续费支出。
注3:本公司调整后投资总额系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并加上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累计利息收入,减去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累计手续费支出所得。
注4: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未承诺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2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72.83亿元;
● 截止本公告,公司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人民币0元。
一、主债权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及其经营和盈利能力,根据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及项目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相关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事项,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悦盛欣”)拟将其持有的北京世茂大厦提供抵押担保。
2021年8月18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相关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事项,茂悦盛欣拟将其持有的北京世茂大厦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07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吴凌华,注册资本为375,116.8261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本公司商标特许经营,酒店管理,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皮革制品,玩具,钟表眼镜,照相器材,文化用品,五金交电,日用化学品,建筑装潢材料,家具,金属硬件、软件的批发、零售(拍卖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机构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有关担保主要内容
为促进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及其经营和盈利能力,根据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及项目开发需要,公司拟向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相关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事项,茂悦盛欣拟将其持有的北京世茂大厦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须完成相关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有利于推动公司的经营,确保公司经营与管理对资金的需要,确保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授权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4.54亿元(未含本次会议相关担保额度),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2.83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92%,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为人民币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3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72.83亿元;
● 截止本公告,公司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人民币0元。
一、主债权及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8月18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悦盛欣”)将持有的北京世茂大厦物业抵押给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相关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事项,公司将所持有的茂悦盛欣51%的股权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1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董静,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出租商业用房;餐饮管理;技术咨询;租赁建设工程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家具、通讯设备、电子产品;餐饮服务;销售食品;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餐饮服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有关担保主要内容
为促进子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及其经营和盈利能力,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茂悦盛欣拟将持有的北京世茂大厦物业抵押给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相关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事项,公司将所持有的茂悦盛欣51%的股权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须完成相关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各项事宜,有利于推动子公司的经营,确保子公司的经营与管理对资金的需要,确保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授权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4.54亿元(未含本次会议相关担保额度),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2.83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92%,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为人民币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4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将供应商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为基础资产,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享链鑫2021-2023年度供应链定向资产支持票据”(具体名称以实际确定为准,以下简称“供应链ABN”)。
一、供应链ABN发行方案
1、发起机构:深圳市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捷保理”)或深圳前海一方恒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一方恒融保理”)。
联捷保理或前海一方恒融保理作为委托人和资产服务机构,将其享有的自原始债权人处合法受让的对债务人及共同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即“基础资产”,具体定义以资产支持票据项目发行文件约定的为准),信托予作为买方和受托人的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公司拟作为共同债务人向联捷保理、前海一方恒融保理或受托人(代表资产支持票据)承担应收账款到期付款义务。
2、基础资产:发起机构自原始债权人处合法受让的对债务人及共同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基础资产具体定义以资产支持票据项目发行文件约定的为准)。
3、基础资产的债务人:本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
4、基础资产的共同债务人:由本公司担任共同债务人。
5、基础资产的原始债权人:为本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工程施工、货物销售等服务的供应商。
6、注册/备案及发行规模:本次拟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总规模内开展“交享链鑫2021-2023年度供应链定向资产支持票据”(以下简称“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名称以届时发行时交易文件为准),可在上述额度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将以获准发行金额为准。
7、主承销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受托机构):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9、发行期限:具体发行期限将以资产支持票据项目发行文件约定的为准。
10、增信措施:(1)资产支持票据项目采用优先/次级分层结构,由公司认购次级资产支持票据;(2)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对于每一笔基础资产项下应收账款出具无条件付款确认文件,确认公司对基础资产项下各笔应收账款到期时的未偿款项承担无条件的共同付款义务,具体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函件约定为准。
二、授权事项
为了具体实施本次供应链ABN项目(以下称“项目”),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项目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根据公司、市场及政策法规的具体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制定、修订及调整发行方案、交易结构以及相关交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时间、增信措施、优先/次级分层规模等发行要素。
2、选择及聘请相关机构,包括不限于主承销商、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受托机构)、担任发起机构的商业保理公司、资产服务机构、资金保管银行、评级机构等。
3、就项目与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接洽、谈判和协商,并全权代表公司作为立约一方修订、签署和申报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出具的《付款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并有权代表公司采取相关的交易文件的签署、提交或履行相关的所有行动及一切其他相关文件。
4、完备与项目发行相关的交易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在法律及规定的要求下于各相关机构所需进行的任何审批、登记、备案和/或任何形式的程序(如有)。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项目设立及发行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授权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4.54亿元(未含本次会议相关担保额度),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2.83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92%,对外担保逾期数量为人民币0元。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9月7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号金桥红枫万豪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7日
至2021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出席人身份证、能证明出席人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登记(相关资料需求同上),信函地址:上海市潍坊西路55号7楼,邮编:200122,收件人:蔡女士,联系电话:(021)20203388;传真:(021)20203399;电子邮箱:600823@shimaoco.com;
4、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9月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00-4:00);
5、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上海市潍坊西路55号7楼;
2、邮政编码:200122;
3、联系电话:(021)20203388;传真:(021)20203399;电子邮箱:600823@shimaoco.com;
4、联系人:蔡女士。
(二)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