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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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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41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矿山工程服务、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与销售以及防务装备三大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5.5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幅34.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幅22.81%,总体业绩稳步增长。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民爆行业进行了产业相关的并购整合,主要如下:

1、2021年3月,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内蒙古吉安化工46.1746%股权的议案》。公司现金出资646,637,161元收购吉安化工原股东刘玉文等10名自然人持有的43.1091%股权;并拟通过竞拍方式取得赤峰平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吉安化工3.0655%股权,预计金额不超过45,982,239元,上述收购股权行为合计出资69,261.94万元。吉安化工现拥有产能8.5万吨,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合并产能由33万吨提升至41.5万吨。2021年3月22日,公司收购吉安化工自然人股东43.1091%股权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

2、2021年5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董事长决定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共计17,010万元收购酒钢集团甘肃兴安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合并产能新增4.7万吨,提升至46.2万吨,位列全国第二。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39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9:0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40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林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4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92号文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向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1.07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176,753.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345.09万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74,408.20万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2.1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7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0月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050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17,703,405.86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9,656,099.13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59,485,568.87元。

2021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0,545,606.76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57,417.36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91,597,379.47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宏大爆破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12月31日 深证上〔2020〕129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2月28日 深证上〔2020〕12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宏大爆破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0年11月4日宏大爆破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0年12月9日宏大爆破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开设的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20年12月9日宏大爆破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20年12月9日宏大爆破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5、2020年12月9日宏大爆破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1,291,597,379.47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3,631,200.0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止2020年10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5019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计划地投资于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4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为保障公司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以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吉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安化工”)46.1746%股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流花支行”)申请并购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质押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内蒙古吉安化工46.1746%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吉安化工46.1746%的股权,交易价格为现金69,261.94万元,其中刘玉文、裴广强等10名自然人股东转让43.1091%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46,637,161元;转让方中赤峰平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则需依照《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其持有的3.0655%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届时公司拟通过竞拍方式取得该国有股权转让份额。上述交易具体情况可查看公司2021年3月19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购内蒙古吉安化工46.1746%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现金支付方式收购了吉安化工43.1091%股权,后续公司将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吉安化工3.0655%股权,目前尚在筹备竞拍的相关手续。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农业银行流花支行申请不超过41,000万元的并购贷款。该笔并购贷款以公司合计持有吉安化工46.1746%股权(因公司目前尚未取得剩余的3.0655%股权,公司将根据股权交易情况分批向银行申请贷款)向农业银行流花支行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二、质押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内蒙古吉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22752557768J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03-07-25

5、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火车站南

6、法定代表人:刘玉文

7、注册资本:10418万

8、经营范围:民用爆炸物品制造销售;碎石加工销售;起爆器材销售(分公司经营)。

9、与公司的关系:吉安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现持有吉安化工43.1091%股权,后续公司将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吉安化工3.0655%股权,目前尚在筹备竞拍的相关手续。最终实现合计持有吉安化工46.1746%股权。

10、经查询,吉安化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质押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债权种类:并购贷款

2、质押标的:内蒙古吉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6.1746%股权

3、贷款金额:人民币41,000万元整

4、其他说明:由于公司尚未竞得吉安化工剩余3.0655%股权,本次并购贷款的发放将根据股权交易进程分批以公司持有吉安化工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情况所需,符合公司经营战略方向,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本次申请贷款所需的质押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