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科防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3,683,304股,占总股本的7.7346%。
3、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6号)核准,公司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4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和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聚定增组合私募投资基金4期、曾涛、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增益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董卫国、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禹泽新基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东营玲珑金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共11名特定对象(共32个证券账户)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03,683,304股(以下简称“此次发行”),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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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103,683,304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50,838,370股增至1,254,521,674股。此后,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雷科定转”(债券代码:124007)全部转换为公司股票、“雷科定02”(债券代码:124012)部分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40,507,796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做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签署的《雷科防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及出具的《雷科防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关于所认购股份限售的承诺函及股份锁定申请》,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1名认购对象承诺:自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认购的雷科防务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11名认购对象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其认购取得的103,683,304股雷科防务股份已满足自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之解禁条件。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均严格执行了相关承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说明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3,683,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346%,占本次变动后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8.590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1名,证券账户总数为32户;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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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总股本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1,340,507,796股计算;列示数据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股本结构变动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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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本结构以限售股上市流通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版本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