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04 公司简称:博汇科技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1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200,000股,发行价为28.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534,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0,966,530.1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7,567,469.81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6月9日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0350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4,611,792.39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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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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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9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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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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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产品升级与研发测试展示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博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数据”)作为“产品升级与研发测试展示能力提升项目”之“子项目2:多媒体显示调度及资源管理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向博汇数据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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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系因“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净额”。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耿思翔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现聘任段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段辛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768 2700
传真:010-5895 7050
邮箱:broadv@bohui.com.cn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中路7号(孵化楼)1-3层
邮政编码:100094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件:
段辛女士简历:
段辛,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8月加入公司,曾在销售部、人力资源部任职,现任证券部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9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邰志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汇科技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7)。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科技”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陈书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陈书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陈书军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陈书军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陈书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陈书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陈书军先生,2007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项目组长、部门总工,事业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书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北京博聚睿智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25%的股份。陈书军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陈书军先生任职期间先后主导过公司视听制作系统、智慧教室互动前端、机动指挥分布式调度系统等产品研发和产品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书军先生在职期间申请并取得专利2项、已受理但尚未授权的专利3项。前述专利均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均为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所有权人或申请人均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陈书军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陈书军先生签署的保密协议,其在公司工作期间接触或掌握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的关联公司)业务、技术、经营等所有信息,均属于商业秘密信息,其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直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在其离职时,应返还其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并不保留备份或复印件。
根据公司与陈书军先生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其在劳动关系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为与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公司关联企业所在的其他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的设立、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研发机构、咨询调查机构等经济组织工作或任职;不得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不得直接或间接在与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及其关联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利益;不得直接或与他人合作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任何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任何公司的员工在其他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不得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陈书军先生离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的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以软件研发为主的技术驱动型科创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经验积累,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的产品研发工作由研发体系中的多个部门按照既定的研发流程协作完成,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员的培养和梯队建设,以持续保持核心技术的先进性。
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31人、135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40.18%、40.30%,研发人员数量保持稳定。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陈书军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陈书军先生离职后公司相关研发工作平稳衔接,经公司研究决定,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副总经理洪太海先生负责,洪太海先生的简历如下:
洪太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9月至1999年10月,在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硬件研发工程师职务;2002年5月至2003年10月,在北京市博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有限”)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职务;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在四川金仁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系统架构工程师职务;2005年2月至2006年11月,在博汇有限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职务;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在成都索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客户项目经理职务;2011年3月至2014年5月,在博汇科技担任研发总监职务;2014年5月至2017年2月,在四川启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研发经理职务;2017年2月至今在博汇科技任职,历任开发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副总经理。
目前,陈书军先生已经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和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较为稳定。陈书军先生已经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洪太海先生负责,陈书军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陈书军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包含保密、竞业限制等条款。陈书军先生在职期间以非单一发明人的身份参与申请的专利,其专利所有权人或申请人均为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陈书军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三)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陈书军先生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