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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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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号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成都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罗永忠先生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2、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成都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明女士主持,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0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2021年半年度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1,418.00万元,收回或转回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合计149.00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34.53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合计43.9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其中本报告期计提884.28万元、转回49.00万元。

单位:万元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并将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采用不同的减值会计处理方法。如果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则本公司依据债务人分类、款项性质、账龄等的共同风险特征划分其他应收款组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其中本报告期计提22.19万元、收回100.00万元。

单位:万元

(3)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本报告期计提511.53万元。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半年度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1,418.00万元、收回或转回149.00万元、转销134.53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134.4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105.80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该影响已在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规避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9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吴建明先生的辞职申请报告。吴建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吴建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建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建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吴建明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吴建明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其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