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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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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4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藏格集团、永鸿实业、肖永明、林吉芳4名股东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自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履行业绩补偿股份注销程序,并向青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2、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秦世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2021年4月13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同意,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5月12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藏格”变更为“藏格控股”,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4、2021年6月1日,公司原董事长曹邦俊先生申请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2021年6月23日,经公司董事会提名,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增补肖宁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1年6月23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选举肖宁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内控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5、2021年6月23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审议同意延长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相关担保解除承诺履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21-86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21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在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2号公司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 宁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肖宁、肖瑶、黄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21-87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2号公司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静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半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是公司基于目前股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无法满足回购条件,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终止回购公司股份,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进行的。本次债权转让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21-88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上海藏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藏祥”)原对深圳兴业富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富达”)享有应收款项179,670,582.60元。2020年5月,上海藏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钾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上海藏祥将其拥有的对兴业富达应收债权全部无偿转让给藏格钾肥。2020年6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投资”)代付的应收款项179,670,582.60元,待公司收回上述应收款项后,再行归还藏格投资,详情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承诺代为支付贸易业务应收款项的公告(编号:2020-47)。

鉴于上述情况,藏格钾肥与藏格投资协商一致,藏格钾肥将应收兴业富达的款项共计179,670,582.60元全部转让给藏格投资,由藏格投资对该债权实施催收,公司、藏格钾肥和上海藏祥不再履行催收义务,也不再承担上述款项的归还责任。

藏格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有关规定,藏格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债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肖宁先生、肖瑶先生、黄鹏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管委会4号办公楼308室

成立时间:2011年9月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肖永明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钾肥、氯化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建材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业务发展和财务情况

藏格集团自成立起一直从事投资业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3、关联关系说明

藏格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有关规定,藏格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钾肥应收兴业富达的款项共计179,670,582.60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转让事项

藏格钾肥将对兴业富达享有的179,670,582.60元债权及该债权上的从权利(以下简称“标的债权”)一并转让给藏格投资,藏格投资同意受让标的债权,实现标的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藏格投资承担。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藏格钾肥保证转让给藏格投资的标的债权为藏格钾肥合法拥有,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藏格投资已于2020年6月29日向公司支付的179,670,582.60元,视为藏格钾肥已收到标的债权转让款项。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藏格钾肥对兴业富达享有标的债权转归藏格投资享有,由藏格投资作为新债权人有权向兴业富达行使标的债权及相关权利;公司、藏格钾肥和上海藏祥不再对该标的债权的实现享有权利,不再承担催收义务与归还责任。

藏格钾肥依法将该债权的转让事宜通知债权转让协议所涉及的债务人兴业富达。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转让符合协议各方的实际业务情况,交易公平公正,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影响。

六、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藏格投资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进行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债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21-89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一)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于2020年11月9日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1.0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0年11月12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2020年11月1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6,574,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其中最高成交价为9.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9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6,077,665.25元(不含交易费用)。

以上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按规定履行了披露义务。

二、终止回购股份的主要原因与决策程序

自2021年4月以来,公司股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无法满足回购条件;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发挥资金在生产经营中的最大作用,以争取更好业绩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终止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情况

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26,574,228股,已全部用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6,574,228股公司股份已于2021年7月29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留存的股票数量为0股。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是公司基于目前股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无法满足回购条件;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发挥资金在生产经营中的最大作用,以争取更好业绩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程序,该事项不会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 公告编号:2021-90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0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4,400股,因公司2019年、2020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分红派息,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了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和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16.76元/股调整为8.1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由140,000股调整为274,400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2,230,872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2,676,080股变更为162,401,68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2,676,080元变更为人民币162,401,680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4日、2021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二、通知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消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1年8月20日起45天内9:00-12:00;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赵青

4、联系电话:0515-83378869

5、传真:0515-83378869

6、电子邮箱:fszq@fengshangroup.com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9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西康南路1号丰山集团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殷凤山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单永祥先生、董事尤劲柏先生、独立董事周献慧女士、周友梅先生、乔法杰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姚鑫律师、 杜凯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3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鑫、杜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1-031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瑞海先生持有公司132,944,972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2.91%;赵瑞宾先生持有公司130,266,6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2.44%;吴娜妮女士持有公司1,161,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20%;谢文斌先生持有公司906,5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瑞海先生减持930,000股股份、赵瑞宾先生减持1,671,400股股份、谢文斌先生减持150,000股股份;吴娜妮女士尚未减持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备注:本次减持前吴娜妮女士、谢文斌先生,分别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份 600,000 股和 100,000 股。上述股权激励股份已于2021年7月15日由公司回购注销。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备注:(1)吴娜妮女士截至目前尚未实施减持;(2)2021年7月15日公司回购注销248.40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582,879,546股变更为580,395,546股。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赵瑞海先生、赵瑞宾先生、吴娜妮女士、谢文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相关股东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1-032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瑞海先生的通知,因质权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管”)更换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的原因,赵瑞海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购回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情况

2、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的基本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瑞海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赵瑞海先生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股票质押情况

2、赵瑞海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薪资奖金所得、股票红利、其他收入以及上市公司还款等。

3、赵瑞海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赵瑞海先生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赵瑞海先生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赵瑞海先生所持股份不存在强制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质押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于2021年8月9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受理。

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未最终结案。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中止审核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公司本次发行申请中止审查。

公司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事项进行全面复核程序,待公司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正式出具复核报告经深交所审核确认后,恢复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审核。

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本次发行的中止审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发行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59,95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5,869,600股变更为185,709,650股;注册资本由185,869,600.00元变更为185,709,650.00元;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经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此次变更的内容如下:

除上述信息外,其他信息未发生变更,营业执照其他信息如下:

名 称: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20640G

商事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

法定代表人:刘杰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30日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补充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补充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7月1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1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司已将上述反馈意见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上述反馈意见修订稿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ST群兴 公告编号:2021-079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概述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072号公告),于2021年7月24日、8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075号、2021-078号公告)。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陈鑫持有的苏州世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目前,审计、法律、评估等中介机构对交易资产进行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客户走访等现场工作基本结束,待相关中介机构全部报告完成后,公司将认真审核并积极推动达成正式协议的签署。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公司将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收购事宜目前仍处于意向性阶段,尚待尽职调查结果出来后进行进一步磋商,最终方案形成后尚需签署正式协议,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及相关审核部门的审批程序。

本次所筹划的重组事项能否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审核部门的批准等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