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29 公司简称:春风动力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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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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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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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四楼416会议室,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8月19日9:00时)。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赖国贵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春风动力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76)。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列明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春风动力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春风动力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76)。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1-076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309号《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发行价格13.63元/股。
截至2017年8月14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4,334,24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490,566.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07,843,676.00元,已由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分别汇入贵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的389673185985人民币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的1202183129900555527人民币账户中,汇款金额分别为77,334,242.00元、350,000,000.00元,共汇入人民币427,334,242.00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27,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21,018,867.89元(包括:预付保荐费2,075,471.70元、审计及验资费9,858,490.57元、律师费4,509,433.96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433,962.26元、发行手续费141,509.4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7,843,676.00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33,333,400.00元,溢价人民币374,510,276.00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7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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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三个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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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7月5日注销,结余资金转入公司基本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776,674.5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7年8月31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586.6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7年12月置换先期投入2,586.64万。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7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20号《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21年06月30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将公司在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9673185985)结余资金2.95元、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361073179424)结余资金3.21元、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1202083129900555527)结余资金17,099.96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本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改变用途。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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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计划总投资3,689.60万元,建设智慧服务云平台,依托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物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整合企业内部制造端、外部供应商和营销端资源,形成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营销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线上+线下的营销网络,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以及顾客满意度,推动企业向高端动力运动产品和服务综合提供商转型。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项目为逐步投资的改善性项目,已在产品营销及向客户提供服务中间接体现效益。
注2:项目计划总投资19,000.00万元,通过增加生产设备,采用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工艺技术改造现有整车生产线,实现在车架生产平台、发动机生产平台、整车生产平台、智能生产系统建设四个方面的智能优化提升,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项目通过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投入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88,790.00万元,实现净利润8,491.40万元。
注3:项目计划总投资18,094.77万元,拟以公司现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为依托,进一步完善研发中心部门和功能设置,通过购置先进的研发试验设备、增加研发人员数量、完善研发中心部门功能设置,有效改善技术研发环境,建设具有产品企划、开发能力及CNAS实验室认可的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全面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设计能力,改善公司产品质量及性能,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项目为逐步投资的改善性项目,已在研发新品和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