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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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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以“产品+服务”为主线,紧抓军工业务的发展机遇,持续推进军工业务,公司依靠多年来在信息化领域积累的大量先进技术和经验,为拓展通信军工市场打下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36.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1.84%;实现利润总额1,497.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7.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0.25%。

2021年上半年,随着新冠疫情等导致的全球经济疲软,世界不稳定因素增多趋势明显,国际形势愈发复杂多变,世界主要国家都将国防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目前我国无论从国防开支、军队装备等方面,都在大力进行国防建设,不断推进建设信息化、现代化军队。未来,随着国防开支总额的不断提升及装备费用占比的幅度扩大,投入装备采购费用增幅明显,将促进国防军工业务市场产业链上下游加速扩产交付,报告期内,得益于军工行业下游需求大幅提升影响,公司实现的业绩同比增幅明显。

2021年上半年,公司坚持推动自主转型为途径的战略导向,紧抓市场机遇,加大力度开展军队用户信息化建设和产品研发与销售,并延展军工市场领域,不断拓展新市场,争取更多市场订单份额。公司项目、技术团队通过项目任务的开展、持续跟踪、落实重点客户项目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中标部队、大学等多个音视频采购项目,为客户提供了有竞争力的系统解决方案。同时建立与研究所的深度合作,为产品的研发提供更好的支撑。公司现阶段已基本健全并逐步完善了音视频、国产自主可控设备、无线宽带通信系统等自研产品线;业务领域方面,未来也将把握并扩大现有优势,逐步拓展应用的军种类型,实现海陆空多领域的产品应用。

2021年上半年,国家大力推进军民融合,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军队建设,在此背景下,公司以"科技强军、产业报国"为己任,以形成全链条、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的企业战略发展格局为目标,力求打造国防科工知名民营企业品牌。报告期内,公司在延续既有项目的基础上,坚持以音视频、国产自主可控为核心,重点实施5G移动通信、音视频指挥系统、军用国产交换机和自主可控安全平板等项目。报告期内,公司还通过了武器装备相应资格的产品扩项现场审查,在自主可控安全平板和国产交换机等产品的科研生产方面实现准入。

(二)回购股份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60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的 9,949,983 股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股本结构相应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三)实际控制人涉诉案

公司通过查询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单川先生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尚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审理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获悉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提起公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四)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被法院受理事项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瑞丽湾因债务纠纷被债权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事项,截至本公告日,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已作出(2021)云3102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瑞丽湾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杜方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9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在2021年8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9,949,983股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注销手续已于2021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46,850,017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46,850,017.00元。

鉴于上述原因,并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表述的要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因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3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9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19日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9,949,983股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注销手续已于2021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46,850,017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46,850,017.00元。

鉴于上述原因,并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表述的要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内容对照如下表: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因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8)。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949,983股,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上述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46,850,017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46,850,017.00元。

鉴于上述原因,并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表述的要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因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65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1年1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为32,715,375股,发行股票价格为9.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8.7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374,785.5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6,518,148股。

(二)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12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03,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购买的最高价为10.50元/股、最低价为9.6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200,384.40元(不含交易费)。公司回购总金额达到股份回购方案的下限,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10,072,000元,对应认购份额为10,072,000份,未超过《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上限。2021年7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071,414股已于2021年7月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确保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在增加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融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实施。上述融资如涉及以自有房产、土地等作抵押时授权总经理审批。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16: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现金管理金额:结构性存款人民币1.20亿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83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九届九次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17.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238,067.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22日出具的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8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共使用5.276亿元,累计实现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两项2.40亿元,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滞缓,尚闲置17.64亿元。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现金管理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1、2021年8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亿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等)。

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金额为1.20亿元,投资范围为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83天,收益分配方式为到期还本付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四)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经营层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上述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董事会已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20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0.13亿元的5.96%,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8.67%,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为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九届九次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17.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3)及2020年11月14日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19日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