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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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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7月,河南省多地遭遇了重大洪水灾害,公司厂区围墙被冲垮,洪水进入厂区。为保证厂区及周边群众人身安全,公司被迫停电停槽,全面停产。本次洪涝灾害使公司部分厂房、设备、原材料受损,保险机构尚在对受损财产进行勘察、核实。灾情发生后,公司积极投入到生产一线抢险救灾和复工复产工作之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电解一系列已经大部分恢复生产,其余电解系列正在积极复产中,预计在未来3个月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公司初步测算,受此次洪灾影响,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铝产品产量约7万吨。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斌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1-070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二)《公司2021年洪灾电解槽大修项目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因受洪涝灾害影响,决定对64台电解槽进行大修,大修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槽上部结构维修与安装、槽壳校正修理、槽内衬砌筑、槽上槽下施工卫生清理等。项目投资预算5548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董事李重阳先生反对理由为:经营层至今未向董事报告受灾情况及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关于与伊电集团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2021年洪灾电解槽大修项目需要,公司计划与伊电集团洛阳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电洛阳工程”)在电解槽维修事宜方面开展合作,预计与伊电洛阳工程发生的交易总金额584.888万元(含税)。伊电洛阳工程为伊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霍斌先生同样担任伊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认为伊电洛阳工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按照关联交易程序批准该次交易。

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霍斌回避表决,议案表决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伊电集团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董事李重阳先生反对理由为:此关联交易未说明流程及过程,无法保证其公允和合理性。

(四)《关于公司厂区围墙重建项目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防御水灾能力,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决定对厂区的围墙进行重建。重建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现有围墙拆除,重新按照设计建设为钢筋混凝土挡墙形式。围墙总长约4200m,高度暂定为3.5m高,围墙上安装防盗钢丝网。投资预算:2941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项目建设工期计划4个月。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1-071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全体监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1-073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伊电集团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伊电集团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2021年洪灾电解槽大修项目需要,公司计划与伊电集团洛阳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电洛阳工程”)在电解槽维修事宜方面开展合作,预计与伊电洛阳工程发生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84.888万元(含税)。2020年,公司未与伊电洛阳工程发生关联交易。

2、公司董事会以6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伊电集团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霍斌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伊电洛阳工程为伊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霍斌先生同样担任伊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伊电洛阳工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按照关联交易的程序进行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0年,公司未与伊电洛阳工程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伊电集团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洛阳市伊川县水寨镇上天院村郑潼路南侧河南龙泉金亨电力有限公司院内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9317201409H

注册资本:肆仟万圆整

法定代表人:史长路

主营业务: 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矿山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通信工程、管道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核电工程、电子与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模板脚手架搭建工程、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矿设备、冶金设备、起重设备销售、安装、维修;电力设施承装、承试、承修;电力工程的施工与维修;建筑劳务分包;河湖治理;工程监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伊电洛阳工程成立于2014年9月,是伊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2020年末,伊电洛阳工程总资产95,954.79万元,净资产4,554.6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9,318.72万元,净利润4,554.61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伊电洛阳工程总资产122,057.14万元,净资产4,532.97万元;2021年1月至6月的营业收入6,166.23万元,净利润375.5万元。

股东构成: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霍斌先生控制的伊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伊电洛阳工程的唯一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伊电洛阳工程为公司关联方,与其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伊电洛阳工程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电力承装(修、试)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履约能力较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甲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伊电集团洛阳工程有限公司

(一)伊电洛阳工程向焦作万方提供电解槽大修服务

1、项目名称、规模

名称:2021年洪灾电解槽大修项目

规模:23台电解槽的拆除安装、内衬砌筑和槽上部维修,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台数结算。

2、含税价单价:电解槽大修单价12.2万元/台,合同价款以实际完成电解槽维修数量进行结算。

3、结算方式:

(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当月付上月工程进度款,以甲方核实的工程进度报告依据合同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

(2)工程结算价款的支付:工程完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与经审计的工程完成额减去(1)中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值之后剩余数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竣工资料移交后,付到审计值的95%。剩余的5%为质保金,工程竣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4、违约责任:

⑴乙方违约和补救

如果乙方有下述行为之一时,视为乙方违约:

a、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除外),每迟延一天,应当按照结算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再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b、无任何正当理由停工七天,每发生一次,应当按照结算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停工超过七天的,还应每天按结算值的1%。向甲方加付违约金。停工七天的次数发生两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再支付结算值10%的违约金。

c、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迟延一天,应当按照结算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再支付结算值5%的违约金。

d、无任何合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甲方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合同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乙方接到甲方指令后,未遵照执行并按本工程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合理加快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支付结算值5%的违约金。

e、未能按合同规定清除不合格品,每发生一次,应按结算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发生两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支付结算值5%的违约金。

f、因乙方原因导致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事实上已无法使按本合同的要求按期完成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支付结算值5%的违约金。

g、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允许,擅自将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当支付结算值5%的违约金。

h、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按结算值的1%支付违约金。

⑵甲方违约

a、甲方因故未能提供按合同约定材料和物质,造成乙方窝工的,视为甲方违约,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应支付施工人员的窝工工资及机械台班费的数额。

b、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每迟延一天,应当按照应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本项目质保期结束。。

(二)伊电洛阳工程向焦作万方提供电解槽中修服务

1、项目名称、规模

名称:2021年洪灾电解槽中修项目

规模:二系列南厂房80台电解槽单面或全部侧部碳化硅砖更换及周围糊重新扎固,工程量按乙方实际完成碳化硅砖块数结算。

2、含税价单价:按照招标价确定修理单价执行,具体价款以实际更换碳化硅数量计算。

3、结算方式:

(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当月付上月工程进度款,以甲方核实的工程进度报告依据合同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

(2)工程结算价款的支付:工程完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与经审计的工程完成额减去(1)中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值之后剩余数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竣工资料移交后,付到经审计的工程完成额的95%。剩余的5%为质保金,工程竣工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4、违约责任:

⑴乙方违约和补救

如果乙方有下述行为之一时,视为乙方违约:

a、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除外),每迟延一天,应当按照结算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再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b、无任何正当理由停工七天,每发生一次,应当按照结算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停工超过七天的,还应每天按结算值的1%。向甲方加付违约金。停工七天的次数发生两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再支付结算值10%的违约金。

c、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迟延一天,应当按照结算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再支付结算值5%的违约金。

d、无任何合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甲方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合同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乙方接到甲方指令后,未遵照执行并按本工程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合理加快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支付结算值5%的违约金。

e、未能按合同规定清除不合格品,每发生一次,应按结算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发生两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支付结算值5%的违约金。

f、因乙方原因导致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事实上已无法使按本合同的要求按期完成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支付结算值5%的违约金。

g、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允许,擅自将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支付结算值5%的违约金。

h、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的工程进度施工,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部分工程委托给第三方实施。

i、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按结算值的1%支付违约金。

⑵甲方违约

a、甲方因故未能提供按合同约定材料和物质,造成乙方窝工的,视为甲方违约,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应支付施工人员的窝工工资及机械台班费的数额。

b、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每迟延一天,应当按照应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本项目质保期结束。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与伊电洛阳工程之间的《2021年洪灾电解槽大修项目施工合同》和《2021年洪灾电解槽中修项目施工合同》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焦作万方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生的,2021年洪灾电解槽维修项目事宜是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经过开标、评审程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价合理。为缩短工期,公司根据各家综合实力及其报价评审确定,伊电洛阳工程以大修12.2万元/台中标;中修选取报价较为便宜的三家公司同时进行,其中之一为伊电洛阳工程,中标价为3.8036万元/台。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款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业务并不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注:《关于与洛阳华晟运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与洛阳华晟运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六、独立董事意见

该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生的,2021年洪灾电解槽维修项目事宜是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经过开标、评审程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价合理。该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款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业务并不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三)《2021年洪灾电解槽大修项目施工合同》。

(四)《2021年洪灾电解槽中修项目施工合同》。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1-069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遭受自然灾害影响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受洪灾影响,导致公司电解系列全部断电,被迫紧急停产。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遭受自然灾害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和《关于遭受自然灾害影响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洪水退去后,公司积极投入复工复产工作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复工复产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灾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洪涝主要系长时间强降水,山洪水量持续加大,形成大面积的积水,公司附近河道积水较深,洪水撞倒公司部分围墙导致厂区进水,全厂停电,被迫停产。

本次洪涝灾害使公司部分厂房、设备、原材料受损,保险机构尚在对受损财产进行勘察、核实。经公司初步测算,受此次洪灾影响,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铝产品产量约7万吨。

二、公司生产恢复情况

灾情发生后,公司积极投入到生产一线抢险救灾和复工复产工作之中,并且得到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力指导、协助,公司抢险救灾和复工复产工作快速推进。目前,公司电解一系列已经大部分恢复生产,其余电解系列正在积极复产中,预计在未来3个月逐步恢复正常生产。

三、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1-072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详情敬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1-023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8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伟英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1-022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3日出具《关于同意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6号)同意注册,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河微电”)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4.01元,募集资金总额449,721,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3,604,175.4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6,116,824.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26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路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1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时,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2.64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240.63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69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4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已赎回金额为20,000.00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20,000.00万元。

公司2021年上半年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公司与上述合作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代码:688689 公司简称:银河微电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在内蒙古荣联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就收到函件事宜形成明确方案前,暂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月,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17.60%的参股公司内蒙古荣联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联公司”)就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被杭锦旗鑫河国资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河国投”)向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鑫河国投诉讼请求判令荣联公司、内蒙古荣联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补交探矿权转让价款28,169.14万元,并承担从2020年12月18日起至实际补交之日的资金占用利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1-01)。目前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021年8月18日,荣联公司收到《杭锦旗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违规违法问题集中整治核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国有资产损失追缴的函》(杭煤炭巡视核查整改领导小组函[2021]2号),函件内容如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追损挽损工作小组工作方案》要求,对已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追损挽损台账》的国有资产损失金额要做到应追尽追、全面挽损,确保损失追缴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追缴工作落实到位。贵公司在取得杭锦旗鑫河国资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转让东胜煤田塔然高勒区煤炭地质普查探矿权过程中,经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追损挽损工作小组认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8,169.14万元。现通知贵公司按自治区追损挽损相关要求,尽快研究制定缴纳方案,并于7个工作日内函告我旗,如期未反馈,我旗将就该违规违法问题向贵公司的上级党委、纪委和隶属的国资委进行反映。

与此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企业不配合、不落实的,将上报自治区纪委,由自治区纪委报告中纪委协调推动相关处置措施落实。”

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在荣联公司就收到函件事宜形成明确方案前,暂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与荣联公司就该事项的解决方案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 告编号:2021-015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收到函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2 证券简称:*ST游久 公告编号:临2021-33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收到函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xinyc@szhech.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问答。

一、说明会类型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11:00-12:00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胡新荣先生、财务总监王丽红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刘小环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1 年 8 月 26 日(星期四)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星期二)17: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

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xinyc@szhech.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27085880

联系邮箱:xinyc@szh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