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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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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1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战

日期: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孙淑营、张绿、林积奖、杨新发、汪新民、何询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及募投项目投资情况,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现拟调整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及凝血因子类产品产业化项目、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钟山浆站新建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至2022年06月30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详见2021年8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并承诺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详见2021年8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已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1)详见2021年8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8月19日,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耿鹏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志辉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7年7月分别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4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6月30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详细内容已于2021年8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详见2021年8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详见2021年8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41)详见2021年8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5月1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76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2,700万股,共募集资金67,797.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501.30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2,295.7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3000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计划分别用于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及凝血因子类产品产业化项目、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借款等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2020年7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由于原募投项目“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下的钟山浆站项目所在地被政府征地,公司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将钟山浆站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723.54万元用途进行全部变更,变更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注:根据调整后的项目建设方案,钟山浆站新建项目预计总投资为8,691.48万元,其中一期建设预计投资5,600万元,二期3,091.48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23.54万元(含利息),剩余7,967.94万元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投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注:钟山浆站新建项目预计总投资为8691.48万元,其中一期建设预计投资5600万元,二期3091.48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一期工程已投入2920.76万元,其中原募投项目变更资金723.54万元全部投入一期建设,已基本使用完毕;二期项目正在规划中,未投入资金。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及凝血因子类产品产业化项目及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原因为受国家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影响,研发过程中药学及临床研究技术要求不断提高,必须严格执行审评审批制度流程要求,因此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鸡胚细胞)、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人凝血因子Ⅷ的研发及产业化进程均有不同程度的延期。

钟山浆站新建项目延期原因为受原项目实施地点被政府征地影响以及2020年初爆发新冠疫情,项目于2020年8月方正式施工。项目为购置土地并新建采浆业务用房,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基本完成,现处于装修招投标阶段,二期建设正在规划中。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募投项目“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及凝血因子类产品产业化项目”“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钟山浆站新建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2、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5月1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76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2,700万股,共募集资金67,797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501.30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62,295.7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30006号”验资报告,且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披露,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2020年7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由于原募投项目“单采血浆站改扩建项目”下的钟山浆站项目所在地被政府征地,公司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将钟山浆站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723.54万元用途进行全部变更,变更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注:根据调整后的项目建设方案,钟山浆站新建项目预计总投资为8,691.48万元,其中一期建设预计投资5,600万元,二期3,091.48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23.54万元(含利息),剩余7,967.94万元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投入。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3,096.8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为2,726.46万元,利息收入金额为370.37万元。

经2020年7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1年7月23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7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2018年8月7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2018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2019年8月14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2020年7月17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2021年7月23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三、本次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必要性说明

1、使用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风险抵抗能力,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按目前银行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4.35%)的假设,公司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174.00万元。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说明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营业利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经济效益的提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并承诺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进行统筹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