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8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1-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洁美科技”)股份13,287,419股,占公司总股本410,020,162股(截止2021年8月18日)的3.24%,该股东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6,390,892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的1.56%。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不低于发行价(若洁美科技股份在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相应调整)。

减持期间:本次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即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2月24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3,287,419股,占公司总股本410,020,162股(截止2021年8月18日)的3.24%。其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方隽云、财务负责人王琼、原董事方隽彦(已于2020年8月14日离任不再担任董事)通过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为801.5115万元,上述人员持有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合伙人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6,390,892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410,020,162股的1.56%。本次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董事长、总经理方隽云、财务负责人王琼、原董事方隽彦计划减持数量如下表所列:

注1:洁美科技实际控制人方隽云持有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90%的股权,折算为洁美科技181,279,116股;同时持有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2%的股权,折算为洁美科技9,968,124股;方隽云还直接持有本公司2.26%的股权,即9,292,336股,上述持股合计200,539,576股。本次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股份的25%。

注2:财务负责人王琼持有洁美科技44,800股;同时持有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8%的股权,折算为洁美科技37,300股;本次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股份的25%。

注3:原董事方隽彦先生,于2020年8月14日离任,原任期至2022年12月8日,方隽彦未直接持有洁美科技股份,持有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1%的股权,折算为洁美科技373,002股;本次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股份的25%。

4、减持期间:本次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即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2月24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不低于发行价(若洁美科技股份在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相应调整)。

7、关于本次减持的其他情况说明

(1)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洁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2)本次减持完成后,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变更为416.0054万元,合伙人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方隽云、财务负责人王琼、原董事方隽彦持有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根据减持数量及时完成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事宜。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1)除因洁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需要本企业公开发售部分本企业持有的洁美科技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洁美科技股份在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本企业将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洁美科技公告减持意向。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方隽云、王琼通过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安吉百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6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议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2.6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即2021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8日,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转出18,8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转出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转出14,8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4,9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2021年7月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6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2021年8月19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归还募集资金9,500万元,其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300万元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