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4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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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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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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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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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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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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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一)与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树脂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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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签订《项目投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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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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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投资设立道恩高分子材料(重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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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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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外投资设立山东道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山东道恩周氏包装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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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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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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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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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晓宁
2021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独立董事周政懋先生、许世英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于晓宁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56元/股调整为4.991元/股。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索延辉、宋慧东、蒿文朋、田洪池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项。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 司 章 程 》 及 《 章 程 修 正 案 》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补选肖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注销/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永胜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89号文核准,同意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8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8,709,433.9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170,566.0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0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2月30日出具众环验字(2016)010160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880,608.34元。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99,210.00元,收到的银行专户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9,662.91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1,479,818.3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5,798,109.96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规模为3.6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60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佣金、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824,528.2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8日公司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0年7月8日出具众环验字[2020]010038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9,922,428.29元。2021年上半年,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6,428,475.00元,收到的银行专户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54,308.84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6,350,903.2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8,939,531.99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使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单位(或部门)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填写申请单,后附相应的合同(如有)、进度报表或工程决算报表及发票等资料,由总经理、使用单位(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管经营工作的副职和财务负责人审查并联签,手续齐备后由财务部门执行付款。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营业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以及剩余两个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告》(2019-082)。
鉴于改性塑料扩建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TPV)扩建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已建设完毕,与该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将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9-039)(2021-044)。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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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将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1-044)(2021-051)。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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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请详见附表1及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投入情况,使用募集资金12,973.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973.26万元。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1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7)010143号专项报告鉴证。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投入情况,使用募集资金9,610.7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610.79万元。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20]011268号专项报告鉴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34,737,641.95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附表1
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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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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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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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19年11月23日至2019年1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9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12月8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于2021年1月26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7、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项说明
由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4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407,02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3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5月29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407,02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6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9月24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407,990,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则应对回购注销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经调整,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56元/股变为4.991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道恩股份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注销/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注销/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19年11月23日至2019年1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9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12月8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于2021年1月26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7、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已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4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道恩股份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注销/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注销/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19年11月23日至2019年1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9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12月8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于2021年1月26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7、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已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4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的价格为4.991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572,966.8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14,8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上述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为截至2021年6月30日总股本,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股权激励期权处于第一个行权期,公司股本会发生变动,因此最终股本变化以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为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事项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道恩股份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注销/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注销/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
(下转18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