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1-082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国际公铁联运汽车客运站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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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王仲鸣先生主持,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王江先生、李玉虎先生因公出差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杨阿娜女士因公出差请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翔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宋国强先生、副总经理杜海涛先生以及财务总监武大学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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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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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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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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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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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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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同意票数均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
上述议案需要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律师:付文文、陈万财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现场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1-083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1月31日至2021年7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8月1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61名激励对象或其亲属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及前述激励对象出具的说明及承诺,买卖公司股票的激励对象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未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前未知悉公司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亦未通过公司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 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