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38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9月6日(星期一)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6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5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新增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确认追加2020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3、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关于预计2021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5、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五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项提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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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1年9月3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 2021年8月30日-9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一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 邮政编码: 05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温雅 李英
联系电话: 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 0319-2068666
电子邮箱: 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7”,投票简称为“冀中投票”。
2、 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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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9月6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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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3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6名,董事刘存玉、赵鹏飞和独立董事冼国明、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赵兵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合并报表范围的增加及生产经营需要,2020年度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过经审议的预计额度,超过部分总计52,663.78万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需对超出预计的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金额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赵兵文先生、刘存玉先生、赵鹏飞先生、张振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确认追加2020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费用,便于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运营能力,公司与关联方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并在财务公司开展存款、贷款、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以下简称“财务类关联交易”),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196,975.52万元,超过约定限额696,975.52万元。另外,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了委托贷款业务及票据贴现业务,金额分别为63,500.00万元、76,766.36万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需对超出预计的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金额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赵兵文先生、刘存玉先生、赵鹏飞先生、张振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更好地发挥资金规模效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赵兵文先生、刘存玉先生、赵鹏飞先生、张振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预计2021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费用,便于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运营能力,公司与关联方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并在财务公司开展存款、贷款、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
公司与财务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合计为1,376,975.52万元,其中关联存款1,196,975.52万元,委托贷款80,000万元,票据贴现1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金额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赵兵文先生、刘存玉先生、赵鹏飞先生、张振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经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28,724.77万元,实际发生额合计为740,813.30万元,未超过预计额。公司与各关联单位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合计为911,874.18万元,其中:关联采购691,563.98万元;关联销售220,310.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金额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赵兵文先生、刘存玉先生、赵鹏飞先生、张振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六、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9月6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新增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确认追加2020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3、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关于预计2021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5、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五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3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合计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4名,监事会主席王学贵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主持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金额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确认追加2020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金额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预计2021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金额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金额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临-03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金额
及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补充确认2020年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由于合并报表范围的增加、生产经营需要及关联方的实际情况,2020年度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过经审议的预计额度,超过部分总计52,663.78万元。
2、2020年度财务类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提供存款、信贷、中间业务(包括委托贷款服务、票据贴现等)及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等(以下简称“财务类关联交易”)。根据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196,975.52万元,超过约定限额696,975.52万元。另外,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了委托贷款业务及票据贴现业务,金额分别为63,500.00万元、76,766.36万元。
(二)预计追加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追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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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计追加2020年度财务类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就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追加2020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兵文先生、刘存玉先生、赵鹏飞先生、张振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2、新增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日常关联交易、财务类关联交易进行了分类,并对各类关联交易的发生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一)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概述
(1)2020年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28,724.77万元,实际发生额合计为719,246.33万元。
(2)根据公司与各关联方签订的《国有土地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综合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委托经营协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等协议的约定,公司对 2021年将要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1年,公司与各关联单位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合计为911,874.18万元,其中:关联采购691,563.98万元;关联销售220,310.2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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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财务类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196,975.52万元,超过约定限额696,975.52万元。另外,2020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了委托贷款业务及票据贴现业务,金额分别为63,500.00万元、76,766.36万元。
(2)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对2021年将要发生的涉及财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财务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合计为1,376,975.52万元,其中关联存款1,196,975.52万元,委托贷款80,000万元,票据贴现100,0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公司在财务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关联存款1,196,975.52万元的金额,系公司基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已达到1,196,975.52万元、截至2021年8月24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已达到1,099,652.65万元的实际情况所做的最大金额预计。公司将积极协调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的关注和帮助下,采取各种合法有效的措施,降低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在各方的努力下,争取到2021年底将关联存款金额降至《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50亿元以内。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1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11名董事中关联董事赵兵文、刘存玉、赵鹏飞、张振峰回避了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以及财务类关联交易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冀中能源集团、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0784050822M;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西大街191号;法定代表人:郝竹山;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81,672.28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能源行业投资,批发、零售业等;成立时间:2005年12月16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冀中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冀中能源集团的总资产23,106,625.37万元、净资产3,970,501.07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242,218.85万元、净利润3,779.53万元。
冀中能源集团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冀中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0105670924W;注册地址:峰峰矿区太中路2 号;法定代表人:刘存玉;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05,127.81 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等;成立时间:2003年7月18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峰峰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和(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峰峰集团的总资产3,964,619.39万元,净资产1,195,503.16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748,078.22万元、净利润28,239.75万元。
峰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峰峰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矿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0748493300B;注册地址:邯郸市东柳北大街268号;法定代表人:赵鹏飞;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41,188.48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焦炭、铁精粉、铁矿石、化肥销售、进出口业务等;成立时间:2002年12月30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邯矿集团系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邯矿集团的总资产2,102,043.67万元、净资产444,882.7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75,601.72万元、净利润3,592.60万元。
邯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邯矿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矿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06012270753;注册地址:张家口下花园区;法定代表人:张凯;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3,259.27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生产,加工,销售等;成立时间:2001年1月16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张矿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张矿集团的总资产773,010.06万元、净资产1,531.36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2,532.82万元、净利润-34,363.52万元。
张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张矿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邢矿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0105767240D;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西大街191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68,476万元;法定代表人:赫孟合;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电子产品、电气机械及器材等;成立时间:1990年10月12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邢矿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邢矿集团总资产2,495,770.29万元、净资产924,801.3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17,231.50万元、净利润43,632.49万元。
邢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邢矿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矿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7104590527U;注册地址:石家庄市矿区井阳路;法定代表人:孙伟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5,755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的洗选、批发、零售;焦炭、钢材、建材批发零售等。成立时间:1990年7月3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井矿集团系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井矿集团的总资产613,810.05万元、净资产238,189.7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58,909.64万元、净利润-4,256.91万元。
井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井矿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冀中能源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66109549X1;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槐岭路19号;法定代表人:魏景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8,033.964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矿山、冶金、建筑、地质勘探设备等;成立日期:2007年5月8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装备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装备集团的总资产294,438.70万元、净资产94,230.3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09,354.81万元、净利润2,399.95万元。
装备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装备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91130000104337206A;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航空大厦12层,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立军;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等。成立时间:1998年8月18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牛贸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2,425,492.61万元、净资产290,747.2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60,962.03万元、净利润10,771.36万元。
财务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贸易”),营业执照注册号:130500000000386;注册地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华西大街280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滕亚文;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批发;设备租赁;物资进出口贸易等。成立时间:2007年7月11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牛贸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牛贸易的总资产96,903.28万元、净资产-10,555.8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9,897.79万元、净利润-1,924.04万元。
金牛贸易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金牛贸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营业执照注册号:911304055673951387;注册地址:邯郸开发区联纺东路588号总部基地5号楼16层,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登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再生物资回收等。成立时间:2011年01月13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际物流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际物流的总资产6,568,361.36万元、净资产1,548,060.6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534,050.82万元,净利润-59,770.36万元。
国际物流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国际物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邢台德旺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邢台德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旺矿业”),营业执照注册号:91130582MA07X5FD9H;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白塔镇显德汪村南,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翟玉芳;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生产、洗煤、销售等。成立时间:2016年10月27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旺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旺矿业的总资产17,172.48万元、净资产15,213.6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027.70万元,净利润-1,413.03万元。
德旺矿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德旺煤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邢台章泰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邢台章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泰矿业”),营业执照注册号:91130582MA07X6GCXB;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窑坡村东,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任广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与销售等。成立时间:2016年10月28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章泰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下转11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