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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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泰信直销柜台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须低于基金总份额数的2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20%的除外),也不得通过一致行动人变相规避20%集中度。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本基金对A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安排如下表所示:
3.2.1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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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份额的计算
(1)当投资者选择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②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当投资者选择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对应的申购费率为0.40%,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0元,则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0.40%)=9,960.16 元
申购费用=10,000-9,960.16 = 39.84 元
申购份额=9,960.16 /1.1500=8,661.01 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0元,则其可得到8,661.01 份A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元,则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2000=41,666.67 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元,则可得到41,666.67份C类基金份额。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赎回该类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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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对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7天,则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假设赎回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额=10,000×1.1000=11,000.00元
赎回费用=11,000.00×0.1%=11.00元
赎回金额=11,000.00-11.00=10,989.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7天,假设赎回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989.00 元。
例: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C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年,则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00%,假设赎回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总额=10,000×1.1000=11,000.00元
赎回费用=11,000.00×0.00%=0.00元
赎回金额=11,000.00-0.00=11,0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年,假设赎回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1,000.00元。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出基金赎回费。
2、转换申购费补差: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按照转入金额(不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补差费。
注:各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见该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5.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后(包括该日)。
6.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8.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构成。
9.基金转换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①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③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④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⑤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⑥补差费用=Max{(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0}
⑦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⑧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公式中的“转出基金申购费”是在本次转换过程中按照转入金额重新计算的费用,仅用于计算补差费用,非转出基金份额在申购时实际支付的费用。
例:某投资者欲将10万份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信周期回报债券”)(持有7天-365天内)转换为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泰信周期回报债券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1.020元,对应申购费率为0.8%,对应赎回费率为0.1% 。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1.500元,对应申购费率为1.5% 。则该次转换投资者可得到的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份额计算方法为:
①转出金额=100,000.00×1.020=102,000.00元
②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02,000.00×0.1%=102.00元
③转入金额=102,000.00-102.00=101,898.00元
④转入基金申购费=101,898.00/(1+1.5%)×1.5%=1,505.88元
⑤转出基金申购费=101,898.00/(1+0.8%)×0.8%=808.71元
⑥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1,505.88-808.71=697.17元
⑦净转入金额=101,898.00-697.17=101,200.83元
⑧转入份额=101,200.83/1.500=67,467.22份
10.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出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转换。
11.各基金的转换申请时间以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15:00以前在销售商处撤销,超过交易时间的申请作失败或下一日申请处理。
12.基金转出的份额限制以其《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13.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个别基金比例是否构成巨额赎回以具体的基金合同为准)。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5)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开通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与下列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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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不同类别份额之间暂不开通转换业务。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仅在开放期间办理转换业务,具体开放时间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泰信景气驱动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2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办理该只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仅开通其他基金转换转入的业务。
本基金与以上基金之间的最低转换份额为1份,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开通以上基金的转换业务,并对转换基金申购补差费用实施一折优惠。
其他销售机构关于转换基金的范围、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则及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各销售机构保留对其业务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不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享受与日常申购费率同等折扣。销售机构的费率折扣标准及活动期限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
2)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元,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6-37层
法定代表人:万众
总经理:高宇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60
联系人:岳红婷
网址:www.ftfund.com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4号院1号楼305、306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66215978
传真:(010)66215968
联系人:林洁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口岸社区福田南路38号广银大厦18层C10
邮政编码:518033
电话:(0755)33988759
传真:(0755)33988757
联系人:叶振宇
7.2代销机构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上述销售机构的申购(仅限场外、前端模式)费率优惠活动,申购费率优惠最低一折起,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若原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不分机构和个人)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实行一折优惠 。
投资者通过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公告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988或 (021)38784566了解详细情况。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