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1-036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化工(2020年修订)》、《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2021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1-037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8月10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席文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1-038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8月10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冬贤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在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1-035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苏州龙杰)于2019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73.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4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04.8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22.4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82.40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11日对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01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3,867.6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632.5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52.0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1,709.52万元、以及尚未置换的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6.28万元)。
2、2021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2021年1-6月,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6,205.54万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0,073.2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964.4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92.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2,206.78万元、以及尚未置换的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6.28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9年1月2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3月,本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与国信证券于2019年3月2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6月,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205.54万元。
其他有关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00万元,2021年1-6月,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497.27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2,206.78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上交所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月2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公司代码:603332 公司简称:苏州龙杰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波导股份 编号:临2021-018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各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立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波导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波导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波导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波导股份 编号:临2021-019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赵书钦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波导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波导股份2021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1-6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波导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波导股份 编号:临2021-020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修订)》(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
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末可比数据。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没有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公司代码:600130 公司简称:波导股份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3105 公司简称:芯能科技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1、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72,200 股外,还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24,100 股,实际合
计持有96,300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拟投资建设“升级改造年产13万吨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该项目包含将原厂区8万吨产能搬迁至公司位于湖塘区块的新生产基地,进行升级改造及扩产。该事项已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投资建设升级改造年产13万吨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1年8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