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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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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1-059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季昕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议选举季昕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2.0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季昕华先生、李家庆先生、吴晓波先生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季昕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林萍女士、谭晓生先生、吴晓波先生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林萍女士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谭晓生先生、季昕华先生、吴晓波先生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谭晓生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吴晓波先生、林萍女士、华琨先生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吴晓波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林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季昕华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莫显峰先生为公司CTO、华琨先生为公司COO、桂水发先生为公司CFO兼任董事会秘书、王齐先生为公司联席CT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董事会秘书桂水发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红杰先生、吴昕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许红杰先生、吴昕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1年8月23日为授予日,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296.545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83/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告编号:2021-062)。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1-060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选举王凯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确认: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确认: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1年8月23日,并同意以35.8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2,965,452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1-061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 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季昕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季昕华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1)。

二、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战略委员会:季昕华(主任委员)、李家庆、吴晓波;

2、审计委员会:林萍(主任委员)、谭晓生、吴晓波;

3、提名委员会:谭晓生(主任委员)、季昕华、吴晓波;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晓波(主任委员)、林萍、华琨。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林萍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1)。

三、聘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王凯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凯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四、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季昕华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季昕华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1)。

五、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莫显峰先生为公司CTO、华琨先生担任公司C00、桂水发先生为公司CFO兼任董事会秘书、王齐先生为公司联席CT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董事会秘书桂水发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王齐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六、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许红杰先生、吴昕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许红杰先生、吴昕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许红杰先生、吴昕女士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七、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5509888-8188

电子邮箱:ir@ucloud.cn

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号楼B座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附件:

监事简历

王 凯先生:2005年7月,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信息通信学院,获得信息工程学士学位;2008年7月,毕业于同院校并获得计算机应用技术硕士学位。2011年至2014年,就职于盛大云计算;2014年至2015年,就职于刻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至今,任优刻得基础架构平台线总经理。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 齐先生:1994年7月,毕业于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获得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学士学位;1998年7月,毕业于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获得国际贸易学士学位;同年,获得新疆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94年至2000年,于中国石油担任系统管理员;2000年至2003年,于MDCL担任Java架构师;2003年至2005年,于Sun microsystems担任Java架构师;2006年至2008年,于Unisys担任高级架构师;2008年至2013年,于阿里巴巴集团担任技术副总裁;2013年至2020年,于平安好医生担任首席技术官;2021年至今,于优刻得担任联席CTO。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许红杰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拥有法律职业、会计、证券从业、金融风险与监管、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2019年1月加入优刻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9年3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吴 昕女士:1989年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自2020年12月起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1-062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8月23日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965,452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422,532,164股的0.70%.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5.83元/股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8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5.83元/股,向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2,965,452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独立董事林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3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4)。

4、2021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27)。

5、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23日,并同意以35.8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2,965,452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23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优刻得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23日,同意以35.8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2,965,452股限制性股票。

(三)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年8月23日

2、授予数量:2,965,45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422,532,164股的0.70%。

3、授予人数:41人

4、授予价格:35.8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归属前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7、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将在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4.管理骨干为担任管理职务的员工,业务骨干为非担任管理职务的员工。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8月23日,以35.8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2,965,452股限制性股票。

三、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包含公司董事。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以授予日2021年8月23日为计算基准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2,965,45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测算。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预留部分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上述测算不包含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剩余的118.6468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剩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限制性股票的预留剩余部分118.6468万股,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12 个月内明确激励对象并授予,并根据届时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测算确定股份支付费用,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1-058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8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 619 号城市概念 10 号楼 B 座 7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季

昕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莫显峰、李家庆、何宝宏、吴晓波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李巍屹、孟爱民、周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桂水发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2、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2、议案4适用特别表决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王沪宁 王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