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1.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1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01)、《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2021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3)等相关进展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股份数量406,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最高成交价为24.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2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9,996,13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3月26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9)、《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2021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7);2021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全资子公司注销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甘肃盘龙药业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全资子公司甘肃盘龙药业有限公司的实际运作及经营情况,基于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考虑,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同意注销甘肃盘龙药业有限公司。2021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1-039);2021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2021-0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晓林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4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上午9:00在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公司董事长谢晓林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5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9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下午2:00在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以现场会议、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庆水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7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一一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350,100.00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汇入公司开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471368418的银行账户110,350,0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071367372的银行账户36,615,9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471368509的银行账户23,330,2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071367418的银行账户27,054,000.00元;共汇入人民币197,350,100.00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18,000,000.00元、保荐机构保荐费用人民币2,000,000.00元,不含税费用合计人民币18,867,924.53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433,962.2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048,213.21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0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储存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327,312.32元,其中 245,759.00元用于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4,103,003.32元用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19,978,550.00元用于生产线扩建项目。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1,282,062.6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80,401,578.86元(包括购买理财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7,635,428.34元),其中:(1)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9,594,221.71元;(2)存放于西安银行单位定期存款 70,000,000.00元及利息807,357.15元,与本金自动转存至下个周期。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17年12月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6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部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发给本公司的中标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2021年6月7日,公司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发给本公司的中标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上述重大经营合同金额共计46,318.04万元(含税)。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上述中标项目合同均已签署完毕,签署合同总金额为46,318.04万元(含税)。其中2020年11月中标项目合同总金额为21,482.79万元,报告期内确认销售收入及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6,115.82万元(不含税),含税销售收入6,910.88万元;2021年6月中标项目合同总金额为24,835.25万元,报告期内尚未确认销售收入。上述重大经营合同正常履行中。
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8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便于投资者全面了解202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0)于2021年8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彭博巴克莱国开行债券1-3年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更名的公告
根据彭博财经有限合伙企业发布的声明,彭博巴克莱指数更名为彭博指数并于2021年8月24日正式实施。经与工银瑞信彭博巴克莱国开行债券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8月24日起,调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名称,并变更基金名称,具体情况如下:
工银瑞信彭博巴克莱国开行债券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工银瑞信彭博国开行债券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后基金代码和基金简称不变,标的指数名称变更暂不涉及指数编制方法实质性变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于工银瑞信聚宁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募集期的公告
工银瑞信聚宁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009号文注册,已于2021年8月16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1年8月27日。
根据统计,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聚宁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工银瑞信聚宁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提前于2021年8月24日结束,自2021年8月25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上的《工银瑞信聚宁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工银瑞信聚宁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聚宁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工银瑞信聚宁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
工银瑞信瑞景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8月2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1年8月2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1年8月27日起可以查询。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1年8月24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1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20年9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一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会后事项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11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接到董事程涛先生、刘宇宙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程涛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宇宙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涛先生和刘宇宙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程涛先生与刘宇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程涛先生与刘宇宙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1-037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7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由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3950093X
注册资本:15035.993万元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0年6月7日
法定代表人:戴宝林
营业期限:2000年6月7日至长期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3号楼1902室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专业承包;工业生产活动咨询;交通运输咨询;邮政、通信咨询;市政建设及规划咨询;销售五金交电(不含实体店铺经营)、日用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综合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灯具、装饰物品批发;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数字内容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调查;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城市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大数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电气安装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4日

